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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跟车工人落网 涉「煽纵火」等三罪
「民阵」10月1日发起港岛集会游行,遭到警方反对及上诉失败,但揽炒派继续鼓吹当日参与非法游行及「武攻」言论,网罪科前日起采取行动,拘捕煽暴三男子,当中包括浸大学生和中五学生,他们涉嫌在连登讨论区及Telegram煽动他人明日参与非法游行,甚至煽动「火魔」、「砖魔」用汽油弹、砖头袭警及围攻政总。警方提醒市民,在疫情期间,除了要保持社交距离外,更要与罪恶保持绝对距离,因为犯法须负刑责,切勿以身试法。
被捕3人为19岁姓汤中五学生、19岁姓梁浸大学生及30岁姓马跟车工人,分涉「煽惑他人纵火」「煽惑他人造成公众防扰」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结」罪。
称警施催泪弹就「扮无辜」
调查显示,3人在今年8月至9月期间,于连登讨论区及Telegram涉嫌发放极度煽惑及鼓吹暴力言论,包括在10月1日进行违法活动,发布以卡通漫画美化及名为「月夕行动」的煽暴海报,更在网上煽动「不如试吓10月1号唔好走,大家一齐坐喺街中间集体被捕」「带三支火魔(汽油弹)够唔够用」、「直接打政总」;针对警员「建议远攻」、「火魔砖头」。当警方采取拘捕或施放催泪弹就「一定系全民扮无辜」。
警方调查後锁定数名涉案者,并于前日及昨日(28日及29日),突击搜查港岛东区、沙田及屯门三个目标地点,以相关罪名拘捕3名涉案者。行动中,探员共检取3部手提电话及两部电脑证物带署作进一步检查,警方称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总督察戴子斌重申,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或游行,甚至进行一些刑事毁坏罪行等,属于严重罪行,如果有人犯法,警方一定尽全力将犯人绳之以法。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任何人如果协助、教唆、怂使企使他人干犯任何罪行,涉嫌协助及教唆者亦会被视为干犯同一罪行。
同时,根据去年10月高等法院颁布临时禁制令,禁止在互联网平台或媒介上发布任何促进、煽动、鼓励或威胁使用暴力等讯息,临时禁制令至今仍然生效,违反禁制令者有可能干犯藐视法庭罪。
警:网言绝非无法律後果
戴子斌强调,警方尊重市民言论自由,相关法例赋予市民自由的同时亦有相关责任,网上言论绝非无法律後果,市民在行使其权利时亦有所限制,保障社会上其他市民的权利及自由不受影响。警方反对任何人利用网上平台,散播仇恨、鼓吹暴力,进行违法或煽惑其他人进行违法行为,必定会将犯案者绳之以法。
逾八成涉暴者须承担法律後果
根据警方公布的最新数字显示,去年6月9日至今年9月15日,在修例风波系列暴乱中,警方一共拘捕10,022人,检控2,227人。被检控的首三位罪行分别为「暴动」(688人)、「非法集结」(384人)及「藏有攻击性武器」(333人)。其中,576人已完成司法程序,并有484人 (84%) 须承担法律後果 (包括被定罪、签保守行为、获颁照顾或保护令)。对于违法者,警方重申:「只要仲有一口气,警察必定捉到你!」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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