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对派浪费4句钟仍未选出委会主席 应依议规换人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委员会会议昨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在主持会议的民主党议员涂谨申与其他反对派议员合谋下,会议再次开了两小时仍未能选出主席,连同上次已浪费4小时,前後近半个月的时间。40名建制派议员昨日联署去信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要求内会根据《议事规则》,对法案委员会的行事方式及程序提供指引,并建议让经民联议员石礼谦主持会议。李慧琼决定於本周六举行特别会议,处理有关问题。
昨日的会议一开始就由「议会阵线」毛孟静先提出「规程问题」,质疑报名参加法案委员会的3天时间「太短」。反对派议员纷纷和应,认为「需要解决」该「规程问题」,涂谨申让他们一一发言。
民主党议员许智峯、黄碧云等均称,应终止当天会议,重新开放议员报名参加法案委员会的期限并重新报名,才可以令整个会议具有合法性。
限期太短?有先例无投诉
不过,立法会秘书处法律顾问曹志远证实,至今无收到未报名的议员逾期申请参加该法案委员会,又指在2002年《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草案》委员会中,就有曾用3天期限让议员报名参加法案委员会的先例。
「热血公民」郑松泰就另开战线,质疑涂谨申的律师身份或会与涂在主持会议时产生利益冲突。涂谨申随即以此为由,暂停会议15分钟与法律顾问讨论。随後,曹志远表示,议事规则中并无条文禁止有金钱利益冲突的议员主持会议,只要求申报利益。涂谨申称,自己当下与草案并无金钱利益冲突,随即称已无足够时间选举正主席,又谓延长会议「无意思」,宣布会议结束,其後於下午宣布於下周一(6日)举行第三次会议。
守则无指定首会後谁主持
40名建制派议员会後宣布联署去信内会主席李慧琼,要求内会「收拾残局」。一众议员指出,该法案委员会经过两次共4小时会议,仍未能选举主席,「此情况是立法会从未出现过。这对法案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及妨碍审议有关的条例草案。」
信中指,《内务守则》第二十一(c)条只就法案委员会「首次会议」作出规定,并无条文处理法案委员会首次会议未能选出主席的问题,包括由谁人负责召开其後的会议及由谁人负责主持选举主席等。
他们并引述《议事规则》第七十五(6)条规定,内会将法案交付法案委员会及与该法案委员会磋商後,可决定该法案委员会完成研究法案的日期;第七十五(8)条的规定,内务委员会可就法案委员会的行事方式及程序提供指引。
建制派议员认为,鉴於法案委员会现在的情况,内会有需要为有关条例的法案委员会提供指引,以令委员会尽快选出主席,并展开工作。
内会周六加班处理联署事
他们建议内会向该法案委员会发出指引,由石礼谦决定下次及其後会议的日期、时间及地点,并负责主持法案委员会主席选举,直至选出法案委员会主席为止。
建制派「班长」廖长江表示,《议事规则》只列明委员会「首次会议」是由最资深议员主持,并无规定其後的会议由谁人决定,因此他认为建议不会违反议事规则。获建制派推举为委员会主席的谢伟俊指出,根据《内务守则》内条文,容许重返内务委员会讨论,例如是否解散法案委员会、订定审议法案期限等。
内会每逢周五举行,惟财务委员会按惯例紧随其後举行,为免影响财会会议,李慧琼昨日傍晚决定,将於本周六下午2时至6时半加开特别会议,处理联署内提及的事宜。
有建制派议员透露,即使周六的内会最终免去涂谨申主持一职,改由石礼谦主持,亦非立即可以选出主席,因为反对派已准备要求向正、副主席「提问」,「就算一人花5分钟,24名反对派均发言,将浪费不少时间,还未计算发言次数不限,他们可以不停提问,故形势仍然严峻。」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