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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南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29日(见习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林镇中)老板经常出差,老板助理郑某与老板娘苏女士好上了。两人开房数十次,还基本都自拍下来。
半年后,苏女士想分手,却接到郑某发来的性爱照,开价30万元“封口”。
苏女士一慌,告诉丈夫自己被强奸了。她丈夫一怒之下马上报警。而庭审时,郑某却说,他其实是被逼的。
老板娘与助理拍下艳照
前年,30岁的安徽人郑某在石狮一辅料公司做老板助理,由于工作认真,深受老板信任。
因老板经常出差,公司便交由妻子苏女士打理。郑某成了苏女士的司机,两人交往增多,一来二去,开始有点暧昧。
前年10月上旬,苏女士喝完酒后,有些醉意,与郑某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这一次,苏女士自拍了裸照。之后,两人感情升温,前后在石狮多家酒店开房数十次,还多次拍下全过程留作纪念。
这期间,苏女士拿出近两万元钱给郑某,供他日常生活开支。
“拿艳照去弄30万来花花”
去年3月后,苏女士提出分手。分手后,郑某也辞了职。
没多久,郑某和朋友周某酒后提到自己的这段情史,还说他拍了很多视频和照片。
“拿这个去弄30万来花花。”酒过三巡,郑某向周某提议。两人便新买电话卡打算干一票。去年4月20日,周某发了4张裸照到苏女士手机,开口要30万做封口费。
苏女士一时拿不出30万,担心事情闹大被老公知道,情急之下,谎称被强奸并被拍裸照。苏女士的丈夫一怒之下报警。
双方都说自己是被逼的
到案说明情况时,苏女士坚称自己第一次非自愿;后遭拍裸照,之后才多次开房,连给郑某钱也是被逼的。
非公开庭审时,郑某的说法则相反。他称自己才是被逼的,他一开始并不敢与老板娘发生关系,但苏女士数次以老板娘的身份施压勾引,他才不得已“从了”。
昨日法庭一审判决,郑某、周某两人敲诈数额巨大,但鉴于未遂,减轻处罚,判处郑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周某有期徒刑3年,各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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