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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班子上任前评定的72户贫困户中,有68户是错评,只有4户是真正的贫困户。低保户146户大多为金钱交易得来。“贫困户靠关系,低保靠买卖”俨然已成某些地方基层扶贫中的“潜规则”。
全村72户被评定的贫困户,仅有4户合规,错评户占比竟高达94.4%。如此荒唐的扶贫乱象委实让人瞠目!但若说震惊,似乎又未免少见多怪了。近年来,从中纪委,到各省市纪检部门,每年都通报不知多少起扶贫中的贪腐和作风问题。有的基层干部将国家扶贫资金当作“唐僧肉”,贪占挪用、虚报冒领;有的甚至截留私分困难群众的“救命钱”,雁过拔毛;有的村干把惠农和危房改造款视为个人“私货”,优亲厚友,真正需帮扶的困难群众却被弃之不顾……
“扶贫腐败”看似是微观领域的“蚊贪蝇腐”,但其造成的危害却不容忽视。它不仅严重扭曲党的富民政策,削弱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还会像恶性肿瘤一样形成“微梗阻”,将党的扶贫政策拦截在“最后一公里”。扶贫腐败,说白了就是从百姓口中“抢食”,吞噬的是百姓的获得感和认同感。同时,它也挫伤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令脱贫事业蒙上阴影。更重要的是,它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恶化基层的政治生态,也势必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各级纪检部门近年虽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有的地方还进行过专项治理,但屡屡出现的扶贫乱象也表明,“扶贫腐败”在某些地方仍处于“高发、高危”状态。究其原因,除了扶贫范围点多面广,多处于行政体系的神经末梢,监管较难等客观因素外,关键还在于扶贫领域廉政建设存薄弱环节,运行和监督机制上有漏洞。如有的扶贫资金使用不透明,暗箱操作;有的贫困户评定缺乏公平机制,往往村干一人说了算;有的主体责任不明,监督滞后或缺位、错位。总之,基层公共权力“脱轨”,为“微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随着脱贫步入攻坚战,从中央到地方,每年都有愈来愈多的扶贫资金下沉到基层。如何让这些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体,发挥减贫的杠杆效应,无疑是当下扶贫及廉政建设的新课题。这既要对“扶贫腐败”打击不手软、“零容忍”,让违法违规者受到法纪严惩,更须探讨如何在机制层面“零失察”。为此,须尽快完善扶贫资金调拨发放全过程的透明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依靠制度和规则做到既精准扶贫,同时亦精准防贪治腐。
来源: 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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