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律师介绍,根据《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生育第二个子女,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 南方都市报报道 11月19日,蔡智奇被华南理工大学开除,理由是蔡生了二胎。 此事近来在网上引发热议。蔡智奇是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副教授。2007年,蔡赴美从事博士后研究,妻子前往陪读,其间育有一女,女儿为美国国籍。2009年,蔡回国任教。次年,蔡妻在天津生下第二胎。 校方 蔡智奇不能批生第二胎 今年5月31日,华南理工大学计生委通知蔡:提供符合计生政策的书面材料;调出华南理工大学;自动辞职。如做不到三点中的任一点,学校将对其进行处罚。 校方称,蔡违反“穗计生函【2006】26号和粤人口计生委办函【2006】35号精神”,并称“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未在外国定居,其在外国生育的第一孩不管是否已取得外国国籍,均不能批生第二孩”。 律师 对留学人员有单独规定
蔡智奇的律师陆妙卿则认为,蔡的情况不适用于以上两个文件。“这两个函是针对中国公民利用短期签证到境外生育的情况,不适用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的情况。” 陆妙卿介绍,根据《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生育第二个子女,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 华南理工大学计生办对此并不认同。该办向蔡智奇出示了一份此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大连计生委的回函,其中提及“留学人员”须为“夫妻双方同时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出国留学人员”。 “前述规定的意思是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为留学人员就行。此外,《广东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只是一个基本条例,它不能僭越《就业法》及宪法,现在,计生委的行为已侵犯公民最基本的就业权。”陆妙卿说。蔡智奇已经决定起诉华南理工大学,具体是计生办还是其他部门作为被告,尚在与律师讨论中。 昨日,记者致电华南理工大学分管计生的党委副书记余其俊,对方拒绝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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