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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蜚语 于 2014-8-14 00: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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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一 黎巴嫩工作许可证和长期居住证收费标准 1
文件二 办理黎巴嫩的工作许可证和居住证的基本流程 2-3
文件三 办理黎巴嫩居住证所需材料、费用和注意事项 4-5
文件四 外籍劳工申请黎巴嫩工作许可证步骤及所需材料 6-14
文件一
黎巴嫩工作许可证和长期居住证收费标准
凡来黎巴嫩长期居住和工作的非黎籍居民,均需在公安总局和劳工部办理长期居住证和工作许可证(简称两证)。根据入境外国人所从事的不同职业,黎巴嫩将居住证划为7类(其中工作许可划为4类)。
从事工作的申请者,首先根据自己的职业或居留目的向劳工部递交工作许可证申请,劳工部批准工作许可的同时将划分工作许可类别。申请者凭劳工部核定结果向公安总局提交长期居住证申请,公安总局则按劳工部核定的类别给予申请者同样类别的长期居住证。
七类单证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类系经理级:180万黎镑(合1200美元);
第二类包括工程师、厨师等:120万黎镑(合800美元);
第三类系技术工作级:40万黎镑(约合270美元);
第四类系佣人:30万黎镑(合200美元);
第五类为学生:25万黎镑(约合170美元);
第六类系指拥有原国籍和黎巴嫩双重国籍的外国人:25万黎镑(约合170美元);
第七类为其他:30万黎镑(合200美元)。
在黎巴嫩长期工作的外籍人员,需按照标准分别缴纳居住证和工作许可证的费用,即一个经理级人员每年需要缴纳1200美元的居住证费用和1200美元的工作证费用,两项合计应为2400美元/年。
文件二
办理黎巴嫩的工作许可证和居住证的基本流程
1、主管部门
黎巴嫩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的是黎劳工部外国人工作局(Ministry of Labor, Division of Foreign Labor Force)。
特别提示:持旅游签证到黎后再申请工作许可证一般是非法的,通常将被勒令离境。 黎巴嫩负责外国人居住证的是黎公安总局(General Security)。
2、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在黎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必须取得黎巴嫩劳工部外国人工作局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获得工作许可证后,还需持工作许可证到黎公安总局外国人事务局办理居住证,方能成为在黎合法外籍工作人员。
3、中国人办理在黎工作许可证的常规程序为:
(1)黎雇主准备有关材料向黎劳工部外国人工作局申请工作预许可,一般需两月;
(2)将劳工部批复的“预许可”发至黎巴嫩驻华使馆;
(3)向黎巴嫩驻华使馆申请“预工作签证”(Pre-Work Visa);
(4)中国人抵黎后,持“预工作签证”护照等材料,向黎劳工部外国人工作局申请工作证,一般需两周;
(5)持黎劳工部外国人工作局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向黎公安总局外国人处申请居住证;(详见文件三《办理黎巴嫩年居住证所需材料、费用和注意事项》)
(6)工作证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每年需更换,更换证件工作可自己办理,也可委托黎巴嫩邮政公司(libanpost)办理;
(7)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每年需更换,更换居住证必须由本人到黎公安总局办理。
在黎中国人工作证年费一般为1200美元,居住证年费一般为1200美元。
4、提供材料
根据外籍人员在黎从事职业的不同,工作许可证的申请文件也有所区别。外籍人员在黎申请工作许可证需准备的详细材料等,请见文件四《外籍劳工申请在黎巴嫩就业许可证步骤及所需材料》
文件三
办理黎巴嫩年居住证所需材料、费用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黎巴嫩年居住证所需材料:
(一)有效期至少一年的护照,或者附返回证的有效身份证件(仅适用于叙利亚人);
(二)两张尺寸为4x4的头像照;
(三)填写个人居住申请,并在公安总局相关地区分局的公职人员面前签字;
(四)从事一般工作的居住证申请,需提交雇主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五)从事家庭佣人的居住证申请,需提交雇主家庭民事注册文件。
二、费用
被劳工部定为第一类工作许可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1 800 000黎镑/年
被劳工部定为第二类工作许可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1 200 000黎镑/年
被劳工部定为第三类工作许可的人员
400 000黎镑/年
被劳工部定为第四类家庭佣人工作许可的人员
300 000黎镑/年(对于第一个佣人);
600 000黎镑/年(对于第二个佣人);
1 200 000黎镑/年(对于第三个及以上佣人)
学生
250 000黎镑/年
其他类别
300 000黎镑/年
三、注意事项
(一)每份申请还需交服务费(hireling services),可交至公安总局公共关系部门,或者通过分局交至总局公共关系部门。
1、正常办理:每份居住证申请的服务费为105000黎镑;
2、加急办理:每份居住证申请的服务费,分局再收105000黎镑。
