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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公开抢机过程天眼片段 揭许手臂碰触女EO上身
「峯抢手机」案主角、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涉去年4月在立法会大楼内强抢保安局女EO(行政主任)的手机,并躲入男厕偷看手机内容,他事後被警方拘捕及控告「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取用电脑」、「普通袭击」及「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三宗罪,案件昨在东区裁判法院续由女事主作供,控方除播放立法会大楼内拍下涉及抢机过程的闭路电视片段外,又证实被告在交回手机前,涉案手机共有5份文件档案被用电邮传送给被告,而有关传送记录随後被删除。
昨在庭上,控方续由保安局禁毒处高级行政主任梁诺施作供。控辩双方同意案情指,许智峯抢得手机後直奔入男厕并逗留约16分钟,其後才将手机交还运房局职员。警方的数码法理监证科专家调查确定,在手机被抢去至交还期间,有人将手机内5份文件档案用电邮传送给被告,并有一个删除发送电邮的记录。
控方又在庭上播放去年4月24日在立法会大楼内,闭路电视拍下涉及被告许智峯强抢女EO梁诺施手机的片段。片段没有声音,画面显示当日早上9时40分,梁手拿一张A4纸及手机站在2楼电梯大堂,被告亦在同层走廊徘徊,东张西望。
从另一角度的片段,看到被告推门走到电梯大堂按电梯按钮,并上前向梁询问及用手指向梁手上的物品,梁随即垂下双手。
其後许伸手夺去梁手上的A4纸看了一眼,梁即时往後退及将手机藏在身後。许继续逼前伸手欲抢手机,两人纠缠近10秒,其间许的手臂一度碰触及梁的上身,随後成功夺去手机并跑向男厕方向,梁则从後追赶,但不成功。整个过程大约1分钟。
感许「很有威胁」 女EO「好惊」
梁昨在庭上解释,当日她後退及将手机藏在身後,是「唔想佢攞到个电话」,要保护手机内资料不会外泄,但「佢愈行愈埋」,很大力用双手拉她的手机,觉得被告行为「很有威胁」。
梁续称被抢手机後感到「好惊」,直言:「冇预计过喺立法会大楼会俾一个立法会议员抢嘢,我唔识点应对呢个场面。」梁同意辩方所指是在案发後翌日才报警。
运输及房屋局助理秘书长黎惠珊作供指,去年3月初获时任运房局助理秘书长郑朗峰邀请,协助处理立法会审议《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期间的通传及应变工作。
事发当日她带领6名行政主任或助理秘书长组成的「通传应变小组」到立法会大楼,每位组员需负责观察并更新议员行踪,而他们获发的电话内,均已开启Google spreadsheet(试算表)文件,显示每一位议员在会议室的位置。
同日早上9时43分,黎获悉有组员的手机被抢後,即安排负责技术支援的同事梁荣燊带平板电脑给事主,并致电通知运房局政治助理符传富和小组统筹人郑朗峰,其後她与梁、符商量,决定终止「行动」并修改同步的电脑系统密码。
控方在庭上读出郑朗峰的供词,指符同日将涉案手机放在他的工作位置收件盘内,其後再由他的另一位上司林兆康将手机放入密实袋内,直到4月25日将手机交予警方。
案件今日继续,将由符传富出庭作供。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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