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12日,李鹏总理签署任命书,委任我为中国常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副代表。我于10月6日,抵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任职。
中国常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处设在内罗毕市吉吉里区(Gigiri)的一个独院内,离内罗毕联合国大院不远。院子内是一栋两层别墅,旁边有几间佣人房,四周是花园,篱笆上长满鲜艳的三色梅,黄色,红色,白色。后院有一棵大树,树的名字叫蓝花楹,树冠盖满了半个院子。每年10月到12月,树上长满了紫色的花,地上满是花瓣;院内几只大大的乌龟,总在那里爬来爬去。我在这个院子里生活了三年多的时间。
1997年1月27日至2月7日,在内罗毕联合国大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署第19届理事会会议。解振华局长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
解局长在各议题下作了多次发言,阐述中国政府的立场,受到广泛好评。
在理事会期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关于环境署理事机构的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分歧。所谓理事机构,就是管理环境署的机构。原来环境署的理事机构主要包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的理事会和由各国驻环境署代表组成的常驻代表委员会。理事会是环境署的最高决策机构,常驻代表委员会则是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对实施理事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审议,提出实施建议,以保证理事会决议的实施。发展中国家在会议上认为环境署当时主要的问题是财务和管理两个问题,而不是理事机构的问题,因此,主张加强常驻代表委员会,集中精力解决环境署的主要问题;以英国为首的部分发达国家和个别发展中国家极力主张建立新的理事机构,要求在环境署下设立一个部长级委员会。会议争论了两周,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解振华局长在发言中支持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观点。我参加了这个问题的讨论,与各国代表,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代表加强磋商,在会议上积极发言。会议最后一天,即2月7日深夜,双方在此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会议主席匆忙宣布休会。
照片56: 中国代表团在内罗毕联合国大院内合影,前排左起:张小安、解振华、作者;
后排左起:王之佳、张世钢、白长波、蔡立杰
环境署第19届理事会于同年4月3日至4日复会。国内授命我和白长波参加会议。在理事机构问题上,双方开始还是坚持各自原来的立场。4月3日深夜,在谈判再次面临破裂的情况下,我站起来发言,建议双方为全球环境与发展的利益,采取合作的态度,提出建立一个以部长和官员组成的委员会,人数将南北双方提出的数字相加除以2,即36人,该方案立即得到双方的响应和支持,从而在4月4日通过了《关于环境署理事结构的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环境署部长与官员高级委员会。
我在19届理事会期间被会议主席挑选为“主席之友”的成员,参加了关于环境署作用和任务的《内罗毕宣言》的起草。我在起草过程中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得到了会议主席和秘书处成员的赞扬。
照片57:作者在会议闭幕后上主席台与环境署副执行主任卡卡赫尔握手,祝贺会议成功
联合国环境署常驻代表委员会于1997年8月26日举行第60次会议。会议决定在委员会下设两个分委会,第一分委会将主要讨论和处理实质性的环境问题,如化学品、淡水和生物安全等;第二分委会主要讨论预算和管理事项。会议通过了两个分委会的工作方案。
根据环境署第19届理事会第32号决议,环境署常驻代表委员会将予加强,加强后的委员会将审查、监督和评估理事会关于管理、预算和方案的决议执行情况,审议环境署的工作效率、效果和透明度等情况的报告,准备决议草案提交理事会审议。
本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主席团,乌干达高专兼驻环境署代表卡姆基莎(Kamugisha)先生当选为主席。我当选为副主席,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当选此职。当选为副主席的还有荷兰常驻环境署代表特雷弗斯(Treffers)大使,巴西常驻环境署代表桑托斯(Santos)大使,波兰常驻环境署代理代表贾幸斯基(Jasinski)先生当选为报告员。
