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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这个人哪,为了消磨时间,平常爱在网络上找一找有没有稀奇古怪的事情。有一天闲着没事,随意在在网络上看,无意中看到这样一个标题《祖国杂志社某记者的“性”福生活》的文章。这类话题一般都能引起人的兴趣,自然偶也不例外。于是,偶怀着浓厚的兴趣打开看了一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是两个无良记者把女网友给骗了,不仅骗财还骗色。偶看完之后心头无名火起,心想这个少妇也太单纯了,这两个记者也太下流了。偶就想啊:这两个记者如此大胆,那就决不会只有这一件事情。于是,就用百度搜索了一下关键词祖国杂志社,出现了
偶把搜索的内容一一点开看了一下,才发现这两个叫李宜桦和郭俊领的人真不是东西,又是敲诈,又是嫖*娼,又是在公共场所打架,还骗出租车司机的养命钱,真是坏事做绝。偶就心想这两人如此的道德败坏,肯定不会是真记者,一定是打着祖国杂志社的名义行骗。偶决定去祖国杂志社的网站上看个究竟,谁知看了一下,简直把人的下巴都惊掉了,祖国杂志社的网站有这样一个公告:
猛的一看,心想现在这网络谣言也太可怕了吧,差点把好人给毁了。可仔细一琢磨,发现不对头,这里边有名堂:可以确定的是,李宜桦和郭俊领确实是祖国杂志社的人,用祖国杂志社的话说是杂志社员工,但没说是记者,显然祖国杂志社也知道李宜桦和郭俊领没有记者证,但祖国杂志社又说影响到杂志社的正常工作。这偶就不明白了,你说你祖国杂志社的工作难道就是让没有记者证的李宜桦和郭俊领出去以采访的名义搞钱?护犊子也不带这样吧?如果不是这样,那你祖国杂志社敢不敢说说你们没有派这两位员工出去采访过?或者这两个员工就是正牌的、如假包换的新闻记者?网友关心的是这两位同志是不是在执行祖国杂志社的职务,在执行职务中是不是遵守了职业纪律。祖国杂志社的公告对这个核心问题避而不谈,却声称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大力支持下”如何如何,又扬言“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及主管单位的指示,将对此事件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哎哟哟,好怕怕呀,真是吓死人了啊!原来有了领导的支持,就可以让没有记者证的冒充记者捞钱,原来有了领导的支持,祖国杂志社就有了查办案件及处理案件的职能了。如此偶就更好奇了,到底是哪个领导有如此神通?难道新闻出版总署真是如此态度?偶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再一看公告后面附的内容,真是让人有点不解。网络上报料李宜桦和郭俊领的烂事分布在全国各个省、市、县,怎么就调查了孝义市和交口县两个地方啊?其他地方的呢?这两个地方没问题就能证明在其他地方没有问题?不会是祖国杂志社拿着鸡毛当令箭把交口和孝义的有关部门给吓唬住了吧?从祖国杂志社这个做派上看完全有可能,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出证明的是这两个机关不是有关司法机关,居然是两个县市的新闻办公室。看来这个世界变化真是太快了,什么时候新闻办公室成了调查违法案件的机构了?新闻办公室有这个职能吗?再看交口县和孝义市两个新闻办公室的这两个证明,更有点意思
在交口县和孝义市的新闻办公室的证明中的最后这句话:“均未见过上述两位同志,也没有参与联名举报一事,且举报信中所述情况事实不存在。”是完全一致,连标点符号都不带差的。这两个不同的县、市的新闻办怎么在思路和行文方式上都是如此的一致?这当中大有文章,是不是就象王勇平先生说的“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奇迹”?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新闻办的证明上说到举报信中所述情况事实不存在,看来怪事年年有,今年出奇多呀。你新闻办有没有向举报人调查过?如果调查过,举报内容是些什么性质的事情?归哪个机关管?举报的事情是你新闻办调查的?还是委托有关机关调查的?如何调查的?有没有向在场目击者调查过?这些情况都没有,很生硬的一句“举报事实不存在”,这怎么能服人呢?看来掌握话语权就是不一样,我说没有就没有。网友你要再问怎么出具证明材料的日期也是一样的呀,那我偷偷告诉你,我们同一天都接到有关领导打的招呼了,所以马上就出了证明,这充分证明了我们办事效率是多么的高,落实领导的指示是多么的快,证明内容是多么的清楚和到位,没有丝毫的官僚主义。至于说到原则、事实真相和程序的问题,这是很不重要的了。
通过以上这些情况看来,李宜桦和郭俊领还真是不简单,祖国杂志社如此撑腰;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领导如此支持;有关地方的新闻办如此配合;再配上杀气腾腾的公告,看哪个不想"被精神病"的人敢再举报?以后不要记者证也完全可以畅通无阻的进行“采访”了,当然顺便带点当地的土特产也是可以的,为了杂志社的大局拉点赞助也是必须的,同时,领略一下各地美女的温柔更是搂草打兔子。但问题是,要想塞住悠悠网民之口,恐怕有点困难,看来,只能是让组织出马进行公关了,这不最近很多帖子就被删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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