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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晨报
微信作为广泛使用的通信交友工具,用户可通过“摇一摇”、“查找附近用户”等功能,迅速结识到附近的陌生人。近日,海淀检察院受理了两起强奸案,嫌疑人与被害人皆是通过微信结识。
在两起案件中,被害人都是通过微信搜索功能认识、仅聊天过数次就与嫌疑人见面。见面前,被害人均不知道对方的姓名,只知道微信昵称,因为看电影、倾诉心事等理由就与对方见面。
见面后,被害人作为独身赴约的女子,也缺乏警惕性。海淀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女性独自与陌生人饮酒、乘坐陌生人的车都是比较危险的行为。在王某强奸案中,被害人小英(化名)就是因为心情不好,加上王某多次要求见面,就答应与对方一起吃饭喝酒,之后还缺乏警惕性地开了宾馆房间想要休息。尽管王某说“自己受过高等教育”,小英看他也“不像坏人”,才同意在一个宾馆内休息,但结果却是小英被王某在宾馆房间内强奸2次。小英事后也坦白,因为喝多了,案发时身上没有力气,意识也很迟钝,很难反抗。
在聂某、谢某强奸案中,聂某本来只是因为买多了一张电影票,就临时起意找微信上认识的兰兰(化名)看电影,同行的还有室友谢某和聂某的女性同事。几人看电影相安无事,然而在送完聂某的女同事之后,送兰兰回家的路上,聂某却因为看兰兰穿着性感,而临时起意将她强奸。聂某还招呼谢某一起,两人共同强奸兰兰。王某强奸案中,王某和小英一开始也只是吃饭喝酒,王某听小英倾诉家庭和感情的烦恼。
海淀检察院已分别于近日批准逮捕了王某强奸案和聂某、谢某强奸案的3名嫌疑人。
海淀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微信作为新型的线上交友工具,比起网络交友,具有更“高效”的特点。微信“查找附近用户”等以地理位置锁定其他用户的功能更是令两人在空间上缩短了距离。这样的工具乍看方便,但过于“方便”的后果则是人们对微信另一端与自己对话的用户警惕性降低,产生出与相识时间、了解程度不符的熟悉感甚至亲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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