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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示威者昨日包围警察总部、湾仔政府大楼、税务大楼、入境事务大楼等地,大大影响多项公共服务,并导致港岛多处交通几近瘫痪,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给市民带来诸多不便。多名政界和法律界人士表示,示威者旨在打击警方威信,阻碍政府机构的正常运作,由「反修例」走向「反政府」的极端,最终为这些行为「埋单」的只会是全体香港市民。他们又指出,部分学生受乱港分子误导,不懂珍惜和维护「法治」这一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最终走上违法道路以至前途尽毁。
法网难逃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认为,包围警总的行为,已经实质影响到普通市民的生活,致使港岛多地交通几近瘫痪,正常社会秩序被扰乱,连999这样的紧急求助服务都受到影响。他认为,警方是维护香港治安的一方,香港作为国际知名的安全城市,正是有警方的守护才能令市民安居,抹黑警方、打击警方威信,最终为这些行为「埋单」的只会是全体香港市民。「有学生年少无知,受乱港分子蛊惑,对『法治』这一香港社会核心价值的理解已经偏离。」他担忧部分年轻学生放弃正确表达意见的渠道,走上违法的歧途,最终前途尽毁。
仇警必将影响香港治安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大律师梁美芬说,多间传媒清楚拍到示威者向警察总部警徽和站岗警员投掷鸡蛋等公然打击警队权威等侮辱性行为,实在令人痛心,她直言昨天的示威行动,「反对修例只是藉口,仇警及破坏香港的治安、和平,稳定及法治以至『一国两制』等核心价值才是真正主因。」
旅游界立法会议员姚思荣认为,面对日前示威者对立法会的冲击,警方为保护立法会而使用合理武力,是必须的行为。此次示威者包围警总,意在抹黑警察、打压警方威信,这对香港没有好处。一方面,打压警察威信将影响香港治安,另一方面,示威者包围警车、怒骂警察的影像一旦通过新闻媒体传播出去,或将影响海外旅客对香港治安的信心。
示威未经申请已属违法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此次示威者未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已经违反《公安条例》第18条,一经判定非法集结罪最高刑罚将会是五年监禁。若继续破坏社会安宁,或触犯暴动罪,而集结的人即属集结暴动,一经定罪最高刑期是十年监禁。他强调,违法行为无政治结果,只会带来法律後果。他呼吁港人勿被国际反华势力利用,支持警方,遵纪守法。
江乐士:不得干预刑事检控
此外,示威者诉求之一是不检控上星期金钟示威被捕的人,对此,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指出,如果政府介入可能会构成干预刑事调查。江乐士称:「有些人要求行政长官介入,终止刑事检控,着实十分危险,因为在香港煽动他人妨碍司法公正是刑事罪行。根据《基本法》,她(林郑月娥)不可这样做,因为刑事检控权的控制权并不在行政机关,而是律政司。」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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