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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反映,该官员冯某是大丰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的工作人员,2000年起他经营一家百货公司,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同时,又以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领取工资。
6日,大丰市纪委常委朱薇证实冯某存在“吃空饷”的行为,但他告诉记者,冯某“吃空饷”的时间及金额不确实。
据朱薇介绍,2000年时,大丰国有企业百货公司濒临破产,出于维稳和挽救企业的发展考虑,大丰市商业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冯某被组织上安排到百货公司任职,承诺保留其组织关系和各种待遇。2005年企业改制,冯某通过竞标成为该公司的负责人。
2006年大丰颁发《关于鼓励机关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的试行办法》,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但规定离岗人员须于2008年3月底做出选择,或办理离职手续创业,或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由于文件传达没有到位,冯某未办理离职手续。2009年大丰市商业局重组,成立大丰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清查发现冯某不在岗,联系其本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冯某提出保留其岗位不领取工资的请求,其工资由单位扣留。
大丰市纪检部门称,冯某从2000年5月至2012年7月共领取工资及住房公积金391367.05元。根据《关于鼓励机关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的试行办法》文件及相关规定,决定追缴冯某自2008年4月至2012年7月所领取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224256.87元。冯某被扣留在单位的一部分工资,由单位上缴财政,已领取的7万余元由冯某个人上缴财政。
大丰市纪委向记者提供了四张汇款凭证,收款方都是大丰市财政局。三张汇款单的汇款方都是大丰服务业发展办,备注栏标注为冯某工资,另外一张汇款方为冯某本人。四张汇款单的总金额约为22.4万元。
目前,冯某已办理了退休手续,该市纪检部门责成其所在单位对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情况进行严肃整顿。(完中国新闻网PCB抄板抄板 www.kzpcb.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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