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报
郑州街头,多辆“摩的”在路口等客。 现如今的郑州街头,只要你在路边甫一站定,就会有四五个骑电动车人喊着“摩的、摩的”。以下场景或许你已屡见不鲜:头戴棒球帽,皮肤黝黑的男子骑电动车载着人在车流中左冲右突。繁华路段或城中村口,有不少“摩的”司机扎堆揽客…… 需求决定市场。这一现象,折射出了郑州城市拥堵异常、打车难以及城市公共交通资源配置不合理等诸多问题。而调查中,记者还发现“摩的”非法营运其实一直处于监管空白状态。 “摩的”这一“政府反对却管不了,市民担心却离不了”的矛盾状态到底该如何破解,考量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记者体验】 高峰时段,郑州街头“摩的”四处揽客 采访时,记者发现如今的郑州,可谓“摩的”满街跑。他们随着城市早晚高峰而“出没”。城市的繁华路段,一些城中村口,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流量大的地方,都出现了“摩的”扎堆的现象。 前天下午5时许,记者刚在农业路和经三路交叉口站定,5分钟不到,就有3个骑电动车的人喊着“摩的、摩的”上前招揽生意。 “到火车站多少钱?”记者问其中一个男子。 “30块钱。”他回答说。 “太贵了,便宜点。” “这点儿堵车厉害,出租车也不好打,我给你拉过去,最低20块。”男子答道。 “15块中不中?” “20块,少一分都不行。”男子坚决地说。 坐了一趟“摩的”,吓得背后汗渍渍 坐上其中一辆“摩的”,记者发现为了让乘客乘坐更舒适,车主拆掉了后备箱,而且很“体贴”地加宽后座的脚踏板。 当询问是否会被执法部门处罚时,车主说,“我们目标小,也没啥特殊标识,不容易被发现,一般都看着是着急坐车的人才问。不过,现在竞争激烈,只要有人在路边走,我们也把他们当成潜在客户。” 坐上“摩的”,记者开始了“惊魂之旅”。在汹涌的下班高峰人潮车流中,“摩的”司机简直是目中无车,红灯也闯。司机一路左转右转,慢车道、快车道、BRT道、逆向快车道、人行道全上过,轧黄线、从公交车和汽车夹缝穿……简直视交法如空气!虽然路上,记者多次提醒他“慢点,慢点!”28分钟后,记者站在人潮汹涌的郑州火车站时,感觉背后汗渍渍的。掐指算来,这个时间段,“摩的”比打车少用了近一半的时间。 而等记者在车站广场旁站了没几分钟,又有五六个人不断上前搭讪,招揽生意。记者询问发现,这些人里有私家车主,但更多的还是“摩的”司机。 【记者走访】 日挣一二百元,跑俩月可挣辆电动车 早上6点,家住西韩砦的老周看了看天,“今天预报有雨”,将两件雨衣放入刚充了一夜电的电动车的后备箱,开始了一天的“征程”。 他的妻子在后面喊:“今天下雨路滑,别摔着坐车的人,不行早点回来。” 记者骑着电动车尾随其后,老周向记者“炫耀”自己的坐骑:“我的‘宝马’装了4块电池,能跑300公里。另外,我常备着两件雨衣,下雨的话乘客也能穿。跑完早高峰和中午的小高峰后,下午回来充会儿电,晚上晚高峰接着干。” 走到西韩砦村口,老周和其他同行打了招呼。“他们几个有从开封来的,也有洛阳的,我家是周口的。” 老周来郑州已三年,先后当过保安、建筑工人等,今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当起了“摩的”司机。 “这个工作没啥技术含量,一天能挣一百,好的时候能挣二百多。” 和进城务工的老周不同的是,“摩的”司机老张原先是国棉一厂的工人,“现在厂没了,得自谋出路养家,这个工作技术要求不高,干俩月,电动车的成本就收回来了,我们厂的好多人都干这个。” 开“摩的”的有下岗职工,也有在职公务员 记者随机对郑州市约50名“摩的”司机进行了调查,其中34名为进城务工人员,10名为国企下岗职工,这些人年龄在35岁到50岁之间,学历普遍较低。 调查中,记者也有一些意外的发现。“以前跑‘摩的’的多是进城务工者和下岗职工,现在我们发现其从业人群呈现多元化发展。由于从事这一行,技术要求不高,挣钱不少,现在有些公务员都加入了这个行列,搞起了兼职。我们曾查到过省直厅局的公务员、后勤人员……业余时间跑‘摩的’。”郑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火车站管委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摩的司机每天的收入在一二百元,如果欺客宰客,收入可能达到三四百元,受利益驱动,现在形形色色的人群都加入进来。 【市民说法】 车难打路太堵,为赶时间只好坐“摩的” 老周的乘客胡正斌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10月31日,郑州全城拥堵。