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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上楼(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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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20: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记者于猛)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坚持项目管理、封闭运行,凡集体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开展,严禁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住高楼。坚决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坚决防止侵害农民权益。
  通知强调,增减挂钩试点必须坚持项目管理、封闭运行。严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挂钩项目区。严禁擅自扩大增减挂钩指标规模或循环使用计划指标。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主体地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农村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依法听证、公示,凡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属调整和利用分配的,必须先行确权登记。凡集体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开展。严禁强拆强建,严禁强迫农民住高楼。通知指出,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用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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