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珞珈学院一女生从外地实习归来,回校途中遇害。昨日,杀害这名女生的21岁凶犯李某在武汉中院受审,他供认与死者此前素不相识,只为劫财最终掐死对方。公诉人建议法庭对李某判处死刑且立即执行。
去年11月11日晚8时许,天飘细雨,位于武汉文化大道新路村一带人烟稀少,路灯昏暗。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的20岁女生陈某,刚从外地实习归来,拖着箱子单身一人经过此地,突遭一男子拿刀挟持,抢走现金300元及装有金项链的拖箱。陈某挣扎欲报警。男子将其掐死并抛尸于文化大道1号桥墩下伸缩缝内,随后逃离。
因陈某曾与室友约好回校,当夜失去联络后其室友报警。11月13日上午,民警在文化大道1号桥墩下的伸缩缝内发现陈某尸体,经法医鉴定系他杀。办案民警迅速展开侦破,很快在一个活跃的网络贴吧里发现情况,一名可疑网友常打听警察侦查进展情况,并在吧内有意识地讨论凶手会不会判死刑等。民警很快确认该网友是武汉某高校大一男生李某,案发后已回老家河南濮阳。
接下来的侦查中,更多疑点指向了李某。11月23日上午11时许,在河南警方配合下,李某被抓获并承认了抢劫杀害女生陈某的犯罪事实。
据李某昨日在法庭上供认,他与死者素不相识,只因借了同学1000元现金难以归还,就想抢点钱用于还债,深夜晃悠时恰好碰到陈某,当时只想掐昏对方,但因陈某掏出手机欲报警,他就下了重手,“发现她没了呼吸后,我曾两次做胸部按压”。案后,李某曾向警方写出悔过书,并由其家属与死者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李某称,作案后十分懊悔,曾自残划破手指。辩护人据此辩称,李某只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但此说遭公诉人反驳,公诉人指李某带刀抢劫,在被害人欲报警时还将其掐死并抛尸,手段残忍,建议法庭对其判处死刑且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