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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批自编自导自演耗警力 散播恐慌无悔意囚5个月
民主党成员林子健(钉书健)前年8月,涉讹称在旺角遭内地「强力部门」迷晕掳走、禁锢及用钉书机「钉大髀」施虐,惟报警後其口供疑点重重,闭路电视片段更显示他根本没有被人掳走,遂被控一项「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受审。案件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指观乎证据,整件事都是林「自编、自导、自演」,裁定他罪名成立,由於其「故事」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不安和恐慌,虚耗大量警力,且毫无悔意,判囚5个月,但准保释等候上诉。
裁判官苏惠德昨日裁决时指,控方证人诚实可靠,翻看涉案闭路电视的警员从片段中认出没戴口罩的被告,他自己亦亲自看过部分拍到被告的片段,从衣着、内八字步姿及外貌特徵,肯定不同位置镜头拍到的是连贯片段,各片段中的人都是被告。警员依照片段分析被告的步行路线,分析亦属正确。
其後,片段显示一名男子的衣着、外观、步姿及所携背囊与之前片段中被告相似,但戴了鸭舌帽、口罩及太阳眼镜。苏官指,片段中在男子前後或附近的途人,在不同镜头出现的次序、位置甚至手上拿着的东西,皆属连贯,故肯定各片段中的口罩男也属同一人,他在亲自对比口罩男与被告後,肯定二人是同一人。
就辩方声称作供的警员黄继霈的调查记录不准确,包括林从没说过被拐带的准确位置,但黄就记下及供称林是在咸美顿街至碧街之间被掳走。裁判官指,警员不会无故增加案情细节,并认为警员作供诚实可靠。
指辩方法医凭照作供欠妥
苏官续指,控方法医的意见基础稳妥,若被告真如他所言被拳打太阳穴及綑绑手脚,为何没有任何伤痕、连红印也没有。至於辩方传召的英国法医,没有亲自检验过被告,只靠照片影像作判断,证供不稳妥,法庭会以控方法医为准。
天眼片证从无被掳走
苏官强调,本案关键是被告的声称是否虚假,若有机会确实发生过,须给疑点利益予被告。但观乎证据,包括亲自观看及比对闭路电视片段後,肯定在砵兰街戴上口罩的男子是被告,亦肯定他步至往西贡的小巴站前,从无发生所称的掳走事件。
同时,被告戴口罩、鸭舌帽和太阳眼镜犯案,目的是掩藏身份,增加谎言的可信性,整件拐带事件都是他「自编、自导、自演」,因而裁定被告一项「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罪成。
林子健代表大状求情指,希望法庭接纳林过往人格正面,本案令被告及家人承受极大压力,并丧失了入读耶鲁大学的机会,是一生遗憾。
失耶鲁资格咎由自取
苏官反驳,被告是「咎由自取」,是有预谋和有计划地犯案,且至今毫无悔意。他在记者会上讲述虚假事件,更令到社会各界、甚至国际社会,误以为有内地部门针对持「不同政见者」来港跨境执法,在闹市中近乎「目无法纪」的拐带、禁锢和虐打等严重行为,明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亦必然引起社会人士不安和恐慌。
同时,被告虚耗大量警力,单是翻看逾千小时闭路电视,已花4个月。警方就本案共花了超过7,000小时警力进行调查,对应薪金过百万元。苏官最终判林子健监禁5个月,但准予保释等候上诉。
现年44岁的被告林子健,被控前年8月11日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即自称8月10日在旺角咸美顿街至碧街之间的一段砵兰街遭人迷晕掳走。林在被掳走後翌日中午,先由其民主党成员,包括创党主席李柱铭、前主席何俊仁和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陪同下举行记者会公开事件,并向传媒展示双腿上被钉成「十」字的21口钉书钉,以及肚皮上的伤势,其後才报警。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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