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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率网
“房奴”成为我国房地产发展进程中不少购房者身份的“简称”,或者说一语展现了这些购房者的真实生活,用词准确、简洁、生动。
我是1996年买房的,与现在的房价比较,当时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并不高,每平方米才一千出头,七十平方米的房子买下来,总体花费也就近十万元的样子。不过,当时买房完全是冲动使然,自己手里分文没有,且父母也不知道。近十万元的花费,一半是借了中学和大学同学的(那时借钱还比较容易,这些同学的恩情我至今铭刻在心),一半是贷了中国建设银行(4.18,-0.10,-2.34%)的。
这么大的一笔钱怎么还?要告诉各位朋友的是,我是买房后才进入一家国有企业(煤矿)的基层工作的,每月按期拿到手的工资仅有400元多一点。这点工资,抛开同学的借款随时要还不说,就是一分不动全拿出来去按月还建设银行的贷款还差一半以上,再加上平日里还要油盐酱醋烟酒茶地享受生活之乐,这岂不是要命吗?钱要“杀”了我呀。
2012年前段时间,网上发布了消息说:一项调查显示,31.8%的房贷一族已成“房奴”——月供占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他们在享受有房一族的心理安慰的同时,生活质量却大为下降,不敢轻易换工作,不敢娱乐、旅游,害怕银行加息,担心生病、失业,更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按此段文字的说法,回忆起我的经历(月供占到了我收入的200%以上),我觉得1996年的我绝对称得上是一个“房奴”中的“房奴”。
记得当时的还款压力特大,感觉犹如身入绝境,叫天不应,哭地不灵。俗话说,置之死地而后生,这话真是没错。在看到单单依赖工资无法生存下去的时候,没办法的我只好拼命想办法,拼命想合法的赚钱之道。于是我开始在上班时间帮朋友贩卖VCD之类的东西,开始帮别人写各种各样的文章,开始加班熬夜万分疯狂地为报社写稿……
所幸的是,我只与那家国有企业签了三年的人事合同。在我工作“一心二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状态下,不断有“正义”之同志向领导“举报”我的“恶劣”表现。当时的科领导对我的实际情况比较了解,对我也比较同情,凡遇到有人“举报”我,总是睁只眼闭只眼不予追究,为我开放绿灯。我当时无力感谢他们,心里内疚得很。三年合同期满后,人事科的领导(原是我中学时学校的一个领导)亲自打电话给我,极其严厉地对我说:“你的聘用合同到期了,如果要继续签合同的话,你就必须来好好上班。不然,我们就与你解除合同!”我当时听了,并未加思索,就立即告诉这位领导“对不起,我愿意解除合同”。
之所以这么痛快地解除合同,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我当时那样的工作状态,我自己都不满意,不仅耽误了工作,还害得科领导为我“受气”,我对不起企业和领导;二是不断有同志“举报”我,甚至越级“举报”我,我害怕因此而影响了更多的人,尤其是害怕影响到对我好的人;三是当时的工资确实少,与其我提心吊胆、偷偷摸摸地赚“外快”,还不如痛痛快快“下海”,为还房款而光明正大、全心全力地去奋斗。
一句话就解除了合同,当时有很多人不理解,直到现在我弟弟还说我当时不解除合同就那样耗着也没事,月月还是能拿到钱的,矿上不是有一些人不就那样一直“坚持”到了现在吗?但我不后悔。相反,我解除合同后,我立即风雨无阻地投入到了“赚钱的事业”中。当然可惜的是,我那时没有任何本金,自身也缺少赚钱的智慧。所以,生活依然紧张,压力依然巨大,日子依然艰难。
我流下了数不清的汗水,经历了常人不易经历的苦难,万般辛苦五年后,也就是到了2001年,我终于把建设银行的贷款还清了。在与银行办完手续后,我站在银行的厕所里痛哭失声……
不断努力,不惧困难,在风雨的磨砺中我谋生的能力悄然提升,我生活的信念愈加坚定。2003年底,我还清了同学的借款。无债一身轻,当时的感觉真是难以言表、难以忘怀。
今天,有朋友对我说:“你的房子能卖十五万以上了,你卖了它再买套新的吧。”我不置可否。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这房子我不会卖,它凝聚了我太多的情感。当然,最重要的是,我通过几年的“房奴”生活,已经认识到当“房奴”并不是非常可怕,当“房奴”的日子里也有难得的幸福和欣喜,再说我相信自己还有能力再买房,我不惧怕自己再变成“房奴”。只有亲历过,才能更加自信和执着。
一份由北京师范大学发布的金融报告曾在过去一段时间引起地产界的广泛讨论。这份《中国房地产金融安全评估报告》中有这样一个结论,说“中国房地产业仍处于市场开发早期,只有最富裕的20%人口具备购房能力”。照此结论推理,也就是余下的80%人口要买房,就可能会成为“房奴”。但在此我想告诉大家,成为“房奴”不要紧,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有信心,我们“房奴”就会迎来“幸福解放”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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