(二)当阿拉伯或外国人持劳工部批准的有效期为2年的工作证申请居住证,将只被授予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依照现行规定,该两年期工作证可继续用于第二年居住证的更新。
(三)如果在黎巴嫩以外的总居住时间超过了6个月,原持年居住证的阿拉伯或外国人将失去年居住证所许可权利。
文件四
外籍劳工申请黎巴嫩工作许可证步骤及所需材料
为帮助拟在黎工作的中国公民准确了解黎对外国人工作证管理的有关规定,驻黎巴嫩经商处特走访黎劳工部调研了有关情况,黎劳工部向我处提供了相关法律规定。
外籍劳工在黎就业需依法取得工作许可,工作许可申请分两步进行。第一步“部长许可”:向劳工部长提交在黎工作许可申请,该步申请最为重要,将由劳工部长审查,以决定最终是否予以原则批准。第二步“工作证许可”:在劳工部长原则批准后,申请人向劳工部外国人工作局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件,其中又分为申请预审和申领工作证两步。
第一步:“部长许可”
申请(工作证)部长许可的所需材料
(黎巴嫩劳工部205/1号,2008年10月4日决议)
为简化和加快申请程序,根据2008年7月16日11号法令(新政府组阁),和1984年4月25日1582号法令(前为1964年9月18日17561号法令《外籍劳工管理》),决议如下:
外籍劳工若在黎合法工作,需本人或黎方雇主提供以下材料:
一、家政服务(包括家庭服务、园艺、厨师、保育、管家及病人陪护等)
1、 有效期18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2、 雇主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 雇主家庭住宅面积及简单描述材料一份;
4、 雇主承诺书一份,承诺将与雇员签订有限合同并明确雇员工作职责;
5、 雇主是雇员所服务家庭一员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雇佣劳务
1、有效期18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2、雇主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企业依法设立文件(复印件)一份,如商业登记或投资执照等;
4、若为专家或技术人员,还需提交执业能力证书和简历一份;
5、若外国人申请在黎政府部门或黎国有企业工作,则需雇主(所申请单位)开具介绍信;
6、雇主承诺书一份,承诺将在国家社保基金(NSSF)为该雇员注册,与雇员签订有限合同并明确雇员工作职责;
7、证明公司在劳工部已注册的文件一份;
8、对于一级雇员,如专家、顾问和总经理等,公司需提供商业登记证的最新副本,并包含其合伙人签名。
三、 科教服务(包括语言类教师、教授等)
除“雇佣劳务”类中1、2、3条之外,还需提供学历证明和简历。
四、农业劳务
除“雇佣劳务”类中1、2、3条之外;还需土地使用地所在镇政府出具的拟使用土地为农业用地及用地面积的证明文件;雇主承诺书一份,承诺将与雇员签订有限合同并承诺解决雇员居住问题。
五、保洁劳务
本人申请的,除“雇佣劳务”类中1、2、3、6、7条之外,还需提供说明公司规模的正式信函。
黎方雇主(保洁公司)申请的,除“雇佣劳务”类中1、2、3、7条之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该公司已为其黎巴嫩籍及外籍雇员在国家社保基金注册的证明文件;
2、公司年度运营报告;
3、雇主承诺将在国家社保基金注册雇员并与雇员签订有限合同,承诺解决雇员居住问题并提供其居住地信息;
4、保洁公司与保洁顾客公司所签合同原件及保洁顾客公司规模证明文件一份。
六、企业家
1、由外籍企业家或其在黎代理提交申请,说明企业运营情况,包括企业设立、规模、资本金等相关情况,其中外方所持资本金不少于一亿黎镑;
2、有效期18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3、书面承诺至少雇佣三名黎巴嫩籍员工,并为其在国家社保基金注册,承诺公司在劳工部已注册;
4、承诺公司在提交“部长许可”和“工作证许可”申请前已在商业注册机构及其他部门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本条第1款内容须与商业注册文件一致,如业务性质、注册资本金等,并提供公司年度运营报告。
七、外国公司在黎代表处或子公司的外籍经理
1、有效期18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2、总公司出具的,经总公司所在地的黎巴嫩使领馆和黎外交部认证的,说明总公司与办事处或子公司隶属关系的文件一份(并译成阿语),其中文件中应包含,若总公司在黎需要代理,该代理须为黎巴嫩籍;
3、总公司依法设立的文件一份;
4、由黎巴嫩经贸部出具的外国公司代表处或子公司已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5、承诺至少雇佣三名黎巴嫩籍员工。
八、其他材料
若外籍劳工系出生于黎巴嫩,或定居于黎巴嫩,或是黎巴嫩裔,或有黎巴嫩籍亲属,需出具相关证明。
第二步:“工作证许可”
申请工作证的所需材料
(黎巴嫩劳工部223/1号,2006年10月5日决议)
为简化及加快申请程序,根据2005年7月19日14953号法令(新政府组阁),和1984年4月25日1582号法令(前为1964年9月18日17561号法令《外籍劳工管理》),决议如下:
第一条:预审所需提交材料
外籍劳工若在黎合法工作,需本人或黎方雇主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政服务
1、 有效期18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2、 雇主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 居住地银行开具的150万黎镑银行存款担保。
二、雇佣劳务
1、有效期18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2、雇主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居住地银行开具的150万黎镑银行存款担保;
