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安在线 出生于1979年的珍珍,现已到了嫁人生子的年纪。然而,2003年初的一次变故让她的人生跌入谷底,当时正在读大学的她突然患上精神疾病,病情日益加重。在其家人看来,珍珍生病与2002年的一场大学考试密切相关。为了讨个说法,珍珍的家人将学校告上法庭。昨日,蜀山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件 女生被指作弊又被张榜公示
珍珍是安庆市东至县人,2000年考入合肥市长江西路附近的一所大学,成绩一直不错。然而,大三上学期期末的一场考试中,她却得了零分。
原来, 2002年12月6日,在一个科目的考试中,珍珍和一名姓周的同学被监考老师当场宣布作弊。
后来,学校对珍珍进行记过处分,同时将处理结果张榜公示。
不久,学校开始放寒假。然而,家人很快发现,珍珍出现了种种反常表现。
○变故 患上精神分裂症无民事行为能力
珍珍的父亲殷老汉今年已经70岁了。这位满头白发的老人,说起女儿,老泪纵横。
老人说,那个寒假,珍珍常精神恍惚,痛哭、不睡觉、到处乱跑。而且,常常念叨“我没抄别人的,怎么不算我的分数”。开学后,珍珍的情况也不见好转,于是,家人于2003年3月将她带到合肥市四院治疗。此后,珍珍边治疗边上学。毕业后,一直呆在家里。
这些年来,年迈的父母一直在照顾着珍珍,“病情时好时坏,带她去了好多地方治疗,都没见好转”。
2010年4月14日,安庆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诊断珍珍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维权 8年后讨说法家人状告学校
殷老汉不解女儿为何会突然患病。经过多方了解,家人得知了珍珍在学校的遭遇,因此,他们觉得珍珍患病与学校的做法密切相关,“学校的处分、公示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殷老汉称,女儿患病后,他曾多次去学校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 2008年,他甚至写了一份书面材料递交给了学校领导,但也是石沉大海。
为了讨个说法,2010年8月,家人将珍珍就读的大学告上了法庭,要求校方承担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共计190多万元。
不过,珍珍究竟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是何种精神障碍?与大学的处分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有权威的司法鉴定结论。为此,蜀山区法院委托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对珍珍的病情进行司法鉴定。
开庭之前,被告曾提出申请,要求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的相关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后来,审判长表示,因专家当天无法到庭,此案将择日继续审理。
○焦点
1
考试有无作弊?
学校方面称,珍珍在考试过程中替同学答题,属作弊;珍珍的家人通过走访则了解到,珍珍并未为同学做题,而是在交卷时,“周同学路过珍珍的座位,问一道题目的答案,但珍珍没有回答”。
2
学校处分是否合规?
庭上,作为被告的校方出具了当年对珍珍的处分决定材料,认为处分行为没有不妥之处;然而,原告认为校方无法出具当年事情的调查经过等重要材料,在事情处理程序上不符合规定。
3
“病与罚”是否有关?
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在鉴定意见中明确表示,珍珍患有应激相关障碍的精神疾病。同时,该病与学校的“处分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据此,原告方认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
不过,被告称患有应激相关障碍的原因很多,就业、学生抗打压能力差等都可能导致。(蜀法、袁兴琴、李进)
(原标题:女生患上精神分裂症 家人8年后状告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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