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 资料图片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在2020年4月号《紫荆》杂志发文称,基本法第45条对普选行政长官有这样的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选产生的目标。」因此,近年有人提出要由「公民提名」产生行政长官候选人,就是违反了基本法,也就是无法实现的。
梁振英表示,当年,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谘询委员会以至全社会在政治体制问题上投入了很多心血,因此基本法「政治体制」一章是千锤百炼、吸纳各方意见和求同存异的结果,更是全香港社会必须遵守的宪制性法律。有了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的民主进程、民主安排,以及民主运作都不再是抽象的概念,也不是任何外国的翻版,而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落实。换句话说,香港的政制发展不是根据抽象理念的政制发展,而是必须符合基本法的政制发展。
文中,梁振英就「全面认识、全面拥护和全面落实基本法」进行了详尽的论述。他指出,1982年,中国政府宣布收回香港,并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当时不少香港人不完全理解,也不完全相信这个史无前例的安排。因此在随後的几年,香港确实面对过信心问题,但随着基本法谘询和起草工作在1985年的全面铺开,香港人对「一国两制」在香港的落实有了广泛的参与和更深入的了解,对香港前途的信心逐步恢复。
「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是民主、慎重和细致的。起草工作用了将近5年时间,先後有1988年的《草案(徵求意见稿)》和1989年的《草案》,两者都进行了历来最大规模的全港性谘询。我当时是基本法谘询委员会的秘书长,率领30多名全职秘书处人员,在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谘询工作,并将意见和建议收集、分析、总结,呈交起草委员会(草委会)参考,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力求将工作做到巨细无遗。」
梁振英举例说,《草案(徵求意见稿)》和《草案》除了中英文版外,还有盲人凸字版和语音录音带,还拍了有关香港回归的录像带;《草案(徵求意见稿)》和《草案》放在900多家银行分行免费派发,各派了近100万本。基本法谘询委员会来自各界别和各阶层,包括大学生和小商贩在内的委员共180人,大大小小的会议和落区的谘询会不计其数,会议和谘询形成的各种各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交付草委会。因此说基本法是民主的、是有广泛代表性和深思熟虑的宪制性法律,绝不为过。基本法在1990年诞生之後,香港人对「一国两制」的具体内涵有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因此促成了社会的进一步稳定,也成为移民港人回流的信心和动力。
梁振英强调,基本法颁布後,香港社会趋向稳定,因此当年有人形容基本法为「定海神针」。对于近年香港社会再次出现有关政制发展以及中央和香港关系等问题的争拗,我认为正本清源之正途,还是全面认识、全面拥护和全面落实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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