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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日前决定,确认保安局局长依法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的命令。中央政府昨日向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出公函,表明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并请行政长官就此事提交报告,同时重申按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区应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林郑月娥表示,中央公函是对特区政府工作的肯定,禁止「民族党」运作符合中央和特区政府对「港独」零容忍的一贯立场,而向中央交报告符合特区直辖中央政府、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负责等宪制原则。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去年9月24日按《社团条例》及警方助理社团主任的建议,命令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之後「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上诉。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正式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於2月19日,即行政会议上周开会时,确认保安局局长的命令有效,该上诉结果已於2月21日通知陈浩天。按《社团条例》第8(7)条,禁止社团运作的上诉程序至此结束。
中央政府昨早向林郑月娥发出公函,表明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公函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区应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区政府的职责,也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公函又指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依法对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负责,请行政长官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等有关情况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
要求特首提交报告
林郑月娥昨日下午会见传媒表示,中央政府以公函形式表态支持,是对特区政府工作的肯定,而请她本人就此事向中央提交报告,则体现了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宪制责任。她强调,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的决定经过谨慎、小心和全面的考虑,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等需要,并且符合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对鼓吹「港独」行为零容忍的一贯立场。
谈及向中央提交报告,林郑月娥表示,内容会涵盖特区政府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的过程、事实根据和所经过的法律程序,以说明特区政府依法办事,她倾向公开报告内容,不过考虑到当事人可能提出司法覆核,最终公开与否要再寻求律政司的意见。
有记者提问称特区政府向中央交报告,是否意味中央干预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林郑月娥表明,中央在「香港民族党」一事中从无任何指示,特区按本地法例完成整套程序後中央才表态,目的是想了解多点,而过往中央一直关心香港各方面情况,包括经济民生,希望看看是否需要跟进或支持,行政长官亦不时以向领导人述职、与中央部委会面、向中央提交报告等形式,汇报香港社会情况,这类互动十分平常,符合特区直辖中央政府、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负责等宪制原则。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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