他和朋友从东三街前去中原路华山路就餐。“当时根本打不到车,坐公交车得一个半小时,而坐‘摩的’半个小时就到了。” 家住刘庄的公司职员杨森认为,“摩的”给出行带来了很大便利。“每天早上,在刘庄公交车站点等公交的人特别多,万一挤不上公交,就会迟到,为了防止上班迟到,坐‘摩的’是个不错的选择。” 11月5日晚7时30分,在郑州火车站,无论是公交站台还是出租车等待区,都排起了长长的队伍。王女士在此等车已将近一个小时。“晚高峰期间出租车很少来火车站,公交车又挤不上去,看来等会儿只好坐‘摩的’了。” 昨天下午5时40分许,经三路和农业路交叉口,一名手拎行李箱的男子连续拦了5辆出租车无果后,跳上一辆“摩的”一溜烟儿走了。 【记者调查】 由“摩的”引发的事故屡有发生 “摩的”快捷、灵活、方便的优势让不少市民愿意接受“摩的”司机开出的高价,忽视了在车流中穿梭的危险。 查询本报线索平台,关于“摩的”的投诉一直不少,其中较多的是宰客、甩客现象,由“摩的”引发的事故也屡有发生。 “‘摩的’自身超重、功率大、速度快,刹车系统不灵敏,甚至有的‘摩的’转向灯、后视镜缺失,车辆稳定性较差,安全系数比较低。另外,‘摩的’司机为了多挣钱,经常违规行驶,很不安全。”郑州市交警三大队一位民警表示。 相关数据显示,郑州市有2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每天平均发生交通事故130余起,据郑州市交巡警部门统计,在三环以内,白天的一般立案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占到八成以上,夜间涉及电动车的这类交通事故占到六成以上。 违法成本低等因素滋养了“摩的”市场 “摩的”从2007年郑州禁摩后开始逐步出现,而且随着郑州拥堵“阵痛期”的到来而不断壮大。 家住碧沙岗附近的郑州市民曹先生说:“摩的”的泛滥,与郑州拥堵密不可分。现在郑州车多,再加上许多道路都在施工,导致交通拥堵,所以生意特别好。采访时,不少市民表示,“摩的”就是郑州“堵”出来的! 对此,郑州轻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管洲教授体会深刻,他说,市场决定需求,“摩的”大量出现与郑州这两年的城市拥堵分不开,这是一种需求,给了“摩的”滋生的土壤。利益驱动、违法成本较低等原因,致使“摩的”驾驶员铤而走险。同时,公共交通的不便捷,道路交通拥堵,也给“摩的”驾驶员留下了生存空间。 “有时候一堵车就是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我也坐‘摩的’,实在是没办法。”采访时,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说。其实,这也是不少上班族的心声。他们多数都乘过“摩的”,尽管知道这种交通工具是非法运营、安全隐患大,但相比拥堵的交通和难打的出租车,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选择乘坐“摩的”。 对于打车难题,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宣传科负责人陈滨表示:“自1996年以来,郑州市10607辆出租车的数量仅增加一辆,而城区面积和人口增加了数倍不止。近几年,市里正设法用‘以奖代增’的手段来增加出租车的数量,缓解打车难。” 记者发现,除了上述城市道路堵车严重和打出租车难的因素外,很多地方公交车无法到达、收车早,都给“摩的”提供了生存空间。另外,像郑州火车站和二马路汽车站等距离较近,因无“摆渡车”而给“摩的”留下了生存及盈利空间。 公交盲区和人流量大的郑州火车站、长途客运总站等地正是“摩的”泛滥的重灾区。 【官方说法】 运管处、交警均称“摩的”不归自己管 “干我们这一行,现在没人查。我干了快两年了,一次也没碰到执法人员。”采访时,“摩的”司机胡师傅说。 “摩的”骑车带人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到底该由谁来负起监管职责呢?记者对郑州市运管局、客运管理处、交警等多部门进行了采访。可一圈求证下来后,记者竟发现“摩的”非法营运竟没有一个部门在管。 “按照规定,我们只是对7座及以上客车、货车的营运、运输行为进行管理,对于‘摩的’的非法载客行为,并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郑州市运管局副局长王玉彬表示。 