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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警校诈骗330余学生1900余万 主犯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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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21: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新京报


  交钱就能上学,毕业还能拿到政法大学、公安大学的学位,并可以被安排到公检法部门工作……靠着这样的广告,被告人王鹏瑞等人在7年时间内诈骗了330余名学生1900余万元,近日,北京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学生交数十万元上学遇“陷阱”
  2005年6月,胡杰(化名)中学毕业,他听说一所叫中国经销商学院经济科技司法学院的学校,就和父亲去房山区青龙镇的校址了解情况。
  学校给胡杰的承诺是,可以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文凭、安排到公检法等单位工作,公务员编制。
  胡杰决定在此就读,交了包含学费和服装费在内的5.88万元。
  没多久,胡杰发现学校根本不正规,“教学水平极低,学不到知识,以前毕业的同学也没能按当初学校所承诺的到公检法部门工作”。无奈,胡杰自认倒霉,离校回家。
  与胡杰类似,学生乔良(化名)得到的承诺是培训过后安排其到部队工作。他交了20万元培训费,学校负责人王鹏瑞给乔良出具的收据上注明,“今收到乔良培训上岗费15万元”,并称剩下的5万元请客用。入学后,学校没给乔良安排工作,他每次找王鹏瑞询问此事,都被推脱。
  诈骗共计1900余万元
  事实上,两名学生的遭遇绝非个案。发现被骗后,有学生家长报警。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10年间,被告人王鹏瑞未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先后成立北京自修大学司法学院、中国经销商学院经济科技司法学院、北京东方大学司法学院、中国继续教育联合学院司法学院等一系列司法学院和短期培训基地,在此期间,王鹏瑞分别与被告人夏冬然、程铭、郭红赟等人,假称学员毕业后,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向公、检、法、司、部队等部门推荐安置工作,以收取学费、赞助费、就业安置费、毕业证费等名义,骗取330余名学生共1900余万元,王鹏瑞将上述赃款用于个人消费、购车等。
  找人做假毕业证发给学生
  此外法院查明,2008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侯全良多次指使他人伪造盖有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印章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向王鹏瑞贩卖伪造学历、学位证书50余本。学校承诺的毕业证书,经法院查明,则全是由侯全良负责。
  时任现代管理大学教育处处长的侯全良,是2005年王鹏瑞和现代管理大学协商合作办学的有关事宜时认识的。
  王鹏瑞承认,一共办了约七八十个证书,按照学生自己的要求颁发北京京桥大学、北京自修大学、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证书。政法大学和公安大学出具证明称,上述毕业证均是伪造。
  ■ 相关新闻
  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王鹏瑞、程铭、夏冬然、郭红赟均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侯全良指使他人伪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姓名 刑期 处罚
  王鹏瑞 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程铭 有期徒刑15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20万元
  夏冬然 有期徒刑13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15万元
  郭红赟 有期徒刑10年 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10万元
  侯全良 有期徒刑3年
  ■ 链接
  涉骗学校曾更换过的部分名称
  北京自修大学司法学院
  中国经销商学院经济科技司法学院
  北京东方大学司法学院
  中国继续教育联合学院司法学院
  ■ 追访
  山寨警校换过10多次校名
  很多受害者称,中国经销商学院经济科技司法学院的负责人王鹏瑞,曾向学生和家长宣称过多重身份。
  但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只有一个,案发前,王鹏瑞原系河北衡水市北方司法学校法定代表人。经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证实,这是一家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司法局审批的学校,2001年确实由王鹏瑞申办。
  据衡水市北方司法学校现任负责人介绍,学校已改名为衡水北方司法法律培训学校。王鹏瑞2001年离开衡水北方司法学校。
  学校每年换一个名字
  离开衡水后,王鹏瑞来到北京办学。在房山区青龙湖镇,他租用了一块约800亩的土地用于盖校舍。
  王鹏瑞称,在北京办的学校只有一个,但名称每年都会变化,截至案发,这所学校先后换了10多次名字。
  根据市教委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机构2009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原则上应“一校一址”办学,经审批机关核准最多不超过两址办学,且不得委托、承包给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
  在案件审理期间,北京市教委也向检方出具证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而事实上上述的“中联司法学院”等压根没有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的办学资质,不能颁发毕业证书。
  学校只有一门法学专业
  1962年出生的王鹏瑞,1989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据王鹏瑞供述,根据生源情况,他确定了三年、四年、五年、七年的学制。每招一名学生,学校都和学生签订协议,并收取1850元至18万元不等的毕业安置费。
  比如招收学制四年的学生,学校收费分一次性收取和分学年收取两种,一次性收取共计48500元/人;分学年收取的,第一年收18500元/人,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收13500元/人。
  证据显示,这个学校里没有财务人员,也不做账,学校的各项支出都由王鹏瑞一人负责,包括租地费用、教师工资、教学投入、建培训基地、购买培训器材等。2007年,王鹏瑞又购买了中警培训中心,主要经营3至6个月的短期培训工作,每名学员被收5000元培训费,2008年,王鹏瑞注册成立中国特警雪狼突击队,并开始招生,每个学员收费1000元至3000元。
  平时,整个学校各年级一起上课,学校只有一门法学专业,学校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学生们训练所穿的是假警服,全都来自石家庄一家小服装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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