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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店拍照,没有点单消费,也被收了50元的“拍照费”。据南国早报报道,近日柳州市民韦女士在当地窑埠古镇一家咖啡店遇到了这样的事,为此她已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
智能手机时代,拍照发朋友圈、发微博,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但与此相关的部分规则仍存在空白。进了咖啡店,不消费只拍照而被收费,是商家乱收费、侵权消费者,还是拍照者侵害商家权益——这种由“拍照”引发的纠纷,也难免引发各表一枝的讨论。
站在消费者角度看,商家向顾客收取“拍照费”似乎不合理。首先,咖啡店不存在“收费拍照”的经营项目,也没有明码标示“拍照费”价格(现在店门口已标注)。被收费的韦女士认为,咖啡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还涉嫌强制消费。
现在很多网红书店都成了市民拍照之处,这些书店也确实欢迎市民去逛、去拍照,以带动人气。可究竟哪些商家欢迎“闲逛”、哪些不欢迎,恐怕还得“谁的地盘谁做主”。
咖啡店方面的说法是,因为环境好,也有一些影楼的摄影师来拍照,同样也是收费的。拍照收取场地费,也是该店经营收入的一部分。对场地使用费,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双方协商同意后你情我愿自然没问题。本质上,咖啡店环境也是服务内容的一部分,只不过“优质环境”带来的溢价通常都体现在咖啡价格中。
饶是如此,未告知的情况下收取场地费,的确不合适。对于韦女士不以消费目的“逛”咖啡店、不经同意取景拍照,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方式,但若未明码标价就收费,显然也不妥。
最好的办法,是商家能明示,避免因这个问题产生纠纷。所谓“拍照规则”,实际上是社会行为规则、公共道德的一部分,大家都能懂得尊重,心存边界意识,就不会出现这种“拍照被收费”的纠纷。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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