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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假案背后的惊天腐败,腐败与反腐败的刀光剑影】(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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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06: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反腐举报人 于 2015-1-4 23:05 编辑

【惊天假案背后的惊天腐败,腐败与反腐败的刀光剑影(六)】法官明目张胆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长达八年举报揭露徐州市委二任书记三任副书记涉嫌二十亿贪腐的你死我活反腐较量战斗(六)从判决书就能明显看出是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用尽一切举报途径长达760多天仍得不到纠正,徐州法院、检察院领导涉嫌六宗罪、该事件对社会十大严重危害

徐州法院、检察院领导“塌方式腐败”不收敛、不收手,竟然还敢明目张胆拒绝执行省高院省检察院纠正假案的指令,从判决书就能明显看出是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十分明显假案用尽一切举报途径长达760多天仍得不到纠正

    ——徐州党政法院检察院部门领导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和依法治国,必须为明显失职渎职及包庇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法官承担刑事和领导责任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联系方式:peirongwangcumt@163.com

在王培荣大量举报揭露的情况下,假案真相已大白于天下情况下,从判决书就能明显看出是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徐州法院检察院仍长达760多天拒不纠正。甚至出现徐州中级法院纪委书记刘静荣执法犯法顶风作案,明目张胆造假包庇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徇私枉法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弄虚作假非法压住了江苏省高级法院发出的查处指令;徐州市检察院长达一个月拒绝执行省检察院纠正假案的指令。徐州法院、检察院必须有领导为上述事件承担刑事和领导责任。

为了揭露徐州徐州党政法院检察院部门官场存在疯狂对抗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的强大势力,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公开所穷尽的徐州一切举报途径:

一、徐州法院

1、王培荣每天向法院官方网站公开的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马荣)信箱xzzy_yz@chinacourt.org、法院纪委违法犯罪举报信箱xzzy_wfwj@chinacourt.org、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信箱xzzyjysj@163.com、副院长戚志华信箱2967577370@qq.com、法院新闻发言人慈延年信箱35568048@qq.com、泉山区法院院长信箱jsxzqsfy@126.com、泉山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岳颂华jsxzqsfy@126.com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2、几乎每天通过手机短信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公开被发短信的法院领导名单及职务:

孙欣: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手机号:15052007799

吴沛: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手机号:1390521999

戚志华: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手机号: 13775880080

乔英武: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手机号:13805207966

蔡可勇: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手机号:13905226485

王  涛: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手机号:13813459584

李徐州: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手机号请看网页:http://www.xzlza.gov.cn/qx_show.aspx?clss=23  (下同)

刘树华: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人事处处长

李存生: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处处长

彭洪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处长

陈  勇:市中级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

慈延年: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

苏  雯:徐州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海霞: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处长

刘  川: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

董  涛: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处长

孟  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李  玲: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周  博:徐州中院立案二庭庭长

王志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谭晓兵: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综合协调处处长

王朝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处处长

潘荣凯: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邱学锋: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袁长伟: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单云娟: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颜茂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高艳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祁贵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

王  韧: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欧青海:市中院研究室副主任、社会管理创新办主任

3、通过邮局大量寄举报信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公开被寄举报信的法院领导名单及职务:

院长马荣

副院长孙欣

副院长吴沛

副院长戚志华

副院长冯涛副院长

副院长乔英武

副院长蔡可勇

副院长王涛

纪委书记刘静荣

4、通过大手机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公开被打手机的法院领导名单及职务:

孙欣: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吴沛: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戚志华: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乔英武: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周  博:徐州中院立案二庭庭长

潘荣凯: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二、徐州检察院

1、王培荣每天向徐州市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xuzhou.jcy.gov.cn/网页的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其江信箱、举报信箱、检风监督信箱、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成刚信箱qsqjcyzzc@126.com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2、几乎每天通过手机短信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公开被发短信的检察院领导名单及职务:

孙光永:副检察长  手机号:13905223306

祁树良:副检察长  手机号:15152078999

陈海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13305206777

周东升:办公室主任    手机号请看网页: http://www.xzlza.gov.cn/qx_show.aspx?clss=24 (下同)

沈善文:侦查监督处处长

李开勇:反贪局副局长

祁赞朋:反贪局副局长

张丰年:反贪局副局长

郭  红:反贪局综合处处长

陈  刚: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

魏秀清: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

朱广玉: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刘德学: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李培胜:反渎局综合处处长

刘  宁:反渎局侦查处处长

张  湧:监所处检察处处长

陈士莉: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张厚来: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高  煜: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时  波:检察技术处处长

