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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国受害者朋友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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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5: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中国受害者朋友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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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朋友:你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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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身为无辜的普通平民,却日夜在遭受着秘密害人者使用“秘密遥控人体(大脑)技术”手段,对我们实施着24小时不间断的、长期的秘密遥控骚扰折磨迫害和阴谋暗害,过着生不如死的痛苦生活。由于这帮害人者极端隐蔽、狡黠、残忍,使我们许多受害者不仅认不清“谁是真正的害人者?”,而且,还更难理解为何像自己这样“微不足道”的小民,竟会成为被“盯上”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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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些为受害者关注的“疑问”,我在自己的博客中写过一篇“提高认识,同仇敌忾,团结战斗!”的文章,对此进行了剖析和明确回答.
?? (http://www.mmmca.com/blog_u16348/index.html?skin=painteddesert); (http://zh.netlog.com/njxzq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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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结束我们的受害厄运,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就必须坚决对这帮秘密害人者进行揭露控诉斗争。而要进行这样的斗争,就必须首先认清正确的斗争方向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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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在过去革命战争年代,是革命的首要问题!现在,则同样是我们斗争的首要问题!如果不首先认清解决好这个问题,那么,我们的斗争就是“无的放矢”!即使放出再多的“箭”,也伤害不了害人者一根毫毛,反而会把受害者的斗争努力误导到歧路上去,在客观上帮了害人者的忙,使害人者在暗中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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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从大量的国内外透露出来的资料,以及许多受害者亲身体验的事实充分证明,能够在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中,费时、费力、费财,对全国各地众多受害者的肉体和精神,实施如此长期的、24小时不间断的骚扰折磨迫害和阴谋暗害的害人团伙,只有“秘密机构” 中这帮滥用特权的秘密罪犯才能做到。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这个“受害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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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个“秘密机构”,我们必须认识到,它是任何一个国家政权的必需组成部分。我们的“对手”,就是“秘密机构”中一些非法滥用秘密特权的人,他们手中的“秘密特权”是整个国家政府中的“权中之权”,是任何一个其他政府部门所畏惧和惶恐的。而且,他们使用的各种“秘密特工技术手段”的高度机密性,使得不仅是广大民众,而且是整个政府的其他部门,都难以知道他们的秘密内幕。这样,就使他们实际上成了政府各权力部门中名符其实的秘密“太上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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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我们受害者与这帮拥有特权的秘密害人者相比,除了正义、真理、法律在这们一边外,无论在其他任何方面,都是处于绝对的劣势。同时,这帮秘密害人者的深藏隐蔽性,又使受害者根本无法找到直接证据。而许多没有亲身体验遭遇过的普通民众,甚至于我们的亲人,也难以理解和认可我们的受害事实。我们不仅诉说无人信;诉告无人管;诉求无人问,还处于时时被监控,无任何隐私可言,十分容易被害人者随时采用各种公开的和隐蔽的伎俩,进一步实施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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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我们受害者与这帮秘密害人者斗争时所面临的残酷现实。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分析形势,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从中找出我们应遵循的正确原则、方针、方法和策略,才能使自己立足于不败之地。然后,才有可能在这个基础上,谈得上积极地、勇敢地去与这帮凶恶的秘密罪犯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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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我谈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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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必须坚持几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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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治原则。毫无疑义,我们所进行的斗争是一场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公民人权的政治斗争。 政治斗争就必须要按政治原则规范我们的一切言行。 这个“政治原则”就是:这个“秘密机构”中非法滥用特权,侵犯人权的种种秘密罪恶行为,是与我们党和国家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背道而驰的。因而,其本质上是反党、反政府的。他们的所作所为根本代表不了党和政府。我们绝不能因为他们头上罩着“政府部门”的光环,就由此否定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相信、拥护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这是我们进行这场殊死搏斗的先决条件和政治原则。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思想深处,都必须不折不扣地牢固树立这样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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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律原则。中国的宪法法律,以及包括《联合国人权宣言》在内的多项国际法律,这些都是我们与这帮秘密罪犯进行斗争的依据和锐利武器。也是我们一切言论行动的法律准则。我们所有的斗争形式和行动,都必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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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非组识化”原则。我们的斗争需要团结战斗。但是,在中国现今条件下,任何想成立“反脑控迫害组识”一类的做法,根本就没有丝毫“合法注册”的可能。由此,就必然会被“授人以柄”,成为这帮秘密害人者变相进行加剧迫害、暗害的“借口”。因此,我们必须遵循“非组织化”的原则。我们提出团结斗争,是因为:“网络使我们相识,受害的遭遇让我们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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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目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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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日夜24小时的,长期遭受着秘密遥控肉体折磨和精神骚扰的痛苦,在生不如死中煎熬度日。因此,想方设法寻找证据,采用各种方式和办法进行揭露控诉斗争,迫切希望能尽快摆脱这种“魔难厄运”。特别是不少受害者希望通过“司法诉讼”和敦促“国家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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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说,这些想法都没错。然而,严峻的现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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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立法”的本身,是通过建立法律、法规对明确的犯罪进行监督惩治。而这个“秘密机构”是国家统治的重要组成部门。基于它高度机密性的特点,任何国家的政府都绝对不可能公开其“秘密工作”的内幕。因此,以公开的“立法”去监督惩治“秘密机构”内的“秘密工作”是否“合法”? 这无论从政治上,法律上,还是从具体操作上,都是无法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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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正因为任何国家的政府都绝对不可能公开其“秘密工作”的内幕。所以,对于这个“秘密机构”中滥用特权,侵犯公民人权的罪恶,通过正常的“司法诉讼”途径对其进行的诉告,绝不会得到政府司法部门的公开认可支持,根本就没有胜诉的可能。弄不好,还反而会给诉告人戴上一顶“精神病患者”的“帽子”。在这方面,“福建武先生案”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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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目前情况看,由于“福建武先生案”的阴影作用,愿意公开出面来帮助我们受害者进行诉讼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非常难找,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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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把解救受害的希望完全寄托在通过“司法诉讼”和“国家立法”的努力,得到的极可能是无法实现的、事与愿违的结果。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
?? 尽管如此,无论是进行“司法诉讼”,还是要求“国家立法”的斗争,仍然不失为是受害者扩大宣传影响的一种重要斗争方式。
??
