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在2015年两会上要求查明真相的“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遭遇“疯狂阻击”:江苏省高级法院阳奉阴违,任凭徐州市中级法院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长达120多天拒不上交该假案卷宗。具有明显反党属性的、由贪官组成超级黑社会洋洋得意,疯狂挑衅党和政府:“江苏省高级法院拿不到案件卷宗,就是习近平出面也无法纠正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
2015年3月初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与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高度重视“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明确在会议上提出要求查明真相,详情请看【凤凰网独家稿件】蒋洪:关起门来搞案子,很容易出冤假错案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周强院长明确指出:“迟到的正义使正义大打折扣”。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委员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提出要求查明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真相时间过去超过2个半月,但江苏省高级法院没有任何实质进展,而是阳奉阴违,任凭徐州市中级法院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拒不上交该假案卷宗。
江苏省高级法院网查得江苏省高级法院受理王培荣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申诉,2015年1月26日答复正在调取徐州法院一审二审卷宗。至今已超过4个月,江苏省高级法院任凭徐州市中级法院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长达120多天拒不上交该假案卷宗。
江苏省高级法院内部网查得:江苏省法院审查王培荣申诉材料(申诉理由:徐州法官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后,于2015年3月20日立案,再次要求调取徐州法院一审二审卷宗。但徐州市中级法院直到至今仍拒不上交该假案卷宗。
王培荣投诉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后一个多月不给书面立案通知书,2015年4月30日,江苏省高级法院电话答复,原因是徐州市中级法院没有上交案件卷宗,并告诉王培荣已于当天再次催徐州市中级法院上交案件卷宗,但徐州市中级法院直到至今仍拒不上交该假案卷宗。
【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再爆惊天黑幕】
由贪官组成的超级黑社会不但操纵徐州市法院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明无罪证据,还进一步销毁案件卷宗,已长达120多天拒不上交假案卷宗
——徐州法院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是性质十分恶劣的刑事犯罪行为,销毁法院造假案案件档案和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明无罪证据是性质更恶劣的刑事犯罪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长期举报揭露徐州市中级法院疯狂对抗纠正冤假错案党纪国法,在2013年徐州市中级法院用制造新假案((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手段强行掩盖徐州法院2012年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原假案。
2014年10月,王培荣公开举报揭露不但在徐州市中级法院档案室找不到(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卷宗,而且在法院网也找不到(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法院所有判决书、裁定书法律文书必须在法院网上公开)。
至此,超级黑社会操纵徐州市中级法院把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做成“铁案”:
1、法官造假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2、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明无罪的证据;
3、用制造新假案((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手段掩盖徐州法院2012年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原假案,销毁(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卷宗;
4、唯一留在王培荣手中证据是(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法律文书。王培荣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交(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法律文书复印件提出申诉,江苏省高级法院长达800天要王培荣交法律文书原件,而且即使收取法律文书原件也拒绝出具收条,毁灭王培荣手中法律文书原件意图十分明显。这就是江苏省高级法院一次又一次通过彭城监狱催王培荣提交再审申请时必须提交法律文书原件,而王培荣拒绝交出(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法律文书原件的原因。
党和政府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江苏省高级法院2015年1月26日开始调取(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卷宗,在2015年3月20日对(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立案,启动纠正徐州法官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2015年4月下旬,王培荣向江苏省高级法院举报:
【徐州沦陷,江苏沦陷!一场至今仍能在江苏一手遮天的位高权重贪官组成的超级黑社会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和依法治国的战斗】
“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长达900多天得不到纠正,甚至在江苏省高级法院批准立案启动纠正该假案程序后,超过40多天仍不敢给当事人发书面立案通知书公函
江苏省高级法院在2015年4月30日电话回复王培荣:原因是徐州市中级法院不上交案件卷宗,导致启动程序超过40多天后仍不给当事人发书面立案通知书公函。并强调江苏省高级法院3月20日立案,这案没有丢,请王培荣放心。江苏省法院将在当天再次催徐州市中级法院上交案件卷宗。案件有进展消息及时告诉王培荣。