王  琦:法律政策研究生主任

胡  超:行政装备处处长

沈兆建:监察处处长

马丽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马  骏:老干部处处长

金爱晶:案件监督管理处处长

夏  春:检委办主任

杜庆友: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

朱耿慧: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

3、通过邮局大量寄举报信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公开被寄举报信的检察院领导名单及职务:

杨其江:检察长

孙光永:副检察长

祁树良:副检察长

鲍书华:副检察长

蒋新生:副检察长兼反渎局局长

陈海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4、通过大手机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公开被打手机的检察院领导名单及职务:

孙光永:副检察长

祁树良:副检察长

陈海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张厚来: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金爱晶:案件监督管理处处长

三、徐州市政法委

1、几乎每天通过手机短信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公开被发短信的政法委领导名单及职务:

孔海燕:政法委书记   手机号:13805201599

李磊:综治协调处处长       手机号请看网页: http://www.xzlza.gov.cn/qx_show.aspx?clss=22(下同)

王刚:市委政法委宣教指导处处长

唐磊: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臧其胜:综治指导处处长

李海波: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杨祥才:依法治市工作处处长

张可越: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秘书处处长

张淑勇:宣教处处长

2、通过邮局大量向孔海燕书记寄举报信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四、徐州市纪委

1、通过徐州市纪委网站http://www.xzjj.gov.cn/在线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2、几乎每天通过手机短信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公开被发短信的纪委领导名单及职务:

刘章华:徐州市纪委副书记  手机号:13605223669

王宏萍:徐州市纪委副书记   手机号:13852089116

陈勇:徐州市纪委副书记    手机号:15852183008

董瑞启:市纪委常委   手机号:13505208111

刘志军:市纪委常委   手机号:15005206688

曹智:市纪委常委   手机号:13952269588

3、通过邮局大量向陈志扬书记寄举报信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陈志扬办公室电话051680805166)

五、徐州市党政人大

1、王培荣每天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的徐州市书记曹新平信箱、市长朱民信箱在线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2、几乎每天通过手机短信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公开被发短信的领导名单及职务:

曹新平:市委书记

孔海燕:市政法委书记

夏文达:市委秘书长  手机号:13805208181

刘忠达:市人大主任   手机号: 15905201616

3、通过邮局大量寄举报信举报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公开被寄举报信的领导名单及职务:

曹新平:市委书记

孔海燕:市政法委书记

夏文达:市委秘书长

刘忠达:市人大主任

六、2014年12月21日上午,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打电话给王培荣,了解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的案情,但一个星期过去了,仍没有徐州有关部门查处假案进展情况。

徐州中级法院纪委书记刘静荣弄虚作假非法压住了江苏省高级法院发出的查处指令遭王培荣公开举报和揭露后,王培荣再次打电话刘静荣(051685952007),刘静荣改口称依法对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立案调查。但拒绝回答何时立案,什么时间答复调查结论。2014年12月26日下午,王培荣打电话给徐州市中级法院纪委(051685952029),询问对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立案调查进展情况,答复是刘书记已答复依法调查,用“不知道”答复王培荣调查进展情况,王培荣问谁知道调查进展情况,答复仍是“不知道”。

徐州法院比黑社会还黑、比流氓还无耻:明目张胆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十分明显的假案而且长达760多天拒不纠正。检察院拒绝执行省检察院纠正假案的指令,从判决书就能明显看出是法官造假制造的惊天假案引发案中案

——徐州法院检察院不但明目张胆对抗党和政府依法治国,而且明显是包庇操纵假案贪官和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法官的犯罪行为。徐州中级法院纪委书记刘静荣执法犯法顶风作案,明目张胆造假包庇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徇私枉法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党和政府反腐及维护正义的阳光照不到以曹新平为市委书记的徐州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联系方式:发邮件到peirongwangcumt@163.com

一、真相早已大白天下的、一分钟就能查实是法官造假制造的明显假案

(一)为了为了逃脱党纪国法制裁,达到只许贪官黑恶势力贪腐,不许百姓举报揭露的目的,江苏腐败高官导演升级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丑剧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徐州二级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彻底摧毁了国家法律基础。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假案,查本假案的关键是查办案法官。

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犯罪手段,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现徐州二级法院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对有关部门还来不及查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保护伞的案件,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以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为圈套的手段,可判每一个公开实名举报的举报人犯诽谤罪入狱。

       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实质是徐州贪腐势力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性质十分恶劣的、情节十分严重的、有意破坏法律的、明目张胆制造社会危害极大的假案事件,本假案是由徐州贪官黑恶势力和法院败类联手制造的,是对党和政府抹黑。

       本假案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一场捍卫党政府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正义战斗已经打响。

