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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尧调掌「排期」要职 月薪随时增8万
裁判涉修例风波案件时引发争议的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尧将被调离裁判法院,拟于本月18日至明年6月13日在高等法院处理原讼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看似无须他再审判案件,但实际上却是「暗升」为「Temporary Deputy Registrar, High Court(暂委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出,何俊尧处理案件多次被投诉却获得升职,质疑当中原因为何。他们并担心,倘由处事不公者任「刑事案件排期法官」,或会出现黑暴案件均交由立场明显的「黄官」审理的情况,而现时并无相关监管机制,恐怕会令公众对司法机构失去信心。司法机构未有回应事件。
据消息指,何俊尧是次获暂时调到高院负责刑事案件排期工作约8个半月,其职衔等同是高院副司法常务官。根据立法会文件,高院副司法常务官月薪225,100元,较原本裁判官月薪136,215元至163,250元不等高出6万至8万元。
据司法机构网页资料显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主要负责案件的排期事宜,职责包括处理案件控辩双方的申请文件,并在收到辩方的排期要求後21天内为案件排期审讯及定下审讯日期,只涉及行政工作,毋须亲自审案。
傅健慈:忧按倾向安排法官审案
揽炒派随即声称何俊尧被调职反映被影响司法独立,但多名法律界人士指出这其实是「暗升」。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表示,何俊尧由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提升为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绝非「平调」,薪酬亦像坐直升机般由第十级急跳至第十三级,形容是「明关照暗升」。他提到,这是一个「平步青云」的职位,未来会有更多的升职机会,质疑为何不是其他贤能之才担任,认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需要向社会和公众人士清楚交代,「否则有包庇及偏私之嫌。」
他指,「排期法官」的权力及操作空间很大,加上没有人监管,担心处事不公者会特意安排倾向明显的法官去审判某些案件。即使高院由陪审团作裁决,但法官需向陪审团作引导,这可以决定接不接纳某件证据。他认为,司法机构是次安排是反其道而行,令公众失去信心,难以彰显司法公义。
黄国恩:司法机构疑与民「斗气」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表示,何俊尧表面被调离,实际上却是升职,他质疑司法机构是在与市民「斗气」,「表面上顺应民意调走何俊尧,实际上这个职位及人工都较裁判官高。」
他又指,在编排案件时,虽然「排期法官」会考虑多种因素,如法官的经验、专长及案件性质等,但若由倾向明显的人担任,绝对会令人怀疑某些案件会安排予「会放生他人的『黄官』」。
他认为,此事会降低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建议司法机构应该进行大改革,「司法独立非司法王国,法官不能太过自大和自我,惟现时部分法官自视太高、太嚣张,该尽早进行整顿,以免变成司法独大及司法专横。」
陈晓锋:应向公众交代调职理据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陈晓锋认为,何俊尧明显是升职,并指出所有法官都不应该有政治倾向,而是要依从法律及证据判案,才能彰显司法公义。至于为何有这安排,他指这与首席法官有关系,「马官有自己的理解和判断,但应该向公众交代当中原因和理据。」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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