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震惊业内的的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被股东骗贷 26 亿元一案,10 人被终身禁业。 来 源丨21 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记 者丨辛继召 编 辑丨李伊琳 4 月 16 日,河北银保监局披露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称,经查,于英军在晋州恒升村镇银行工作期间,对该行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负有主要责任,且严重越权审批财务开支,拟对于英军作出取消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另外,经查,周青松、郭欣、周翠欣、黄策、杨猛、李浩天、郑川广、刘晓、张雨萌在晋州恒升村镇银行工作期间,对该行违规发放冒名贷款负有直接责任,拟对其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河北银保监局称,因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中国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银保监罚告字〔2020〕11 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该局领取,逾期视为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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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代持成为隐形大股东 晋州是河北省辖县级市,由石家庄市代管。2014 年 3 月,晋州市恒升村镇银行由浙江瓯海农商银行等发起设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瓯海银行持股 40%,其他三家企业分别持股 10%,赵某等 6 位自然人股东分别持股 5%。 不过,据媒体报道,赵强是晋州恒升村镇银行名副其实的隐形大股东,除了表面上持有晋州恒升银行 5% 的股权外,其他三家企业和 5 位自然人股东都是代其持股,合计持股达 60%,已经超过了发起行——浙江温州瓯海农商行持有的 40% 股份。 去年 12 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判决书显示,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被股东骗贷 26 亿元一案中,靳某波等 14 人因犯骗取贷款罪、周某松等 16 人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均被判刑。这起骗贷大案的诸多细节也被进一步曝光。 法院审理查明,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晋州恒生银行股东赵强指使银行内部和银行外部人员,以多户联保的形式,冒充他人名义,制作虚假贷款合同从晋州恒生银行骗取贷款 26 亿元由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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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银行当成自己的私人金库 银行外部在赵强的指使下,由被告人靳某波总负责,被告人彭某、方某华制作整理虚假贷款资料,由靳某考等人携带虚假的贷款资料送往晋州恒生银行小樵支行、周头支行、总十庄支行、马于支行、槐树支行、元头支行进行贷款审批,并办理贷款支取、偿还等业务。 银行内部由晋州恒生银行副行长于英军(在逃)负责安排、协调各支行违规违法审批发放联保贷款,各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在赵强的指使和胁迫下,对上述银行外部人员提供的贷款资料不进行审查、不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等,制作联保贷款审批手续进行审批发放贷款,并由综合保障部经理被告人张某辉指使、督促各支行尽快发放虚假联保贷款。 判决书显示,赵强控股晋州恒升银行不仅是为了规避监管要求,还借隐形大股东的身份将该行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金库。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赵强指使银行内部和银行外部人员,以多户联保的形式,冒充他人名义,制作虚假贷款合同、借新还旧等手段,从晋州恒升银行骗取贷款。经审计,赵强等人共骗取晋州恒升银行联保贷款 17114 笔,共计约 26.01 亿元,已偿还贷款 10902 笔约 14.02 亿元,未偿还贷款 6212 笔约 11.9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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