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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严令禁烧秸秆等废弃物 引发污染事故将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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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3 00: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宁夏日报

 
日前,在环保部10月6日至10月12日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卫星遥感监测情况通报中,指出宁夏有秸秆着火点,影响了空气质量。昨天,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秸秆、芦苇、枯枝落叶、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负总责,严查秸秆等废弃物焚烧行为。

  
进入深秋后,不少农户开始在田里焚烧秸秆,成为影响城市大气环境的因素之一。目前,银川市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三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城管、水务、农牧等部门都有管理职责。银川市农牧部门负责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还田。

  
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要集中力量确保城市周边、交通干线、机场等重点区域内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发现禁烧区域内有焚烧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记者 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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