王培荣网上公开真相:《长达三个多月拒不上交徐州法官制造假案卷宗,卡住了启动纠正惊天假案的江苏省高级法院脖子,挑衅党和政府依法治国,揭露徐州超级黑社会至今仍不收手真相》,被王培荣网上实名举报八年的、(把持主管徐州公检法大权的)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立即指使其在徐州公安的帮凶,向王培荣发手机短信,声称案件卷宗早已销毁,江苏省高级法院拿不到案件卷宗,就是习近平出面也无法纠正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
直到2015年5月26日,王培荣仍没有接到徐州市中级法院上交案件卷宗的消息。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60多天,仍不给当事人发书面立案通知书。
【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明确指出病根在政法队伍:在江苏法律规定由公检法监狱组成的立体式防范冤假错案体系全面瘫痪,纠正冤假错案体系在超级黑社会面前不堪一击】
【揭开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长达900多天得不到纠正黑幕】具有明显反党属性的、由贪官组成超级黑社会靠下三烂手段横行天下
2015年5月18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表《习近平谈政法队伍:面对重大政治考验,绝不能当“骑墙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判决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就偏偏是非界限很不清楚。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心中一点职业良知没有,甚至做人良知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做好工作呢?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
【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法官三重“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法官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
法官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诉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徐州二级法院用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做出恶意颠倒黑白地判决,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基础。
【揭密由手握江苏党政大权的贪官组成的超级黑社会敢如此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和纠正冤假错案的真相】
3、具有明显反党属性的、由贪官组成超级黑社会靠下三烂手段横行天下:
中国被举报力度最大的集贪腐淫黑于一身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何以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长达八年,靠下三烂手段!李荣启公开宣称:原组织部部长、现国家副主席李源潮是他的后台。造成贪官李荣启长达八年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至今仍逍遥法外。
用下三烂手段,用违法制造明显假案手段,强行把徐州市腐败大案主犯(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至今仍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原徐州市盐业局副局长潘增奎)“放生”,扶植成专门对付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风华园黑恶势力主犯。
用下三烂手段,操纵徐州法官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用下三烂手段,毁灭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手中证明无罪的证据和举报贪官黑恶势力的证据,销毁假案卷宗。
迫害王培荣入狱的超级黑社会具有反党属性六大罪行大白于天下的今天,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真相大白于天下的今天,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启动纠正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程序,惯用下三烂手段具有明显反党属性的、由贪官组成超级黑社会再次用下三烂手段,长达120多天拒不上交假案卷宗,还洋洋得意称:江苏省高级法院拿不到案件卷宗,就是习近平出面也无法纠正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
4、【惊天假案背后的惊天黑幕】公开至今仍手握江苏党政大权的贪官组成的超级黑社会十分明显具有反党属性六大罪行,揭开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假案长达900多天得不到纠正黑幕
至今仍手握江苏党政大权的贪官组成的超级黑社会十分明显具有反党属性六大罪行:
1、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与腐败水火不容。该超级黑社会明目张胆参与对国家和人民财产巧取豪夺,并利用职权充当大肆对国家和人民财产巧取豪夺的贪官和风华园黑恶势力保护伞;
2、在中国,长达八年被实名举报的、证据确凿的(把持主管徐州公检法大权的)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和长达十多年的风华园黑恶势力得不到查处,必然存在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甚至存在贪官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长达八年,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就是明目张胆的保护伞之一,徐鸣是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长期举报对象之一。王培荣曾在徐州十多次对贪官和风华园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的、甚至利用职权制造假案强行掩盖贪官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职能部门提起民告官起诉。
党和政府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该超级黑社会不择手段十多年来长期阻止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为捍卫国家人民财产权益和维护法律尊严的法律诉讼,这些民告官诉讼均遭该超级黑社会的非法干预而被刁难,不能立案,无法进入诉讼程序;
