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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7月28日电(记者吕梦琦、赵阳)通过跟踪定位仪对手机进行定位,利用针孔摄像头监视目标行踪,利用窃听器窃听别人谈话……随着国内“私家侦探”数量日益增多,这些昔日只能在影视剧中看到的情节在现实中已普遍存在,公民隐私遭遇挑战。
今年上半年,太原市公安局对以“调查公司”名义从事私家侦探活动进行严打,7家“非法调查公司”被查封,9名“私家侦探”被刑拘,缴获大量针孔探头、跟踪定位仪、窃听器等监视器材。
国家安全法和刑法均有规定,非法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侵害的,依照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追加责任。
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大奇告诉记者,私家侦探的行为给公民的信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他们的“眼线”遍布电信、银行、工商、酒店等众多领域。
太原市公安局办案民警阮航透露说,私家侦探往往打着“商务咨询”“婚姻维权”等幌子,采取跟踪、盯梢、偷拍、偷录等非法手段从事调查活动。这些信息一旦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容易引发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和非法讨债等犯罪行为。
此外,“私家侦探”很少对雇主身份和目的加以甄别判断,从事调查活动缺乏道德和法律底线。正因如此,近20年来公安部多次明令打击“私家侦探机构”,始终对其保持高压态势。
然而,严打背后遭遇的却是执法尴尬,不仅屡打不绝,反而数量越来越多。
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天虹认为:“旺盛的民间需求是导致私家侦探越来越多的最主要原因,并使其形成一种地下职业。”专家同时指出,导致私家侦探民间需求旺盛的原因十分复杂。
此外,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巍坦言,在通常情况下,公民遇到法律事务会聘请律师,但许多取证工作律师无能为力,因此一些当事人会转而雇佣私家侦探进行取证,然后私了。
旺盛的民间需求导致公安机关对私家侦探的打击屡屡遭遇尴尬:一方面打击力度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却屡打不绝、越打越多。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私家侦探的态度开始分化。私家侦探将何去何从?
李大奇认为,只有国家授权的机关才具有法定调查权,即便是公安人员行使这种权力,也需分级别严格审批,所谓“私家侦探”擅自跟踪公民行踪、非法获取和买卖公民信息,已经触犯法律。因此,严打很有必要。
但部分法律专家则认为,应辩证看待私家侦探行业,如对其加强监管和规范,这个行业将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
张天虹说,私家侦探行业可以弥补国家公力救济不足,《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把一些事务委托给私家侦探是有法律依据的。
事实上,私家侦探行业在国外已发展为被公众广泛认可的职业,有巨大的市场和法律认可地位。张天虹认为,尽管国情有差异,国外行政管理与协会自律相结合的模式在国内还不能照搬,但对中国仍有借鉴意义,相关部门应加强关于私家侦探合法化的探索,将其纳入法制轨道,从而使其真正为司法体系服务。(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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