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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方:不批捕虐童案养母不意味宣告其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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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19: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新京报 

  4月3日,网友爆料一9岁男童遭养母殴打。此后,南京警方证实男童养母李征琴因学习问题用抓痒挠、跳绳抽打养子致其轻伤,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本报曾多次报道)
  养母通过律师致歉
  在南京检察院发布对李征琴不批捕的决定前,4月16日,浦口区检察院就是否批捕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据了解,在听证会上,李征琴委托辩护律师发表了致歉信,“日前因孩子犯的一个小错误,我一时情绪失控,将孩子打伤,事后我非常后悔,并感到深深的自责。”致歉信中,李征琴向孩子、亲生父母及社会公众道歉,并表示将用关爱弥补过失。
  据央视报道,出席听证会的19人中,除7人未作明确表态,其余12人均建议不予批捕。据了解,多数与会者不建议批捕出于对孩子今后的身心健康考虑。
  有律师分析,养母李征琴的行为不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且取得了亲生父母的谅解,检察院可能结合孩子的家庭情况和亲子关系考虑,做出不批捕的决定,“不批捕不意味着法律程序结束,养母可以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生母相信养母会接受教训
  男童的养母李征琴和生母张传霞是表姐妹关系。李征琴被刑拘后,孩子一直由张传霞照顾。
  昨日,张传霞表示,孩子仍由她带着在学校附近的旅馆居住,通过记者她才知道“表姐没有被批捕”。
  “这对孩子和我来说都是个好消息。”张传霞称,虽然孩子仍希望和养父母生活在一起,但事发后到现在,她始终没有和孩子养父联系,“在等事情的结果。”
  对于表姐的道歉,张传霞表示接受,“这件事对她来说是个教训,我相信她以后肯定不会再打孩子了。”
  对于孩子的未来,张传霞说她需要再等等,“毕竟孩子希望留在南京上学,我们老家的学校,6个班就70个孩子,和南京的条件没法比。”
  昨日,浦口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上周,他们已经联系了孩子的养父和生母了解情况,针对孩子的心理辅导一直有一个工作组在开展。今日,浦口区政府、民政、教育等多部门将会对孩子未来的生活学习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 释疑
  检方:不批捕的四点理由
  昨晚9时,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李征琴故意伤害案的几点不捕理由》一文,全文1800余字,详细解释了对李征琴不予批捕的四点理由:
  一、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并不等同于刑事处罚。本案中,李征琴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逮捕仅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否逮捕不会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逮捕并不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处罚,不逮捕也不意味着宣告犯罪嫌疑人无罪。
  二、对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李征琴无逮捕必要。目前全案基本证据已得到搜集、固定,不需要再通过对李征琴采取羁押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三、李征琴为了教育子女采取了不当的方式,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与其他故意虐待、无端殴打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差异,其主观恶性也相对较小。
  四、不批准逮捕符合各方当事人意愿。本案被害人向我们表达了想见妈妈的意愿,被害人亲生父母向我院表示不希望批捕李征琴。(记者刘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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