4、企业依法设立文件(复印件)一份,如商业登记或投资执照等;
5、若为教师,则需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若为专家及技术人员,还需相关执业能力证书一份;
6、黎国家就业管理局(NEO)中央就业办开具的证明黎当地相关行业专家及技术人员紧缺的证明函一份;
7、若外国人申请在黎政府部门或黎国有企业工作,则需雇主(所申请单位)开具介绍信。
三、企业家
1、由外籍企业家或其在黎代理提交申请,说明企业运营情况,包括企业成立、规模、资金等相关情况,其中外方所占资本金不少于一亿黎镑;
2、有效期18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3、书面承诺雇佣至少三名黎巴嫩籍员工,并在获得工作证六个月内为其在国家社保基金(NSSF)和劳工部就业司登记注册;
4、承诺公司在取得工作证后六个月内在相关工商机构登记注册;
5、银行开具的1亿黎镑资产担保证明。
四、外国公司在黎代表处或子公司的外籍经理
1、有效期18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2、总公司出具的,经总公司所在地的黎巴嫩使领馆和黎外交部认证的,说明总公司与办事处或子公司隶属关系的文件一份(并译成阿语),其中文件中应包含,若总公司在黎需要代理,该代理须为黎巴嫩籍;
3、总公司依法设立的文件一份;
4、由黎巴嫩经贸部出具的外国公司代表处或子公司已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5、居住地银行开具的150万黎镑银行存款担保,并承诺雇佣至少三名黎巴嫩籍员工。
第二条:申领工作证所需提交材料
外国人需在其在黎临时居住期满前至少15天提交申领工作证申请。
一、家政服务和雇佣劳务
1、申领工作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经公证处公证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其中应包括外籍劳工工作种类、工作期限、工作地点和月薪等内容;
--有效期7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含黎巴嫩入境许可;
--保险单(原件)一份;
--正规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文件一份,证明其健康状况,埃及、苏丹劳工还需检查血吸虫病;
--彩色证件照2张;
2、若为在公安总局申请居留证需要,或为巴勒斯坦人和叙利亚人在黎居留而申请工作证,或外籍劳工工作单位变更的情况下,申领工作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部长许可申请所需材料。但巴勒斯坦人和叙利亚人不需要银行存款证明;
3、若为巴勒斯坦劳工,需提交巴勒斯坦难民登记材料一份。
二、企业家,外国公司在黎代表处或子公司的外籍经理
1、若为申请部长许可后申请工作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有效期七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含黎巴嫩入境许可;
--正规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文件一份,证明其健康状况,埃及、苏丹劳工还需检查血吸虫病;
--彩色证件照2张。
2、若为在公安总局申请居留证需要,或为巴勒斯坦人和叙利亚人在黎居留而申请工作证,申请工作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部长许可申请所需材料;
3、若为巴勒斯坦劳工,需提交巴勒斯坦难民登记材料一份,若为叙利亚劳工,需提交回叙证或年居留证。
第三条:续办工作证
一、家政服务和雇佣劳务
--有效期7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经公证处公证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保险单(原件)一份;
--有效年居留证(复印件)一份;
--原工作证及彩色证件照1张;
--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则还需以下材料:
--居住地银行开具的150万黎镑银行存款担保;
--需在护照上注明辞职记录;
--新雇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企业依法设立文件(复印件)一份。
二、企业家
--原工作证;
--有效年居留证(复印件)一份;
--企业依法设立文件(复印件)一份,如商业登记或投资执照等;
--企业体制最新证明文件一份;
--有效期7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国家社保基金开具的介绍信一份;
--彩色证件照。
三、外籍公司代表处外籍经理
--原工作证;
--有效年居留证(复印件)一份;
--有效期7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彩色证件照;
--由黎巴嫩经贸部出具的外国公司代表处或子公司已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四、外籍公司在黎子公司外籍经理
--原工作证;
--有效年居留证(复印件)一份;
--有效期7个月以上护照(复印件)一份;
--彩色证件照;
--社保基金开具的介绍信一份;
--由黎巴嫩经贸部出具的外国公司代表处或子公司已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为满足外籍劳工申请需要,特颁布此决议,若有其他文件内容与本决议相悖,则以本决议为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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