?? 那么,怎样才是受害者自救和救他人,摆脱受害“厄运”的正确途径呢?回答只有一个:必须让中央领导人知道我们受害的“事实真相”,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此外,没有任何其他捷径。
??
?? 为此,运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方法,大力、广泛地宣传我们的受害事实真相,以引起社会各界强烈触动、震动乃至震惊,从而最终达到“惊动”中央领导的目的。这就是我们当前必然首选的一种斗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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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揭露宣传的方式而言,一切可以采取的合理、合法斗争形式都可运用。上层和下层结合,国内国外结合,点与面相结合,声势越大越好。我们已经进行了发送“集体控诉信”和“联名公开信”的斗争,我们还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发起这种宣传斗争,如联名向全球发送《告全世界人民书》;《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联名公开信》;《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联名控诉信》;向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写《联名诉状》;给全球所有新闻媒体发送《联名呼吁书》;向世界各国律师发出《联名聘请书》等等。总之,所有这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惊动中央领导。而规模声势越大,就越有利于也越有可能惊动中央领导。
??
?? 而能否达到“惊动中央领导”这个目的?关键则在于:我们所有的宣传内容,包括转发的国内外各种介绍脑腔的科技资料、受害者的博客,特别是像我们所写的“集体控诉信”和“联名公开信”等揭露受害事实真相的主要宣传材料,其内容是否符合事实?是否合乎逻辑?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是否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战斗力?一句话,就是能否打动凡是看到这些“事实真相”内容人的心,使他们感到触动、震动乃至震惊!如果达到了这样的效果,那么,应该相信,只要我们广泛播下这些具有生命力的“种子”,“开花结果”就肯定只是时间迟早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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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团结战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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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场殊死搏斗。团结尽可能多的受害者共同战斗,这也是一个重要问题。统一受害者的思想认识,这是形成强有力的团结战斗的必要条件。应该看到,由于受害者间的受害背景、原因、条件、时间、地点、经历和认识水平的差异,还由于害人者混淆是非、以假乱真、嫁祸于人等种种卑鄙无耻伎俩的蓄意误导,因此造成对一些问题上有不同的认识。这是正常的。要尽可能地耐心与不同认识的受害者交流沟通,达到统一思想认识的目的。即使一时统一不了认识,也要从团结战斗的大局出发,求同存异,并尊重不同认识受害者的斗争方式。应该相信,随着斗争的深入发展和时间推移,真正有头脑的受害者是必然会逐步提高认识,最终团结到正确观点周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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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场殊死搏斗中,受害者队伍中各种思潮倾向都会涌现。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斗争方向和思路,不断地克服各种错误的思潮倾向。既要克服急于求成的“斗争速胜论”,又要克服整天乱嚷一气的“斗争没用论”;既要克服违反“政治、法律原则”的,“左”的盲动行为,又要克服不敢正视“受害真相”,时时唯恐被戴上“反政府”帽子的,右的“受害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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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耐心的思想交流帮助,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的方法,就是我们克服这些不正确的思潮倾向,使一些受害者能逐步提高认识的唯一正确方法。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在与害人者进行斗争的同时,就一定会不断壮大受害者团结战斗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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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只要我们坚持正确的斗争原则,认准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团结尽可能多的难友,采取合理、合法的斗争方式。树立信心,下定决心,充分耐心。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持斗争。那么,我们就一定可以惊天地、泣鬼神,为捍卫宪法尊严,为维护公民人权,为救自己也为救他人,做出对人类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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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胜利一定属于那些能正确认清斗争方向和目标,并以大无畏的气概,善于与这帮滥用特权的秘密罪犯坚决斗争到底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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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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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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