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黎智英获准保释的决定,香港律政司 12 月 24 日正式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据《星岛日报》、" 东网 " 等多家港媒报道,律政司 24 日提交写明 " 紧急(URGENT)" 的上诉文件,要求终审法院进行紧急聆讯,并可在公众假期开庭。 与此同时,律政司希望申请临时命令,要求终审法院在等候处理上诉许可期间再度羁押黎智英。 消息称,律政司就黎智英的保释申请已定于 12 月 29 日早上 10 时在终审法院开庭处理。
12 月 23 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及串谋欺诈的黎智英,被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
裁决出炉后,香港律政司随即表示将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并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 35 条,要求法庭在等候上诉期间将黎智英继续羁押。李运腾以没有权限作出有关决定为由,拒绝律政司要求。 当晚,黎智英离开高等法院羁押室回家。
23 日晚,黎智英离开法院 图源:东网
香港特区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此前表示,律政司就保释申请上诉至终院史无前例。但他也指出,律政司在上诉时,必须证明法官李运腾批准黎智英保释的决定,涉及具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论点,或涉及实质及严重的不公平情况。他坦言,这绝非易事。 全国港澳硏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赞扬律政司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不过,若律政司上诉失败,傅健慈建议特区政府考虑引用香港国安法第 55 条和第 66 条,将黎智英移送内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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