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徐茂公 于 2011-2-3 14:03 编辑
据西方医史记载, 1610年古罗马恺撒大帝是剖腹诞生的。当时皇母分娩恺撒时,出现难产,奄奄一息,眼看“一尸两命”悲剧就要发生,御医情急之下,剖腹救王子,保住了未来的恺撒皇帝。为纪念这一伟大的创举,后人将这手术方式称为Caeserean Section即“恺撒切口”-----剖宫产(旧称剖腹产)。从此,一种用来处理难产的产科手术问世了,它为妇产科医师能及时挽救母婴生命,减少胎儿、产妇的死亡率提供一个有效的手段。剖宫产的优点在于:首先,剖宫产能使难产问题“迎刃而解”;其次,降低了分娩难产的危险性;第三,剖宫产为抢救的胎儿,开辟了一条直视抢救的绿色通道。 最早对施行剖宫产术的适应症要求极其严格的,仅限于绝对无法从阴道分娩,出现危险的产妇。近十年“剖宫产”在国内风行一时,剖宫产率由50年代的1--2 %,猛增至 20%以上。据今年全国产时保健学术经验交流会透露,中国的剖宫产问题不容忽视,世界卫生组织规定剖腹产率必须在15%以下,但在我国有些地区的医院,剖宫产率竟超过50%。导致剖宫产流行的关键原因是人们认为剖宫产对胎儿“百利而无一害”,而且还能保持母亲体态等。为了儿女安全、健康和聪慧,和保持女性的曲线美,许多想做母亲的,宁肯忍受一刀之苦。一些医务人员也怕万一阴道分娩失败母婴危险,受到指责或引起纠纷,迫于压力而放宽剖宫产手术指征。 剖宫产真是唯利无害吗?回答是否定的。剖宫产并不是万无一失的:麻醉有可能发生意外,麻醉时血压降低,会引起胎儿缺氧;手术失血一般比阴道正常分娩要多;手术后容易引起肠胀气,尿潴留、发热、感染等。从长远来看,术后还有肠粘连的可能;若术后短期内进行人工流产,子宫切口瘢痕处穿孔的事故时有发生,如再次妊娠分娩,又有子宫破裂之虞,多数情况再次剖宫产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有“一次剖宫产,永远剖宫产”之说。 剖宫产的女性若再怀孕,稍不注意,就可导致子宫破裂、胎儿死亡等情况的发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至少应在剖宫产手术的两年后才可以再次怀孕:女性做过剖宫产手术后,子宫壁上的切口在短期内很难完全愈合。此类女性若过早地怀孕,随着胎儿的发育,子宫会不断增大,子宫壁就会逐渐变薄。这时,尚未完全愈合的原手术切口就可能在妊娠的末期或分娩的过程中破裂,从而引起子宫大出血,甚至威胁产妇的生命。因此,做过剖宫产手术的女性若想再次怀孕,最好要等两年以上。
2、妊娠期间要避免腹部受到挤压:做过剖宫产手术的女性若再次怀孕(尤其到了妊娠的晚期),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腹部,避免其受到挤压,以免子宫上的瘢痕(剖宫产留下的)裂开,危及自己和胎儿的生命。此类孕妇在乘车、走路时要避开人群,做家务时劳动量要适当,睡觉时应采取侧卧位或仰卧位,对性生活也应有所节制。
3、一旦发生腹痛应立即就医:做过剖宫产手术的女性再次怀孕后,随着妊娠月份的逐渐增加,其子宫壁所受到的压力会越来越大。这时,子宫上的瘢痕就有随时破裂的可能。而子宫破裂的孕妇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腹痛。因此,此类孕妇(尤其是处于妊娠晚期的孕妇)一旦出现腹痛的症状,哪怕是无任何诱因的、症状较轻的腹痛(有时腹痛虽然较轻,但子宫已经破裂),也应及时去医院检查,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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