3、党和政府通过法律规定的人民当家做主权利遭非法剥夺,法律明文规定的居民选举权遭风华园黑恶势力非法剥夺。该超级黑社会与风华园黑恶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不但大肆掩盖真相,还多次非法剥夺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通过法律追究违法犯罪者的权利。
4、把持主管徐州公检法大权的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操纵徐州二级法院法官造假制造“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假案,陷害为捍卫国家人民财产利益和法律规定的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而证据确凿的、十分明显违法犯罪的风华园黑恶势力不但逍遥法外,竟然成为本假案诉讼的胜利者;
5、该超级黑社会明目张胆利用职权非法毁灭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手中举报贪官和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达到既掩盖假案真相,又“保护”贪官和黑恶势力的双重目的;
在党和政府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该超级黑社会明目张胆利用职权长达900多天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早已大白于天下“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甚至在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启动纠正假案程序后,操纵制造本假案的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把持主管徐州公检法大权,徐州市中级法院竟敢长达四个多月,拒绝向江苏省高级法院上交假案卷宗。
附件
【徐州沦陷,江苏沦陷!一场至今仍能在江苏一手遮天的位高权重贪官组成的超级黑社会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和依法治国的战斗】
“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长达880多天得不到纠正,甚至在江苏省高级法院批准立案启动纠正该假案程序后,超过40多天仍不敢给当事人发书面立案通知书公函
【惊天假案背后的惊天黑幕】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江苏省高级法院在纠正“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为何仍阻力重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徐州法官宋遥、王红卫等造假陷害入狱假案,在受理申诉时遭到江苏省高级法院长期“恶意阻拦”,申诉被耽误整整800多天。江苏省高级法院甚至在批准立案启动纠正本假案程序后,超过40多天仍不给当事人发书面立案通知书公函,导致本假案长达880多天得不到纠正
——根源在于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陷害入狱假案,实质是王培荣长期实名举报的江苏省委常委徐鸣、省委巡视组组长陈美行、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贪腐势力遭到打击报复,操纵制造本假案的贪腐势力(长期被王培荣实名举报的多任徐州市委书记、副书记等)已组成至今仍能在江苏一手遮天的、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和依法治国的超级黑社会
第一篇
冤假错案进入江苏省高级法院审查程序难如登天,王培荣提交申诉竟长期遭江苏省高级法院接待人员“恶意阻拦”,迟迟进不了审查程序,被耽误整整800天。急需清除纠正冤假错案拦路虎,推进法治进步急需你我共同努力
王培荣联系方式:发邮件到peirongwangcumt@163.com
冤假错案进入江苏省高级法院审查程序难如登天:因徐州法官在案件中造假十分明显,堪称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江苏省高级法院第一次审查《法官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申诉》就获通过,并于2015年3月20日立案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程序。但王培荣提交申诉竟长期遭江苏省高级法院接待人员“恶意阻挡”,迟迟进不了审查程序,被耽误整整800天。清除纠正冤假错案拦路虎,推进法治进步急需你我共同努力。
一、堪称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的申诉,竟长期遭江苏省高级法院接待人员“恶意阻拦”,迟迟进不了审查程序,被耽误整整800天,急需清除纠正冤假错案拦路虎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后,长达800多天一直在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诉,长期遭江苏省高级法院接待人员“恶意阻拦”,其借口为:申诉必须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提交判决书及裁定书等原件。
王培荣公开2014年12月5日到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诉遭拒绝的情况:
王培荣提交了《申诉状》、证据附件和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及徐州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复印件,还提交供当场核实的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及徐州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原件。当王培荣告诉接待人员: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及徐州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原件,供当场核实复印件用,等你当场核实完毕,王培荣要拿走原件。
接待人员告诉王培荣:申诉必须交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及徐州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原件,这是法院规定。你要拿走原件,留下复印件就不能立案,现在当场退还你全部申诉材料。
王培荣据理力争:江苏省高级法院内部网络就能十分容易看到的判决书、裁定书,还要王培荣再提交,而且必须是原件,既没有必要,又增加原件在多个环节丢失的可能性。请问:如果假案受害者丢失原件,难道法院就不纠正该假案了吗?徐州二级法院公然制造假案,法院公信力遭到严重破坏,而且徐州法院比黑社会还黑!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还不罢休,还要赶尽杀绝,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明无罪的证据,假案受害人怎么放心把证明假案的十分重要证据(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给江苏省高级法院?
