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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嫌犯潜逃17年后自首 警方丢证据致无法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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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07: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桦南4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19年前,在黑龙江省桦南县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2011年,犯罪嫌疑人马某投案,却因证据不足以提起公诉,而被取保候审。如今,距离取保候审时限,只有3个月。接下来的侦查工作,能否补齐缺失的证据?案件将如何划上句号?
姚女士:我一夜一夜都睡不着觉,一直这么多年。
说起丈夫遇害,即便是19年之后,姚女士依然无法平静。在姚女士提供的一份《在逃人员登记/撤销表》中,记载了其丈夫的死因,以及嫌疑人马某的一些信息:1994年8月9日马某在客车上用刀将姚女士的丈夫蔡某杀死,当天,马某逃跑。于2011年12月7日以投案自首的方式被抓获。嫌疑人自首,姚女士原以为,丈夫的死,总算有个说法了。但没想到的是--公安局方面却称,因为证据不足,无法对马某提起公诉,甚至无法提请逮捕。主管刑侦的桦南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兴告诉记者,嫌疑人的确自首了,而且马某也承认,人是他杀的:
李兴:他这个(罪行)没啥问题,他自己也供认。
记者:当年证据其实是充分的是吧?
李兴:嗯,他投案,自己供述也承认是自己干的。
有嫌疑人的供述,再加上当年的一系列调查取证,能否定案?目前负责这起案件侦办工作的刑侦大队长王嘉利明确表示,仅凭口供,无法定案:
王嘉利:新刑诉法规定没法自证其罪,你自己说有罪是不可以的。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你是否有罪。你就说这个案子是我做的,我始终承认,也确实有这么个案件,我承认,但是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干了这个案子,还是诉讼不了。
但姚女士却指称,证据不足,是因为公安局把材料搞丢了。家属向记者提供的一段其与原刑侦大队长史志刚的视频资料,其中有这样的对话:
家属:他们也都风传卷宗都不全了,谁知道全不全啊?
史志刚:现在我直接告诉你,因为这个事,他们也不是没道理的瞎传。
家属:那就是确实不全了?诉讼很难了?
史志刚:诉讼不好诉讼了,说句不好听的,绝不止这一份,绝不止这一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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