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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日前提交了修订《逃犯条例》的新方案,剔除了涉及破产、非法使用电脑等9个罪类,且被判刑期三年以上的罪行才可移交。公民党主席梁家杰昨日在电台节目中称,政府剔除商业相关罪类是为了「交政治功课」和争取商界在立法会的选票。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丁煌回应道,修例是为了堵塞现有法律漏洞,《逃犯条例》不是「商人交换条例」,且所剔除的罪类都是「审时度势」後的合理决定。
梁家杰在节目上称,在回归前的立法局会议上,曾指出《逃犯条例》不适用於「中国其他地区」,并称政府是次修例是「不顾历史」。
他又说,台湾「陆委会」称,若《逃犯条例》通过,不排除向香港发旅游警示,认为是次修例是利用市民对台湾杀人案的同情,「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把讨论22年无法达成协议的事,以20天谘询期完成。
丁煌回应道,台湾谋杀案目前无法将嫌犯移交至台审理,是香港法律现有的漏洞,倘与单一国家或地区签订逃犯移交的长期安排,太过费时,修订《逃犯条例》是画龙点睛的做法,既堵塞了法律漏洞,亦不会影响任何现行移交逃犯的长期安排。
指「刑期三年」极具智慧
他强调,政府剔除9项罪类是合理的,例如跨国犯罪的网上骗案,在香港作案但主机可能在境外,如不剔除「涉及非法使用电脑的罪行」,则在香港就做不到证据链的完成。
丁煌说:「将可移交罪行的刑期提高至三年亦极具智慧,基本剔除了裁判法院有权判定的所有案件,可以移交的都是非常重的罪行。」
针对梁家杰称剔除商业罪行是特首为交「政治功课」,丁煌直言,修例的初心是防止香港成为逃犯的避风塘,剔除9项罪类是法律的「留白」,法律和法庭都是与时并进的,「留白」亦会被香港法庭逐渐填满。
他续说,商人包括合规合法的「好商人」、盲目扩张生意而不顾法律的「无厘头商人」以及《逃犯条例》正要针对的「假商人」。他认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倘商人在内地的资产拿不出来,他们亦会「乖乖返回内地受审」。
听众李先生质疑政府向商界「拜票」,丁煌回应道,商界确实有资源可以让自己的声音「大少少」,但《逃犯条例》在香港境内全面实行,所有人都会受监管,呼吁大家不要将注意力放在「商人」这个字眼上。
听众黎小姐则认同修例,「修例堵塞漏洞,正正是保护了我们普通市民,不是偏袒商界,因为就算是商人杀了人,也都是没有特权的。」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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