新的主席团于9月24日上午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全体成员和环境署执行主任出席。会议主要讨论了常驻代表委员会的工作方案,确定了环境署特别理事会以前的工作安排,对环境署19届理事会通过的决议作了分类,确定了一些应优先实施和常驻代表委员会需优先审议的重点工作。
我同时兼任第一分委会副主席。从9月开始,常驻代表委员会和两个分委会都召开了许多会议,我作为主席团成员参加了这些会议和其他各项工作,主要就如何对环境署第19届理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作出安排,其中讨论得最多的是关于如何对环境署秘书处及其地区办事处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的两个决议。
此后,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了环境署部长与官员高级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国家环保局国际司司长,我多年的同事王之佳出席会议,并被选为副主席。 高官会第二次会议1998年3月2日至4日在内罗毕举行。这是新任执行主任上任后主持召开的第一次环境署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着重讨论了环境署的资金、改革与振兴以及淡水等问题。王之佳因为另有其他任务不能与会,国内派了国家环保总局国际司岳瑞生处长和外交部王新霞与会。我受国内指令,也参加了这次会议,并担任副主席。我在大会上多次发言。我说:“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后,环境署尽管面临种种问题和困难,但在全球环境事务中仍发挥着其他国际组织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支持进一步加强环境署。”我还就淡水问题作了一个专门发言,呼吁世界各国应加强淡水领域的国际合作,国际社会应发展和推广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实用和廉价的技术,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水污染的处理。新华社驻内罗毕记者王金余就这次会议和我的发言写了三篇报道。
照片58:中国代表团在会场,左起:王新霞、作者、岳瑞生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有关环境署的资金、改革与振兴以及淡水问题的结论,开得比较顺利,气氛也比较和谐,与去年2月在这里召开的第19届理事会形成鲜明对照。在那次会上英国环境大臣格默代表英、美和西班牙三国发表了一份措辞强硬的声明,宣布两国将暂停向环境署捐款。英美的行动给环境署带来严重困难。一年后的今天,美国代表在高级委员会上宣布,1998年美国对环境署的捐款比上一年将增加100万美元,德国代表也表示将为环境署在全球淡水等领域的活动捐款50万美元。这一变化是由于双方在理事机构问题上达成了协议和《内罗毕宣言》的通过。我为对这一进展做出过一点贡献而感到欣慰。
1998年5月3日至5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访问内罗毕联合国机构,会见了各国驻环境署和人居中心代表,和内罗毕联合国各机构的工作人员,并发表了讲话。我参加了特普菲尔举行的欢迎安南夫妇的招待会以及安南与两组织常驻代表委员会主席团和联合国高官的会议。安南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要求联合国内罗毕办事处提高到与日内瓦和维也纳办事处同样的水平。在招待会上,各国代表排着队和安南夫妇握手,我也加入了这个队伍。当我站在安南面前时,环境署礼宾官把我向安南作了介绍:“这是中国驻环境署副代表夏堃堡先生。夏先生也是环境署常驻代表委员会副主席。”安南一边握着我的手,一边微笑着用中文说:“你好!”我说了两句话,祝他和夫人在肯尼亚访问愉快。并说:“中国支持加强联合国环境署。”安南说:“十分感谢中国的支持,联合国将采取措施,加强环境署,使它在全球环境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时,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驻内罗毕记者徐军按下了他手中相机的快门,记录下了这个难忘的一刻。
1999年2月召开了环境署第20届理事会会议,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宋瑞祥率团参加会议。宋原任地质部部长,所以大家都叫他宋部长。环境署秘书处原来将他的发言排在后面。我找到了理事会秘书长米勒(Beverly Miller)女士,给她做了介绍,说这是一个正部长级的领导,他们就把他放在了很前的位置。宋部长非常高兴。 我以中国代表团团员身份参加了会议,起草了我国代表团与会对案、团长发言和多个议题下的发言。在会议期间,除参加全体会议以外,主要参加决议起草委员会的工作。在各项决议的讨论中,尤其是关于环境署的改革和环境署的预算等有争议的议题讨论中,我均按我团与会对案,坚持我立场。会议通过了43项决议。