接待人员答复:我们执行规定,不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就不能立案。王培荣决定不提交原件,法院当场退还申诉全部材料,王培荣再次无奈离开江苏省高级法院。
事后,王培荣向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每一位院长副院长举报江苏省高级法院,要求清除纠正冤假错案的拦路虎。
2015年2月5日,王培荣再次到江苏省高级法院提交申诉状。王培荣发现,江苏省高级法院在改进。对王培荣申诉,只要交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及徐州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复印件,甚至没有核实原件。
王培荣顺利提交了申诉材料。 提交申诉材料近二个月,王培荣没有得到立案还是拒绝立案的消息。王培荣做了拒绝立案的准备。对申诉状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制作第二版《申诉状》。
2015年3月23日,王培荣拿着第二版《申诉状》再次到江苏省高级法院提交申诉材料。接待人员通过网络查询,告诉我:你的申诉已通过审查,已于2015年3月20日立案,并给我看了电脑上的立案信息。王培荣看到了立案信息,有立案时间,立案审批人等。
二、江苏省高级法院长达800多天直到至今仍拒绝王培荣要求其自查自纠十分明显假案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假案陷害入狱,在狱中王培荣一直要求江苏省高级法院自查自纠由下属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恶意制造的十分明显假案,均遭江苏省高级法院拒绝,这是江苏省高级法院在阳奉阴违对抗纠正冤假错案党纪国法的表现。出狱后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收到江苏省彭城监狱公函,实际上告知王培荣:江苏省高级法院再次拒绝王培荣要求其自查自纠十分明显假案申请。下为江苏省彭城监狱公函图片截图:
王培荣狱中一直要求江苏省高级法院自查自纠由下属恶意制造的十分明显假案的,下为申请之一,全文如下:
江苏省高级法院
理应必须立即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的自查自纠程序: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徐州二级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假案陷害入狱已超过500多天 江苏省高级法院
一、江苏省高级法院必须对本假案立即启动自查自纠程序王培荣在控告申诉举报材料写得十分清楚:
1、王培荣遭到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假案陷害入狱: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
2、对照王培荣揭露假案的控告申诉举报材料,任何人均能从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或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十分容易看出是十分明显的假案。
3、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真实性。
面对徐州二级法院性质十分恶劣的、情节十分严重的、有意破坏法律的、明目张胆制造社会危害极大的假案事件,而且徐州二级法院拒不纠正明显假案长达500多天,江苏省高级法院理应必须立即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的自查自纠程序。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二、江苏省高级法院应该停止造成拖延纠正明显假案时间的错误做法
江苏省高级法院在2014年2月16日发函要求王培荣邮寄《再审申请书》、一审法院判决书原件、二审法院裁定书原件等材料,2014年4月28日下午,彭城监狱刑罚执行科转达江苏省高级法院通知,催王培荣邮寄上述材料。
难道即使是明显的假案,如果受害人不写《再审申请书》,请问江苏省高级法院就不纠正该假案了吗?自查自纠是法院纠正冤假错案十分重要的途径。本假案是自诉案,只有假案受害者的人身自由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再谈再审,其诉讼权利才能得到真正保障。
江苏省高级法院内部网络就能十分容易看到的判决书、裁定书,还要王培荣再提交,而且必须是原件,既没有必要,又增加原件在多个环节丢失的可能性。
请问江苏省高级法院:如果假案受害者丢失原件,难道法院就不纠正该假案了吗?徐州二级法院公然制造假案,法院公信力遭到严重破坏,假案受害人怎么放心把证明假案的十分重要证据(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邮寄给江苏省高级法院?
三、王培荣再次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交足以证明徐州二级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假案的控告申诉举报材料和证据,请看:
附件1:长达7页、页脚为《法院制造假案真相》;
附件2:王培荣一审时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共20页);
附件3:王培荣一审时提交泉山区法院的《提交法院材料清单》(共3页);
附件4: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复印件)
附件5:二审法院徐州市中级区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复印件)
附件6:徐州市中级区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复印件)
附件7:长达2页、页脚为《假案的又一铁证》;
附件8:页脚为《庭审黑幕》;
遭假案陷害入狱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
2014年4月28日写于江苏省彭城监狱
三、江苏省高级法院必须变被动为主动,开展冤假错案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是法院纠正冤假错案十分重要的途径,江苏省高级法院必须变被动为主动,开展冤假错案自查自纠。
第二篇
江苏省高院直到至今仍屈服于操纵制造假案的超级黑社会的淫威,在纠正“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过程中屡屡违法违规,导致该假案长达870多天得不到纠正,甚至在批准立案启动纠正假案程序后,超过30天仍不给当事人发书面立案通知书公函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联系邮箱:peirongwangcumt@163.com
2013年起,最高人民法院频频发文明确要求加强纠正冤假错案力度,但江苏省高级法院在受理“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申诉过程中,拒绝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一、以快捷方便著称的法院网上申诉,遭遇“此路不通”
以快捷方便著称的法院网上申诉为例,王培荣网上公开江苏省高级法院2015年1月26日网上答复:
“已移送立案一庭立案,因需调阅一、二审卷宗,请耐心等待。
处理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处理日期:2015-01-26”
请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答复图片截屏:
远远超过2个月,江苏省高级法院仍要申诉人“请耐心等待”。
2015年3月14日,王培荣再次在网上提交申诉状,一个多月过去了,经网上查询江苏省高级法院对该申诉没有任何答复。
二、王培荣一次次赴南京到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诉状