(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假案真相已大白天下,揭露本假案真相的举报材料及证据,请进“揭露法官制造冤家错案”QQ群127937295、193166054、300210624的文件共享区下载)

       (二)揭开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红卫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真相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了能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自诉人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真实性的证据,而法律规定举报揭露真实的情况,不构成诽谤。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红卫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真相:

1、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在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竟无中生有地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请看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2行图片

2、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对法院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对法院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不予受理裁定。请看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行图片

3、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2行结论为王培荣“散布四原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公款、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构成诽谤罪,判刑一年半。徐州市中级法院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的结论,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请看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2行图片

   泉山区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的结论,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1、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原文为“诉讼中,被告人王培荣提出反诉,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2、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对宋遥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6行,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请看徐州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至第8行图片

   3、(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6页第9行,以王培荣“散布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作为定罪结论,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判刑一年半。请看徐州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6页第9行图片

(三)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一直在控告申诉举报材料中指出: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四)法院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天地不容!

       徐州法官王红卫宋遥手腕比黑社会还黑、比流氓势力还流氓:判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自身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充分证明这不是刑事审判,而是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操纵的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政治迫害,实质是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证明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铁证。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的全部诉讼要求:

     “1、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

       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在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竟无中生有地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请看本文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2行图片。

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对宋遥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6行,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请看本文徐州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至第8行图片。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五)任何人都知道法官故意颠倒黑白办假案是刑事犯罪,为了逃脱法律制裁,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用了以下犯罪手段:

    1、法院不择手段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真相,使诽谤罪真凶即案件自诉人逍遥法外:本自诉案自诉人以诽谤罪起诉王培荣,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法院应予以受理,但泉山法院不但违法裁定不允许反诉,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自诉人诽谤罪行为,而且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和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均故意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的真实反诉要求,强行掩盖泉山区法院违法裁定不允许王培荣反诉真相。

2、徐州法官败类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就是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成了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铁证。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六)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其造假十分明显,不但造成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泉山区法院判决书自身十分明显的自相矛盾,而且造成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与泉山区法院判决书之间十分明显的矛盾。

因为是伪造的假诉讼要求,所以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和泉山区法院判决书之间十分明显矛盾。

泉山区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行第5行,原文为“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在《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原文是“检举和控告四原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等犯罪行为”。

泉山区法院判决书是“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而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却是“检举和控告”,存在明显矛盾。泉山区法院判决书是“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是“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法律上更有质的区别。

泉山法院判决书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因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造成漏洞百出,如,刑事诉讼和反诉要求必须以明确的刑法规定的罪名为诉讼要求前提,如抢劫、盗窃、贪污等罪名。刑法没有规定黑恶势力和打砸抢罪名,不可能以黑恶势力和打砸抢罪名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连起码的诉讼和反诉要求前提也不符合。徐州市二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竟十分荒唐称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强行对不是诉讼要求的内容做出不予受理裁定。泉山区法院判决书没有提到,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提到的“实施打砸抢犯罪”,因为法院伪造的假诉讼要求,所以法院写不出提起诉讼的具体罪名。还有,从泉山区法院判决书看,伪造王培荣对自诉人三宗罪的反诉,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伪造四宗罪名的反诉。更为荒唐的是,这二个法院均在假反诉内容后加“等”字,也就是说二个法院均说不清楚王培荣反诉具体内容。

二、徐州法官败类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是为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而量身定做的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由法院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内容:“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法院目的就是不允许王培荣庭审时举证证明“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真实性,并把王培荣已提交法院用于证明“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真实性的254页证据,包括自诉人数十段暴力打砸抢录像证据在内的二张证据光盘,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可见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就是为了以“散布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判王培荣犯诽谤罪量身定做的。

三、徐州法院检察院长达760多天拒绝纠正

     1、由长期被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网络举报的徐州位高权重贪官形成的超级黑社会操纵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直接导致徐州法院、检察院长达二年拒绝接收王培荣举报假案材料及相关证据。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2014年10月30日,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接收了王培荣举报假案材料及相关证据,但直到至今仍没有得到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查处十分明显假案的消息。

     3、2014年12月4日,江苏省高级法院接收了王培荣举报假案材料及相关证据,并转到徐州市中级法院纪委,但徐州中级法院纪委书记刘静荣弄虚作假非法压住了十分明显假案的查处。     

        举报真相早已大白惊天假案仍遭遇徐州中级法院纪委书记刘静荣愚弄:交吴沛副院长举报材料无法查实下落,提交江苏省高级法院纪委举报材料遭徐州市中级法院纪委书记刘静荣嫁祸检察院

