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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下午,九岁女孩萱子和同伴叶子在湖北大治市陈贵镇坠河身亡。女孩身亡后,家属与政府产生对立,萱子家属称警方派数百警察将小孩尸体抢走,还抓了十几个人。而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则向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否认了上述说法。
家属:政府未安装防护措施 政府:家属应有监护义务 萱子今年9岁,自父母离婚后,就和母亲住一起,每年过节放假时,会回到陈贵镇看望外婆。上月29日,正在外婆家过暑假的萱子,和比她大一岁的同村女孩叶子来到村边的河边玩,后掉进河中再也没有起来。 萱子的小姨卫女士表示,小孩出事的河离家并不远,虽然政府在河边立了注意安全的警示石碑,但河边并没安装任何防护措施。据卫女士介绍,河边的警示石碑有一米多高,上面明确写着:此处水深三米,严禁在水中嬉戏,否则后果自负,“但是两个小孩才不到10岁,根本就不认识字,警示石碑有什么用嘛!” 卫女士表示,希望地方政府能够给家人一个说法,也希望能够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卫女士告诉记者,就目前来看,他们预设的赔偿价格在60万左右。 大冶市陈贵镇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则向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表示,发生小孩溺亡的事是谁都不想的,但任何事情的处理都有一个过程,死者家属在第一时间就找到政府追责,并试图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显然是不妥的。此外,河边立有警示牌,任何人在非特殊情况下,都应该有所警惕。再者,两个小孩属于未成年,作为父母应该起到监护作用,本不应该让小孩独自在河中游泳,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向政府。 家属:政府阻挠家属借冰棺 政府:当日停电冰棺无法用 孩子死亡后,卫女士和亲戚们试图找来两口冰棺存放尸体。 卫女士说,当天下午,村民发现小孩溺水,就一起将小孩打捞了起来,按照当地风俗,未满14岁的小孩,去世后是不火化的,于是家属便想找来两口冰棺,暂时存放尸体,“因为萱子的母亲还在外地,我们想要等她回来见女儿最后一面,然后才下葬。” 卫女士认为,他们的这一想法遭到了政府阻挠,“我们到处找冰棺,都没找到,找相关部门租,政府也不让,于是我们又找了隔壁乡镇的,但都不租给我们。” 卫女士说,出事那天,村里停电了,一直从早上停到晚上8点多:“但是我们自己租了一台发电机,想要租一口冰棺,把小孩的尸体放在我们在路边临时搭建的灵棚里面,就这样政府也不同意。”卫女士说,按照村里的习俗,因为小孩不是死在家里,所以灵棚不能搭在村里,只能设在村外。于是,卫女士一家,将灵棚搭在了村口临近大金省道处。 那么,政府为何要这么做呢?按卫女士的理解,政府不愿对小孩的事负责,希望立即将孩子下葬。 但上述政府工作人员对此予以了否认。他说,政府并没有出面阻止过卫女士一家租冰棺,“关于冰棺的事,政府并没有说不给,但是这些应该是他们自己去联系的,所以总认为是政府不给。”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政府规定,冰棺租借是不能跨区域的,所以隔壁乡镇也没有提供。 按这名工作人员的理解,当时家属情绪极其不稳定,这些误会导致了矛盾的加深。 家属:警方强行抢尸 警方:他们阻碍了交通 后来发生的事情使得事态进一步扩大。 卫女士声称,因为找不到冰棺安放尸体,一家人找来了很多冰块,将女孩尸体摆放在了他们临时搭建在大金省道边的灵棚内,“因为天气炎热,尸体很快就有了味道,不便放在家里,我们只有这样处理尸体,等小孩的母亲赶来。 但没过多久,警察就来了。卫女士说,当时有100多名警察在没有征得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俩女孩的尸体抢走,同时还带走了在场的十多个人,“警方说我们造成了交通堵塞,但是当时并没有太多车辆,我们没有对交通造成影响,他们无权带走我们的人。在警察抢走女孩尸体后没多久,叶子家人就将尸体取回安葬,但萱子的尸体至今还停在殡仪馆没下葬”。 卫女士还说:“我们还有家人被关在派出所,警方表示,如果我们不立即下葬,就不放人”。 对于“抢尸”一说,昨日下午,大冶市警方向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做出了正式回应。 根据警方所述,两名小孩当日玩耍的位置处于施工河段,岸边标有明确警示牌。在小孩溺水身亡后的第二天上午8时许,死者家属与陈贵镇政府就善后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遂将尸体抬至大金省道的人行道中,并搭建灵棚,派人驻守,阻止行人和车辆通行,意图造成影响,获得高额赔偿。地方派出所在接警后,与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一道赶往现场,试图对两名死者的家属做思想工作,暂时转移尸体,均遭到了拒绝。 大冶市警方表示,市公安局在对家属做思想工作的同时,抽调了治安、交警、周边派出所的警力赶到现场。直至30日下午2时许,叶子的亲属主动拆除了灵棚,并将尸体转移,但是萱子一家情绪依然激动,不愿听取任何劝阻。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拆除了灵棚,并将尸体转运至殡仪馆,同时依法将现场7人带离现场,以违法停放尸体罪处以治安拘留10日。 对于警方的回应,萱子的家人不能接受。卫女士表示,萱子现在还没有下葬,我们不准备做任何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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