2015年1月5日,王培荣再次赴南京到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诉状,在规定的2个月没有任何答复的情况下,2015年3月23日,王培荣再赴南京到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诉状,得到答复是王培荣以“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为申诉理由的申诉已通过审查获准立案,立案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审批人为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蒋学群。立案庭工作人员还给王培荣看了江苏省法院内部网上具体立案信息。
三、江苏省高级法院在立案后超过30天仍不给当事人发书面立案通知书公函
最高院周强院长反复强调迟到的正义会使正义大打折扣,江苏省高级法院内部网查到3月20日已立案启动纠错程序(审批人为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蒋学群),江苏省高级法院超过30多天迟迟不给当事人书面立案通知书。
【惊天假案背后的惊天黑幕】“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实质是王培荣长期实名举报的江苏省委常委徐鸣、省委巡视组组长陈美行、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贪腐势力遭到打击报复。
附件:
【香港凤凰网】在2015年全国两会会议上,全国两会代表高度重视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因举报贪官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案
江苏省高级法院已启动纠错程序的“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再曝黑幕:
徐州法院比黑社会还黑!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还不罢休,还要赶尽杀绝,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明无罪的证据
【凤凰网独家稿件】蒋洪:关起门来搞案子,很容易出冤假错案http://news.ifeng.com/a/20150313/43334913_0.shtml
欲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先行者王培荣老师深陷牢笼 http://www.xici.net/d183186949.htm
徐州法院比黑社会还黑!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还不罢休,还要赶尽杀绝,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明无罪的证据。
江苏省高级法院已启动纠错程序的“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假案再曝黑幕:
公开徐州法院公函新证据,揭开徐州法官宋遥、王红卫为非法掩盖其明目张胆造假、徇私枉法制造假案真相,用明显犯罪手段毁灭王培荣手中已提交法院的全部证据备份和王培荣自用的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企图把“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强行做成“铁案”黑幕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联系邮箱:peirongwangcumt@163.com
党和政府不容冤假错案,法律明确规定法官宋遥、王红卫明目张胆造假、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这类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宋遥、王红卫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再次实施犯罪,用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据的明显犯罪手段,企图把“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强行做成“铁案”。
先回顾宋遥、王红卫明目张胆造假、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对有关部门还来不及查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保护伞的案件,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以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为圈套的手段,可判每一个公开实名举报的举报人犯诽谤罪入狱。
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实质是徐州贪腐势力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性质十分恶劣的、情节十分严重的、有意破坏法律的、明目张胆制造社会危害极大的假案事件,本假案是由徐州贪官黑恶势力和法院败类联手制造的,是对党和政府抹黑。宋遥、王红卫深知只要王培荣手中有证据,他们造假制造的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一定能得到平反。所以,宋遥、王红卫深在造假制造的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同时,用明显犯罪手段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据。
王培荣已向一审法院提交能足以证明王培荣无罪、刑事自诉人有罪的证据(包括2张录像光盘在内的大量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2页倒数第3行写明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举证材料254页、证据光盘2张。
下面公开宋遥、王红卫用明显犯罪手段毁灭王培荣手中已提交法院的全部证据备份及王培荣自用的诉讼材料证据。
1、泉山区法院的《扣押单》
扣押单上证据袋六袋(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证据光盘十二张(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括号内的“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均系本案法官黎方亲笔所写。证据光盘十二张是证明刑事自诉人违法犯罪的6套录像证据光盘,而且是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全部遭扣押,毁灭王培荣手中已提交法院的全部证据备份及王培荣自用的诉讼材料(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意图十分明确,是触目惊心的犯罪行为。
更有甚者,宋遥、王红卫连王培荣用于到文印社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的U盘也不放过,在裁定书中判决没收。可见宋遥、王红卫办假案做贼心虚到了何等的地步。
2、泉山区法院的《刑事案件上诉移送函》
该函写明的纸质材料六袋、光盘12张、优盘一个分别是非法扣押王培荣的“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证据光盘(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王培荣用于到文印社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的U盘。至此,泉山区法院毁灭王培荣手中已提交法院的全部证据备份及诉讼材料。
3、徐州市中级法院《退卷函稿》、《卷宗流转表》
说明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年12月31日把纸质材料六袋、光盘12张、U盘一个退还给泉山区法院。同时说明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17页第9行判决“没收U盘,上交国库”是假的。