       2014年10月30日,遭假案陷害入狱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徐州市中级法院信访和纪委举报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等徇私枉法设圈套伪造诉讼要求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但法院信访和纪委拒收王培荣举报材料和证据。王培荣向吴沛副院长反映法院信访和纪委拒收王培荣的举报材料及证据,吴副院长指示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潘荣凯接收了王培荣举报材料和相关证据,潘庭长告诉王培荣,他先仔细看看举报材料和证据,然后向吴院长汇报,将把全部举报材料和证据交吴院长。

     2014年12月4日,王培荣赴南京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纪委提交了举报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等徇私枉法设圈套伪造诉讼要求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和相关证据。

     2014年12月15日上午,王培荣打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潘荣凯手机,潘庭长回短信:“哪位?什么事?”王培荣回短信:“潘庭长你好!我是王培荣,10月30日我把举报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等设圈套伪造诉讼要求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举报材料和证据交给你,已超过一个半月,我想问问法院查处进展情况”。但潘庭长既不接手机,也不回短信。

王培荣打手机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吴沛,吴院长答复已把举报材料转给纪委。

2014年12月15日下午,王培荣打电话给徐州市中级法院纪委(051685952029),一个自称姓李的女同志答复:纪委没有查法官违法犯罪的权利。王培荣打电话给徐州市中级法院纪委书记刘静荣,刘静荣答复没有看到吴沛院长转来的王培荣举报材料,只看到江苏省高级法院转来的王培荣举报材料和证据。听到王培荣电话中反映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等设圈套伪造诉讼要求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刘静荣在电话中回答这不可能的,这是公诉案件,有检察院把关的。对刘静荣嫁祸于检察院的卑鄙行径,王培荣气得在电话中回复刘静荣:“你瞎了眼了,明明是自诉案说成公诉案。作为纪委书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为纪委对实名举报法官案件必须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没等王培荣说完,刘静荣挂了电话,再不接电话。

   4、徐州法院检察院出问题:徐州法院、检察院从拒绝接收王培荣举报假案材料,发展到拒绝执行省高院纪委查处徇私枉法制造假案法官指令和拒绝执行省检察院立即启动纠正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程序的指令,根源在操纵制造假案的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位高权重贪官

     党和政府反腐及维护正义的阳光照不到以曹新平为市委书记的徐州,徐州法院、检察院至今仍被超级黑社会控制,仍拒不纠正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十分明显假案。

     2014年12月4日,江苏省检察院举报接待中心告诉王培荣:已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机要渠道向徐州市检察院下达立即启动纠正冤假错案和查处法官徇私枉法程序的指示。你回去找徐州市检察院联系。王培荣一直联系徐州市检察院询问执行省检察院指令情况,但联系检察长及处长均拒绝答复。

第一篇

徐州市中级法院办假案成风连续用罪犯手段制造系列假案成为“中国最黑的法院”,用新假案强行掩盖原假案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还用十分卑鄙手段掩盖假案,2013年11月制造的假案网上查不到法律文书,法院档案室没有任何档案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徐州泉山区法院竟明目张胆采用极其卑鄙无耻的犯罪手段故意做出颠倒黑白的判决:全面揭开徐州法院法官明目张胆造假设圈套徇私枉法恶意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真相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法院判决文书必须上网,王培荣一直控告徐州市中级法院在再审时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但该案件在档案室没有任何记录。2013年8月徐州市中级法院启动王培荣再审程序,2014年10月31日,王培荣查询发现徐州市中级法院档案室竟没有该再审案任何记录,在网上也找不到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年11月18日做出该再审案法律文书。

         王培荣向一审法院提交了250多页证据和数十段录像证明王培荣举报的风华园黑恶势力的真实性,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年11月18日做出再审案法律文书竟敢颠倒黑白地谎称王培荣没有“无任何事实证据”,下面王培荣向社会公开提交一审法院徐州泉山区法院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严重违法犯罪部分证据,证实徐州法院“塌方式腐败”制造了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假案,惊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对社会十大严重危害性。

        徐州市中级法院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天地不容!

