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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蔡金钗在今年两会中带来了关于“建立民企员工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他建议建设企业员工的执业信用评价体系,运用大数据归集相关记录,建立人才信用档案,将员工职务犯罪作为人才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来考量。
人无信无立,业无信不兴。诚信失守,损失巨大。就从蔡金钗委员的调查来看,近三年来,福建晋江法院受理的企业员工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案件金额达6700多万元,单个案件平均涉案金额较大。设立企业员工执业信用评价体系,把信用档案作为员工职场“身份证”,一旦有过职务犯罪行为的人,用人企业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相关信息,可以防止员工刻意瞒报,让企业在任用员工时能够掌握更多的主动权,有助于防范风险。
用信用档案来把好用人关,不仅仅事关企业的发展,事实上,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对各行各业都造成不良影响,很有必要建立类似的信用档案,减少引人、用才的不确定性,让那些违背诚信、不守道义的人受到各种限制,为自己的失信行为承担起应付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降低整个社会的失信成本,让诚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诚信是一种精神,内化于心,同时,社会诚信氛围的养成也需要外在的监督来实现。有的地方给全市的人才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都建立了《诚信档案》,定期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公布。谁给求职者提供虚假信息,损害求职者的利益,谁就要被暴露在阳光之下。湖南省建立了18岁以上学生诚信档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这些诚信档案有助于个人修身,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用诚信档案来选人用人,有助于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人才,希望尽早搭建起全国性的人才诚信档案平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人人都能把诚信作为底线,让失信寸步难行。
来源: 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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