任何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案件当事人的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时用的材料均不能属于法院没收范围,一旦这些材料被法院没收,也就是法院非法剥夺了该案件当事人举证等权利。尽管徐州二级法院判决书故意隐瞒了王培荣向法院提交的大量关键证据,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证明举报真实性,但仍要对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进行疯狂毁灭,以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证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证据被徐州二级法院非法手段强行毁灭,也是徐州市二级法院颠倒黑白办假案的铁证。
任何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诉讼用的答辩状等案件材料和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在法院制造的假案上诉和申诉中起关键作用,但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为了破坏王培荣对假案上诉和申诉,非法扣押并拒绝归还王培荣的答辩等案件材料(证据袋六袋)和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十二张光盘)。
尽管王培荣多次要求归还,徐州市中级法院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不但在上诉期间,而且在申诉期间,甚至长达80天的申诉受理整个阶段仍拒绝归还,充分暴露出徐州中级法院恶意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据,强行掩盖假案真相的卑鄙行径。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追究其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4年5月29日,出狱后的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要求归还被泉山区法院非法扣押的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用材料,但泉山区法院至今拒绝归还。江苏省高级法院已启动对“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假案的纠错程序。申诉理由:徐州法官宋遥、王红卫、陆连东明目张胆造假、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该申诉案已获江苏省高院立案启动纠错程序,公开申诉状全文向全国征求法律援助和帮助得到江苏省高院认可的申诉理由:徐州法官明目张胆造假、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该申诉案已获审查通过并立案启动纠错程序,公开申诉状全文向全国征求法律援助和帮助
——堪称“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假案的申诉,曾遭江苏省高级法院“恶意阻拦”耽误整整800天,清除纠正冤假错案拦路虎,推进法治进步急需你我共同努力
王培荣联系方式:发邮件到
peirongwangcumt@163.com
(需要申诉状中10个证据附件,请发邮件到
peirongwangcumt@163.com索取)
目录
第一篇公开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申诉状全文
第二篇 公开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申诉状(第二版)全文
第一篇
公开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申诉状全文
申诉要求
1、徐州市中级法院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要求撤销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2、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是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有意采取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手段设圈套办假案所致,要求撤销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申诉理由和事实因不服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特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
申诉理由和事实如下: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明目张胆造假颠倒黑白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明显假案
第一篇
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犯罪手段,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现徐州二级法院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对有关部门还来不及查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保护伞的案件,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以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为圈套的手段,可判每一个公开实名举报的举报人犯诽谤罪入狱。
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实质是徐州贪腐势力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性质十分恶劣的、情节十分严重的、有意破坏法律的、明目张胆制造社会危害极大的假案事件,本假案是由徐州贪官黑恶势力和法院败类联手制造的,是对党和政府抹黑。
本假案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一场捍卫党政府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正义战斗已经打响。(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假案真相已大白天下,揭露本假案真相的举报材料及证据,请进“揭露法官制造冤家错案”QQ群127937295、193166054、300210624的文件共享区下载)
第二篇
徐州法院检察院已形成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和依法治国的超级黑社会!长达790多天至今仍拒绝纠正真相大白于天下的、从判决书就能明显看出的、徐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中上层领导人人皆知的、由徐州法院故意造假制造的陷害为党为国为民如实举报贪官黑恶势力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徐州法院故意颠倒黑白制造惊天假案手段比黑社会还黑、比流氓还流氓:在判决书造假故意用犯罪手段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隐瞒王培荣真实诉讼要求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假案;故意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真相已大白于天下的、十分明显的假案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长达790多天拒绝纠正
法院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天地不容!