会议前,我在江苏饭店设宴招待宋部长一行,安永玉大使夫妇参加。宋团长对饭店菜肴的质量很满意,特别是对红烧羊肉十分称赞,说:“在肉类中,最好的是羊肉,其次是牛肉、猪肉和鸡肉。”
照片59:在江苏饭店合影,左起:作者夫人、安永玉、宋瑞祥、大使夫人、作者
2月2日,宋瑞祥团长在中国驻肯尼亚大使官邸举行宴会招待特普菲尔执行主任、沙芙卡特﹒卡卡赫尔(Shafqat Kakakhel)副执行主任和其他联合国环境署高官,安永玉大使和我都出席了宴会。特普菲尔对大使馆厨师做的中国美食赞不绝口,说他最爱吃中国菜。
特普菲尔执行主任于2月11日致函宋瑞祥副局长,对他和中国代表团在20届理事会期间作出的积极和建设性的贡献表示赞赏。他说:“你和你的代表团的贡献为20届理事会的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再次感谢你2月2日在中国大使官邸对我所表示的好客和善意。我感谢你参加理事会并表示对环境署及其工作的支持,我尤其对预算和工作方案的通过表示感激。”
卡卡赫尔副执行主任于3月8日会见我时说:“执行主任和我都清楚地知道中国代表团在20届理事会上所作的各次发言和表达的观点。我们对这些发言均十分赞赏。我们感谢中国代表团为20届理事会所作出的积极贡献。”
联合国内的“77国集团和中国”和“亚洲组”在内罗毕也十分活跃,经常举行会议。 “77国集团和中国”在历次会议前和期间均召开许多会议,协调立场,对若干重大问题,如环境署的改革、淡水、环境署在全球环境基金中的作用等问题上,形成了一致意见,从而使该集团在各次会议上基本能以一个声音发言,使会议作出的决议能反应发展中国家的意见。我积极参加了这些会议和活动。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成立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边国际环境公约秘书处。原有的一些联合国机构, 如联合国开发署、联合国人居中心、联合国工发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也有许多环境方面的工作。这些组织一方面为推动全球环境合作,作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有许多工作,大家抢着去做,还有许多工作没有人做,缺乏充分的合作和协调,从而减弱了联合国环境工作的效率。针对这种情况, 2008年初,安南秘书长成立了一个“联合国环境与人居专门工作组”,其任务是对联合国环境与人居工作的改革提出建议。特普菲尔是该工作组主席,成员包括一些国家的环境部长、有关联合国机构的领导人和环境与发展领域的著名人士等。经过该工作组两次会议,产生了《联合国环境与人居专门工作组报告》初稿,该初稿对加强联合国环境与人居工作提出了10多条建议。
“77国集团和中国”内罗毕分部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对《联合国环境与人居专门工作组报告》初稿进行研究。77国集团选举我为该组主席。在我的主持下,召开了多次会议,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提出了一份报告。该报告基本肯定了专门工作组报告初稿的各项建议,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包括加强环境署,给它提供充分的和可预见的资金,和加强联合国各机构,包括多边国际环境公约秘书处之间的合作和协调等。 1998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人居专门工作组报告》最终完成。1999年8月10日,联合国大会据此通过了关于环境和人居的242号决议。该决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联合国环境和人居工作的措施,其中有两项决定特别引人注目。第一是决定在联合国内成立一个“环境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环境署执行主任担任主席,成员由有关联合国机构的领导人组成,以加强联合国各机构在环境工作中的协调;第二是决定成立全球部长级环境论坛,该论坛同时也是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会议或理事会特别会议。242号决议是加强全球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议。该决议通过的时候,我已是联合国环境署的一名职员。我仔细研究了这个决议,发现“77国集团和中国”内罗毕分部所提出的一些建议在决议中得到了反映。我能在该决议的出台中作出过一点贡献,感到很是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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