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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中国安全部门耿惠昌等认罪书!
耿惠昌部长;
国家安全部门内一帮滥用“监控职能”特权的秘密特工犯罪分子:
你们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罪行确凿,事实清楚。在神圣的宪法和法律面前,你们认罪吗?!
你们明知中国《宪法》第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八条,以及中国《民法》第九十八条清楚载明: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然而,你们竟无法无天,恣意违宪犯法,滥用手中的“监控职能”特权,公然秘密侵犯公民人权!你们使用“秘密遥控人体(大脑)高科技”特工技术手段,遥控平民百姓的神经系统,昼夜24小时不停地、长期地对受控者的肉体和精神,肆无忌惮地实施秘密骚扰试验、酷刑折磨和阴谋暗害的罪恶恐怖活动,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反人类弥天大罪!
你们是一小撮穷凶极恶的秘密法西斯迫害狂!你们滥用由这种“秘密高科技” 特工技术构建的全国范围的“监控网”,将全体中国人民捕捉进你们布设下的无形的“秘密电子集中营”中,随心所欲地对受控者的肉体和精神,进行种种残酷无耻的骚扰试验和酷刑折磨暗害,实施“沉默的屠杀”!你们的罪恶手段,使得希特勒法西斯集中营中,那些对犹太平民进行任意凌辱和折磨残害的“盖世太保”们望尘莫及!
你们是一伙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你们秘密遥控受害者的神经系统,肆无忌惮地窃取受控者的思想隐私,进行广泛传播,恣意侵犯公民的全部“隐私权”。你们日夜不停地制造受控者耳朵内出现:威胁恐吓、造谣诽谤、讥讽辱骂等恐怖骚扰声音。并且,遥控受害者情绪出现异常,并干扰阻断思维,破坏记忆力。更有甚者,丧心病狂地遥控唆使受控者“去跳楼!”、“去死吧!” 还有,在受控者睡眠时,大量灌输种种凶杀暴力、色情淫秽、恐怖的画面进入受害者的大脑,施展无耻的流氓式的“钓鱼”伎俩,设下“陷阱”,诱骗、陷害受控者。在你们的秘密恐怖唆使下,一些受控者精神恍惚,惶惶不可终日,不得不走上了自残、自杀的悲惨之路。你们的罪恶手段,使得“日本731细菌部队”中,那些专门拿中国平民的身体进行各种试验和残害的杀人魔鬼们自叹不如!
你们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你们昼夜24小时不停地遥控制造受控者身体,包括内脏的各个部位,频频交替出现“针刺状剧痛”;“电击般剧痛”;“灼烫样剧痛”;“心律失常”;“发热发冷”;“奇痒难忍”;“极度难受”;“大小便失禁”;“呕吐腹泻”;“眩晕颤抖”……等种种人为的“生理病态”。 甚至,还制造受控者体内出现种种人为的“怪病绝症”!使得受控者根本无法正常思维,无法正常睡眠,无法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日夜生活在无比煎熬痛苦,生不如死的境地。你们的罪恶手段,使得蒋介石特务机构的“白公馆”、“渣滓洞”中,那些对爱国志士使用各种刑具残酷毒打施暴的屠夫们甘拜下风!
你们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畜生!你们还极其无耻地对受控者的“性器官”恣意遥控玩弄,百般折磨,制造受控者的“性器官”或剧痛;或剧痒;或极度难受。并且,还操控男受控者的“性器官”时而亢奋勃起;时而疲软不应;时而颤抖;时而遗精、射精,时而…… 极大地伤害受控者的性器官和性功能,并致使已婚受控者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性生活,造成婚姻出现裂痕,家庭遭到严重破坏。你们这样卑鄙、下流、肮脏、龌龊,比地痞流氓还要地痞流氓!难道你们就没有父母、兄弟、姐妹,没有妻子、儿女吗?!难道你们不是从娘肚子里爬出来的血肉之躯?!你们的罪恶无耻手段,比“中美合作所”里国民党特务头子徐远举(徐鹏飞),一个专门使用小藤条抽打女性私处的色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你们对平民百姓使用这种猪狗不如的秘密折磨手段,还能叫“人”吗?!你们还要“脸”吗?!你们这帮衣冠禽兽,还有什么脸皮回家去面对自己的妻子、儿女?!还有什么脸皮带着庄严的“国徽”帽子,在中国国家安全部门由人民供养着?!还有什么脸皮诡称和标榜是在“保卫国家安全”?!
