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建国初期曾上演让人不堪回首的婴儿离奇失踪事件,大批新国民尚未感受到家园的温暖,却先体验了骨肉分离的伤痛。以色列现任政府在时隔 70 年后终于决定为受害家庭提供经济补偿,但许多受害家庭对此并不买账。 《以色列时报》22 日报道称,以色列政府特批了一笔 1.62 亿新谢克尔(约合 3.21 亿元人民币)的补偿款,拟为该国上世纪 50 年代遭受 " 婴儿被盗 " 的家庭提供金钱赔偿。受害家庭根据各自情况可为每个丢失的孩子申领 15 万至 20 万新谢克尔的赔偿金。财政部长表示,对于此事的官方调查 " 尚未完结 ",但该事件引起的苦痛已 " 烙进国家的历史 "。总理内塔尼亚胡在一份声明中将此事件称为该国历史上 " 最令人痛心的篇章 " 之一,他还指示以色列教育部,今后要将这段历史编入教材。 以色列建国之初,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纷纷被接回定居。但当时很多新国民发现,自家新生儿总是由于不明原因 " 夭折 ",而医院既不愿出具死亡证明,又交不出孩子遗体。舆论广泛流传,这些孩子根本没有死,而是被富裕且不能生育的犹太家庭收养——这些 " 大户人家 " 往往有头有脸,不少人长期定居在西方发达国家。 当时以色列的新国民群体大多是也门犹太人,因此该群体受到的伤害最大。据估计,当时也门犹太人每 8 个孩子中就有 1 人下落不明,失踪人口总数在 1500 至 5000 人之间,很多媒体将这一 " 被盗婴儿 " 事件称作 " 大规模的人口绑架 ",认为医院和当局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报道称,除了也门犹太人外,来自巴尔干地区、北非和其他中东国家的犹太家庭也有类似遭遇。法新社认为,这一现象折射出犹太族群存在的 " 内部歧视 " ——即欧洲背景的犹太 " 精英阶层 " 对散落在欠发达国家的同胞形成某种 " 歧视 " 或 " 倾轧 "。 以色列《新消息报》称,负责调查此事的三个调查委员会多年来无作为,仅有 2001 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有所发现,其中提及 " 有 69 个孩子肯定没有死亡,他们下落不明 ",报告结尾称 " 调查委员会对痛失骨肉的家庭表示遗憾 ",这被许多受害家庭视为国家在 " 认罪 "。对于此次政府的赔偿,许多受害家庭并不买账,他们想要的是官方的正式道歉,况且,这笔补偿金的申领门槛不低,将不少潜在的受害家庭排除在外。一位受访者称 " 政府的表态根本不算道歉。这么多年过去了,政府还是无法理解痛失骨肉的痛苦与愤怒,简直是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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