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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3日公布,2021年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选委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的提名期由8月6日开始,至8月12日结束。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表示,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18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以及已登记为有关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或与该界别分组有密切联系者。
发言人说,提名表格须最少由5名已登记为有关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签署,而每名投票人就某一选委会界别分组可签署的提名表格数目不得超过由该界别分组选出的委员席位数目。
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7月已为各界别分组委任了选举主任,负责接收有关界别分组的提名表格及处理其他选举事宜。
另外,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选举委员会)规例》有关规定,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在决定某候选人是否就某界别分组获有效提名时,可要求候选人提供相关资料。因此,资审会当前也要求各候选人填妥并交回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扩大到五个界别、1500人,负责选举行政长官候任人、立法会部分议员,以及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等事宜。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将于今年9月19日举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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