你们是一批丧尽天良的无赖恶棍!你们在受控者开车或过马路等需要注意力集中的关头,控制改变受控者的视听感知,制造事故,凶残地实施阴谋暗害。你们还对受控者亲属的身体和精神施加各种折磨,从而向受控者施压,竭力增加受控者的精神负担。通过窃取受控者的“思想”,传播给其亲友、同事,或合成制作亲友、同事的声音,将其传送给受控者,大肆制造假象、混乱,竭力挑起矛盾、冲突。进一步恶化受控者的社会生活环境,不断迫使受控者的精神趋向崩溃。
……
你们犯下的反人类罪恶累累,是罄竹难书!!
你们这一件件、一桩桩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反人类罪行,充分表明你们已不折不扣地堕落为法律的罪犯,人类的畜生,历史的渣滓!你们是见不得阳光,见不得法律,见不得人的魑魅魍魉!是中华民族的败类、千古罪人!
你们面对上述确凿的反人类罪行,心怀鬼胎,理屈词穷。你们面对众多受害者多次联名邮寄和电邮发送的“控诉信”、“公开信”,特别是76位受害者联名邮寄和电邮《问责国家安全部门领导之一耿惠昌!》问责控诉书所进行的公开揭露反脑控斗争行动,不敢正视,装聋作哑。
(内容详见http://zh.netlog.com/njxzq88;
http://www.mmmca.com/blog_u16348/index.html?skin=painteddesert)
你们像“驼鸟”一样,把头塞进沙堆里,把屁股厥得高高的,使用这种可笑的“驼鸟政策”来应对,不感到是多么地可耻、可悲和愚蠢吗?你们不敢公开应答,又继续秘密作恶,这就激起了越来越多的受害者投入到这场依法捍卫公民基本生活、生存权利的反脑控斗争中来。并且,促使越来越多的中、外有识之士和朝、野各界人士逐渐认清了你们的“庐山真面目”,纷纷关注、同情,并站到了反对“秘密脑控犯罪”的受害者一边。你们已经成为被广泛质疑、谴责的众矢之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必将成为一群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你们想掩盖犯罪真相吗?难道“纸能包住火”吗?全国成百上千的受害者不约而同,公开站出来揭露控诉你们,挺身而出做人证的正义声音;你们滥用“秘密遥控人体(大脑)高科技” 特工武器手段犯下的反人类确凿罪行;在中国“知情人圈子”中,这早就是“公开的秘密”的事实。这些,你们能封锁、掩盖得住吗?你们当真以为中国广大民众在你们的淫威和欺骗下,都吓得、傻得连“是、非”和“真、假”都分辨不清了吗?
你们想变本加厉地把受害者诬陷为“精神病患者”吗?这是自欺欺人的欲盖弥彰,越发暴露出你们黔驴技穷,妄图用此拙劣、卑鄙的“指鹿为马”伎俩,来欺世惑众,掩盖你们的滔天罪行,达到逃脱法律制裁目的的险恶用心!
你们想玩弄手中的特权,继续挑战、对抗宪法和法律吗?你们是低估了中央领导“以法治国”的决心,低估了广大民众日益觉醒,并坚定地对你们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决心。你们想继续与宪法和法律较量的任何企图,必将被“以法治国”的铁拳砸得粉碎!
你们想逃脱罪责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犯下上述种种确凿的反人类罪行能抵赖得了吗?在神圣的宪法和法律面前,在“以法治国”的今天,你们妄图逃脱罪责的种种图谋,都将注定遭到可耻的失败!
你们以为在你们的犯罪阵营中会永远是“铁扳一块”吗?在强大的宪法、法律面前,在确凿的“秘密脑控犯罪”客观事实面前,在不断壮大的受害者反脑控斗争声势面前,在中央领导的重视下,你们当中有良知的人总会有良心发现而反戈一击,你们这个滥用“监控职能”特权的“脑控犯罪”集团,终究会出现裂痕,终究会众叛亲离!你们妄图负隅顽抗,继续与人类为敌到底的罪恶侥幸心理,能行得通吗?!
你们反人类的邪恶罪行,从根本上违背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践踏了神圣的中国宪法和法律;阻挡了“以法治国”的历史进程,“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世界必定走向光明,中国必定走向民主、自由、人权、公正、法治时代。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你们悍然逆历史潮流而动,能够得逞一时,但决不能永远猖獗!你们顽抗到底,终将成为一堆臭不可闻的历史狗屎,这是确定无疑的!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脑控罪犯”不除,民无宁日。
我们中国“脑控”受害者,强烈要求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以这帮秘密“脑控罪犯”的反人类确凿罪行为依据,立即依法罢免耿惠昌的国家安全部长职务,追究他的渎职罪!并且,立即全面调查这帮滥用“监控特权”的秘密特工犯罪分子秘密侵犯公民人权的反人类罪行,坚决依法严惩不贷!
我们中国“ 脑控”受害者,敦促中国安全部门耿惠昌等立即认罪伏法!
中国“脑控”受害者
2011-04-05
发信人:中国南京市受害者忻中庆(网名红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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