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驻莫桑比克经商参处
据新闻媒体报道,8月14日,莫桑比克议会批准通过了石油和天然气法修订案,莫政府将为北部德尔加杜角省鲁伍马盆地液化天然气项目立法。修订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莫桑比克石油天然气公司(ENH)为莫政府的唯一代表,负责莫石油和天然气及其衍生物的生产、液化、运输和销售,参与所有项目的运营。任何有意愿参与莫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的投资者必须与ENH合作。
二、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量的至少25%用于国内市场,ENH负责这部分份额的管理。
三、政府要促进石油和天然气在莫桑比克工业化过程中的大范围应用,并建立机制明确国内企业参与该领域开发的条件。
四、所有在莫经营的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必须在莫桑比克证券交易所挂牌。公司必须雇佣并培训莫桑比克员工,保证他们参与运营。
五、所有公司在开采前必须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获准后才可开始开采活动。
六、所有公司要给予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和运营而失去土地的人们以合理补偿,包括安置新的住房。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投资者必须遵守环境影响报告的建议,保证海洋野生动物和其他生态系统的和谐共存。
八、投资者承担由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处理、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后果,如对基础设施、环境、领海和公共卫生等的破坏。
九、所有公司有义务公开经营成果、税收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