那“摩的”非法营运行为是否属于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的打击范畴呢?对此,陈滨表示,他们只是对出租车及7座以下的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摩的”属于非机动车范畴,不归他们管。 “‘摩的’非法营运,这不归交警部门管。交警能做的,只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摩的’司机骑车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每次最多处罚20元。”郑州市交警三大队民警表示,在市区骑车带人大量存在的情况下,交警部门也很难对每个骑车带人行为进行处罚。 执法局称,超出火车站范围,治理“摩的”无法可依 据记者了解,郑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局曾联合交警三大队对火车站的“摩的”进行过联合执法。那“摩的”是否属于执法局管理呢? 郑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火车站地区较为特殊,郑州市政府曾专门下发第141号令(《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加强对火车站地区的秩序行为进行规范。依照政府令中扰乱火车站地区客运秩序这一规定,执法部门对“摩的”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是200元到500元。即使对于火车站地区的“摩的”治理,执法人员常遇到乘客急着赶车、不愿意配合取证等情况,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政府令赋予的执法依据仅限郑州火车站地区,超出这个范围,执法部门就无法对‘摩的’进行打击,因为其他区域无执法依据。”郑州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专家分析】 “摩的”存在有合理性 治理需疏堵结合 实际上,“摩的”运营市场一直是城市交通发展的畸形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倍感头疼。 尽管早已是打击的对象,但“摩的”等非法运营交通工具的存在既考验着运营市场,也考验着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智慧。 采访时,郑州航院人文社科系公共事业管理教研室主任吴琦认为,对于不少“摩的”的经营者来说,他们多是弱势群体,这是他们为数不多维持生计的手段。另外,对于不完备的城市公共交通来说,“摩的”在某种意义上充当着提供公共产品的功能,它肯定有强大的民意基础,治理“摩的”应该 “疏堵结合”,像城市给予小商小贩“疏导点”那样进行。 同时,吴琦还指出,目前,法律对“摩的”的界定含混不清,以致出现执法困惑以及法律监管的空白,“治理‘摩的’,相关法规制定必须得解决。” 管洲教授说,“摩的”的存在正好说明现在的交通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要在增加公共交通供给上多下工夫,比如增加公交车数量、规范出租车市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杜绝“摩的”,一方面要靠严查重打,另一方面,增加公交线路,调控解决公交盲点,疏导城市交通,方便群众出行。此外,多举办公益岗位推介会,帮助摩的司机找工作、多部门联手整治,建立监管和打击“摩的”的长效机制才是上策。 管洲教授同时表示,由河南省公安厅起草的《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等相关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目前该办法正由省人大按规定程序办理。它的出台,将可能为相关执法部门对“摩的”治理提供法律层面的保障。 相关链接 1.2011年,为改善城市形象,开封市区从当年12月1日起,对市区非法从事客运的9300余辆三轮车进行依法取缔、有偿收缴,治理取得较好效果。 2.2013年10月15日,武汉实施“史上最严电动车新规” “摩的”载客罚款三千元并扣车,严规下,“摩的”载客治理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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