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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从“管资本”入手
上周,期待已久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终于正式公开。洋洋洒洒1万多字,最关键的无非是这3个字——“管资本”。这3个字决定了国有企业究竟改什么、怎么改、往哪个方向改。可以说,是整个文件的灵魂。
从这3个字入手,《意见》所要改变的,除了让国有企业走向市场,走向竞争,更重要的便是要改变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从目前管理体系而言,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在中央是国务院,在地方是各级政府。实际是全民所有。但是,出资人并不负责具体的运营和管理。管理者是各级国资委,运营是国有企业经营团队。
以往问题就出在这里。对于各级国资委而言,是代表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所谓的管理,既有人事、财务的管理,也有经营业绩的考核。换言之,就要管人事,也要管财务,更要管资产,是一个标准的“婆婆”,啥事都要负责。但是,国资委并不负责具体的运营,也不负责具体的投资决策。投资失误了,国资委要负责;国有资产流失了,国资委有领导责任。
有责任就会有压力,国资委就不得不干预国有企业的运营。于是,不少国有企业就面临一个尴尬:明明这个决策并不符合企业利益,但就是要作这一决策,因为这是国资委要求的。十八大以来的国企反腐也一再证明,正是这样的体制,让不少人有了鲸吞国有资产的可能,甚至是变国有资产为个人家产,进行利益输送。因此,管理体制,不得不改。
所以说,国企改革的核心,在于改变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而改体制的核心,是改革国资委的管理。也就是上面所强调的,从什么都管变为“管资本”为主。
这样一种转变,使得国资委在本质上,将成为代表“出资人”的“投资人”。也就是说,国资委将成为投资集团,或者在其下面成立投资集团,作为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国资委只负责提名董事,而不负责国有企业具体的管理人选。具体的运营,则由企业内部负责。从而,运营权和管理权相分离,分属不同的主体。
当然,对于国资委而言,这并不等于“削权”。恰恰相反,是“放活”。这样一种改革,意味着国资委有更多的施展拳脚的空间,无论是对国资委而言,还是国有企业而言,都是一种解放。
这样的管理模式,意味着大部分国有企业即使“含着金钥匙”出生,也需要投身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与其他市场化企业竞争。温室中养不出万年松,庭院里也跑不出千里马,市场竞争才是活力之源。改革国资管理体制,目的还是让国企在市场中迸发活力。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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