        本申诉案长达80天整个受理过程,从陆连东法官拒绝王培荣提交新证据和拒绝王培荣用已提交法院的证据证明案情真相,到明目张胆办假案否认二审裁定书已确认提交法院的并已存入案件卷宗的全部证据,充分说明徐州市中级法院不是办理刑事申诉案,是在再次对举报其办假案的举报人王培荣再次政治迫害和实施报复,反映出徐州市中级法院用顶风办假案手段,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

      被长期举报办假案的徐州市中级法院再次顶风办假案掩盖原假案真相

      自2012年11月30日,王培荣遭假案陷害入狱起,王培荣大量向各级党政公检法,政法委等部门举报控告申诉徐州二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办假案,党纪国法不容冤假错案,尤其是2013年党和政府、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最高法均十分重视纠正冤假错案,被举报办假案的徐州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8月30日不得不受理了王培荣的申诉,但徐州市中级法院更疯狂地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真相。

    1.拒绝王培荣提交新证据

    2013年9月3日,王培荣通过彭城监狱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陆连东提交《给徐州中级法院申请》,明确提出提交新证据和归还被法院非法扣押的提交法院证据备份要求;2013年9月25日,王培荣通过彭城监狱向陆连东法官邮寄《要求提交证据U盘申请》;王培荣还在其他多封寄给陆连东法官信中提到提交新证据和归还被法院非法扣押的提交法院证据备份,但陆连东法官在整个申诉案受理过程中均不予理睬,实质是拒绝王培荣提交新证据,是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行为。

      2.拒绝王培荣用证据证明案情真相

        徐州中级法院在二审裁定书无法否认王培荣上诉状指控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故意在判决书隐瞒向法院提交的大量关键证据的事实,但偷换概念称举证材料254页,证据光盘二张存入案件卷宗来掩盖真相。其中存入案件卷宗的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清单中,内含明确写明能证明自诉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真实性的多达数十段打砸抢录相证据。法院设圈套办假案手段,在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证明举报真实性。在受理申诉后,王培荣在《给徐州市中级法院申请》中明确提出,为使办案法官掌握案情真相,当面向办案法官说明提交法院大量证据要证明的内容,但陆连东法官在整个申诉案受理过程中不予理睬,再次非法剥夺了王培荣用已提交法院的证据证明案情真相的权利。

        3.徐州市中级法院顶风疯狂办假案,驳回王培荣申诉

        2013年11月,王培荣收到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第1页第15行明目张胆谎称王培荣“无任何事实证据”,明显与徐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书矛盾。二审裁定书确认的王培荣提交泉山法院254页证据和包含自诉人打砸抢数十段录像证据的光盘二张,在申诉案受理过程中,这些已在案件卷宗内的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竟然翻脸不承认。徐州市中级法院这次赤裸裸假案竟用无赖手段办假案,是中国法院史上的耻辱。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成了证明徐州市中级法院用新假案强行掩盖原假案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的铁证。

    公开提交一审法院徐州泉山区法院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严重违法犯罪证据,证实徐州法院“塌方式腐败”制造了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假案

   一、如实举报贪官黑恶势力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徐州泉山区法院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严重犯罪证据,用于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的真实性,充分说明王培荣不存在诽谤行为,而是为了捍卫国家和人民财产和权利的如实举报揭露。全面揭开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红卫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真相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徐州泉山区法院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严重犯罪证据,用于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的真实性,详情请看附件1(列举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用于证明举报“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真实性的的部分证据),用证据证明了:

1、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2、疯狂打砸抢犯罪破坏公共财产,街道办事处甚至徐州市委竟为这帮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造成严重损失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提交了数十段录像证明王培荣举报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的真实性,惊爆徐州市委等领导用万元公款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的触目惊心黑幕,揭露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的超级黑社会本质。   

       下面自诉人张致熊暴力抢劫录像截图图片:

3、非法剥夺居民选举权,恶意操纵选举,把云龙区检察院查实构成犯罪的潘增奎为居委会主任,风华园居委会成了明目张胆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疯狂破坏公共财产的黑恶势力

2011年11月2日向泉山法院提交起诉泉山区民政局的《行政诉状》,详情请看该行政诉状,该诉状附有充分证据。这里要说明的是:法律规定一周内必须受理的行政诉讼,王培荣2011年11月2日交到泉山法院立案庭,至今既不受理开庭,也不给不予受理裁定书。法律没有能坚守社会底线,导致非法的居委会越来越疯狂。

二、自诉案原告风华园黑恶势力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红卫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诉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并提交泉山区法院自诉人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大量证据,详情请看附件2(列举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时提交泉山区法院自诉人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部分证据)。

三、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泉山区法院的《扣押单》证明泉山区法院用毁灭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用材料的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需要说明的是扣押单上证据袋六袋(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证据光盘十二张(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括号内的“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 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均系本案法官黎方亲笔所写

        党纪国法不容冤假错案,徐州市二级法院办假案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只能用违法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其中毁灭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时用的材料是王培荣揭露的徐州二级法院掩盖假案真相的手段之一。

任何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案件当事人的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时用的材料均不能属于法院没收范围,一旦这些材料被法院没收,也就是法院非法剥夺了该案件当事人举证等权利。

          尽管徐州二级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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