徐州法官王红卫宋遥手腕比黑社会还黑、比流氓势力还流氓:判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自身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充分证明这不是刑事审判,而是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操纵的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政治迫害,实质是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证明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铁证。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的全部诉讼要求:
“1、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
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在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竟无中生有地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请看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2行图片
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对宋遥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6行,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请看徐州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至第8行图片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一直在控告申诉举报材料中指出: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任何人都知道法官故意颠倒黑白办假案是刑事犯罪,为了逃脱法律制裁,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用了以下犯罪手段:
1、法院不择手段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真相,使诽谤罪真凶即案件自诉人逍遥法外:本自诉案自诉人以诽谤罪起诉王培荣,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法院应予以受理,但泉山法院不但违法裁定不允许反诉,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自诉人诽谤罪行为,而且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和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均故意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的真实反诉要求,强行掩盖泉山区法院违法裁定不允许王培荣反诉真相。
2、徐州法官败类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就是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成了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铁证。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第三篇
徐州市中级法院办假案成风连续用罪犯手段制造系列假案成为“中国最黑的法院”,用新假案强行掩盖原假案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还用十分卑鄙手段掩盖假案,2013年11月制造的假案网上查不到法律文书,法院档案室没有任何档案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徐州泉山区法院竟明目张胆采用极其卑鄙无耻的犯罪手段故意做出颠倒黑白的判决:全面揭开徐州法院法官明目张胆造假设圈套徇私枉法恶意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真相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法院判决文书必须上网,王培荣一直控告徐州市中级法院在再审时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但该案件在档案室没有任何记录。2013年8月徐州市中级法院启动王培荣再审程序,2014年10月31日,王培荣查询发现徐州市中级法院档案室竟没有该再审案任何记录,在网上也找不到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年11月18日做出该再审案法律文书。
王培荣向一审法院提交了250多页证据和数十段录像证明王培荣举报的风华园黑恶势力的真实性,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年11月18日做出再审案法律文书竟敢颠倒黑白地谎称王培荣没有“无任何事实证据”,下面王培荣向社会公开提交一审法院徐州泉山区法院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严重违法犯罪部分证据,证实徐州法院“塌方式腐败”制造了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假案,惊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对社会十大严重危害性。
徐州市中级法院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天地不容!
本申诉案长达80天整个受理过程,从陆连东法官拒绝王培荣提交新证据和拒绝王培荣用已提交法院的证据证明案情真相,到明目张胆办假案否认二审裁定书已确认提交法院的并已存入案件卷宗的全部证据,充分说明徐州市中级法院不是办理刑事申诉案,是在再次对举报其办假案的举报人王培荣再次政治迫害和实施报复,反映出徐州市中级法院用顶风办假案手段,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
被长期举报办假案的徐州市中级法院再次顶风办假案掩盖原假案真相自2012年11月30日,王培荣遭假案陷害入狱起,王培荣大量向各级党政公检法,政法委等部门举报控告申诉徐州二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办假案,党纪国法不容冤假错案,尤其是2013年党和政府、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最高法均十分重视纠正冤假错案,被举报办假案的徐州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8月30日不得不受理了王培荣的申诉,但徐州市中级法院更疯狂地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真相。
1.拒绝王培荣提交新证据
2013年9月3日,王培荣通过彭城监狱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陆连东提交《给徐州中级法院申请》,明确提出提交新证据和归还被法院非法扣押的提交法院证据备份要求;2013年9月25日,王培荣通过彭城监狱向陆连东法官邮寄《要求提交证据U盘申请》;王培荣还在其他多封寄给陆连东法官信中提到提交新证据和归还被法院非法扣押的提交法院证据备份,但陆连东法官在整个申诉案受理过程中均不予理睬,实质是拒绝王培荣提交新证据,是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行为。
2.拒绝王培荣用证据证明案情真相
徐州中级法院在二审裁定书无法否认王培荣上诉状指控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故意在判决书隐瞒向法院提交的大量关键证据的事实,但偷换概念称举证材料254页,证据光盘二张存入案件卷宗来掩盖真相。其中存入案件卷宗的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清单中,内含明确写明能证明自诉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真实性的多达数十段打砸抢录相证据。法院设圈套办假案手段,在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证明举报真实性。在受理申诉后,王培荣在《给徐州市中级法院申请》中明确提出,为使办案法官掌握案情真相,当面向办案法官说明提交法院大量证据要证明的内容,但陆连东法官在整个申诉案受理过程中不予理睬,再次非法剥夺了王培荣用已提交法院的证据证明案情真相的权利。
3.徐州市中级法院顶风疯狂办假案,驳回王培荣申诉
2013年11月,王培荣收到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第1页第15行明目张胆谎称王培荣“无任何事实证据”,明显与徐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书矛盾。二审裁定书确认的王培荣提交泉山法院254页证据和包含自诉人打砸抢数十段录像证据的光盘二张,在申诉案受理过程中,这些已在案件卷宗内的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竟然翻脸不承认。徐州市中级法院这次赤裸裸假案竟用无赖手段办假案,是中国法院史上的耻辱。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成了证明徐州市中级法院用新假案强行掩盖原假案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的铁证。
公开提交一审法院徐州泉山区法院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严重违法犯罪证据,证实徐州法院“塌方式腐败”制造了中国自文革结束以来对社会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假案
