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50|回复: 0

丈夫不介意女儿非亲生 出轨妻子上诉离婚被驳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27 18: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 妻子坚决提出离婚,理由是经亲子鉴定,女儿与丈夫并无血缘关系,而丈夫明知如此仍不同意离婚。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最终驳回妻子的诉讼请求。
  今年6月,王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李某告上法庭,称女儿非丈夫亲生,要求离婚。庭审中,王女士称对李某还有感情,可因为孩子不是丈夫的骨肉,心里觉得愧对他,希望对方能有个新的开始。而李某一再强调,尽管孩子非自己的骨肉,但愿意视如己出,尽心尽力地照顾妻女。此外,孩子的生父因犯罪获刑,孩子在一个单亲家庭生活也不利于其成长。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但原告未尽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与他人育有一女,并据此要求离婚。原告并未反省自己未尽夫妻忠实义务的过错行为,亦未努力修复双方的婚姻关系,反而坚决起诉要求离婚,而被告作为非过错方,承受了孩子非己所生的切肤之痛,但出于对原告的感情,仍希望与原告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并愿继续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其对双方的婚姻抱有慎重且负责的态度,实属珍贵。
  综合考虑了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后,法院认为并未出现应当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尚存在和好可能,故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女儿非丈夫亲生妻子诉离被驳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21 21: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