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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明确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20项证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
长期以来,“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相当突出。作为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社区是服务居民的第一线。但直面群众并不意味着大包大揽,很多事情也无法包揽。就拿有无犯罪、经济收入、户口变更等具体个人信息来说,社区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详尽掌握,随意签字、盖章,其实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
近些年,为了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不少人社业务证明事项都已取消,但具体到实际生活工作中,仍然有些材料证明“不得不跑”。一旦办理流程复杂、具体指向不明,群众一头雾水、四处问询无果后,最终还得重新回到社区。如此一来,社区工作者少不了“苦口婆心”解释一番,不仅浪费双方的时间和精力,还会在不经意间增加抱怨、摩擦。
真正为社区、居民减负,就要将“减证便民”落到实处。对于某些稍作核实就能得出结论的证明,还需坚持该减则减、能免就免。比如居民身份信息,眼下涉及此项证明的单位可通过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核对,居民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也完全可以实现“自证”,大大减少了“证明我就是我”的尴尬。当然,也有部分证明在办事创业等具体场景中必不可少,这种时候,就必须及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尤其在大数据时代,各个地区、不同部门间要打破信息壁垒、减少办理环节。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社区工作者们自然也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是社会良性运转的前提。明确证明开具部门只是其中一环,进一步梳理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细微问题,不断消弭模糊地带、堵死诿责空间,才能让所有主体更好服务群众。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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