一、如实举报贪官黑恶势力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徐州泉山区法院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严重犯罪证据,用于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的真实性,充分说明王培荣不存在诽谤行为,而是为了捍卫国家和人民财产和权利的如实举报揭露。全面揭开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红卫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真相
(一)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徐州泉山区法院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严重犯罪证据,用于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的真实性,详情请看附件1(列举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用于证明举报“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真实性的的部分证据),用证据证明了:
1、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2、疯狂打砸抢犯罪破坏公共财产,街道办事处甚至徐州市委竟为这帮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造成严重损失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提交了数十段录像证明王培荣举报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的真实性,惊爆徐州市委等领导用万元公款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的触目惊心黑幕,揭露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的超级黑社会本质。
下面自诉人张致熊暴力抢劫录像截图图片:
3、非法剥夺居民选举权,恶意操纵选举,把云龙区检察院查实构成犯罪的潘增奎为居委会主任,风华园居委会成了明目张胆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疯狂破坏公共财产的黑恶势力2011年11月2日向泉山法院提交起诉泉山区民政局的《行政诉状》,详情请看该行政诉状,该诉状附有充分证据。这里要说明的是:法律规定一周内必须受理的行政诉讼,王培荣2011年11月2日交到泉山法院立案庭,至今既不受理开庭,也不给不予受理裁定书。法律没有能坚守社会底线,导致非法的居委会越来越疯狂。
(二)揭开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红卫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真相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了能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自诉人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真实性的证据,而法律规定举报揭露真实的情况,不构成诽谤。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红卫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真相:
1、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在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竟无中生有地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请看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2行图片
2、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对法院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对法院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不予受理裁定。请看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行图片
3、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2行结论为王培荣“散布四原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公款、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构成诽谤罪,判刑一年半。徐州市中级法院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的结论,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请看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2行图片
(二)泉山区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的结论,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1、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原文为“诉讼中,被告人王培荣提出反诉,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2、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对宋遥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6行,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请看徐州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至第8行图片
3、(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6页第9行,以王培荣“散布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作为定罪结论,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判刑一年半。请看徐州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6页第9行图片
二、自诉案原告风华园黑恶势力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红卫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诉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并提交泉山区法院自诉人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大量证据,详情请看附件2(列举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时提交泉山区法院自诉人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部分证据)。三、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泉山区法院的《扣押单》证明泉山区法院用毁灭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用材料的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需要说明的是扣押单上证据袋六袋(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证据光盘十二张(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括号内的“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 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均系本案法官黎方亲笔所写
党纪国法不容冤假错案,徐州市二级法院办假案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只能用违法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其中毁灭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时用的材料是王培荣揭露的徐州二级法院掩盖假案真相的手段之一。
任何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案件当事人的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时用的材料均不能属于法院没收范围,一旦这些材料被法院没收,也就是法院非法剥夺了该案件当事人举证等权利。尽管徐州二级法院判决书故意隐瞒了王培荣向法院提交的大量关键证据,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证明举报真实性,但仍要对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进行疯狂毁灭,以强行掩盖假案真相。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证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证据被徐州二级法院非法手段强行毁灭,也是徐州市二级法院颠倒黑白办假案的铁证。
任何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诉讼用的答辩状等案件材料和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在法院制造的假案上诉和申诉中起关键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