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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取闹的“弱势群体”到底该不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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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7: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副科长不堪辱骂掌掴老太被撤职

安徽副科长不堪辱骂掌掴老太被撤职

安徽副科长不堪辱骂掌掴老太被撤职(网络图片)

  退休老太王丽(化名)来到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办事未果后,飙起脏话,不料却遭该中心申报登记管理科副科长何某掌嘴。记者10月18日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16日已责令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对何某进行严肃处理。目前何某已被撤职并调离工作岗位。

  正方

  应该也让骂人者付出代价


  打人不对,打人者就该受到应有惩罚,更何况是为民众提供服务的政务人员。但骂人者就没有责任吗?骂人行为同样恶劣,有必要让其付出应有代价。这是对当事人的警告,也是对言语恶劣、素质低下之人的警示。

  现在有人就抱着这样的想法:以前办事受气,如今要撒撒气;以前是弱者,如今要展现强者风范。我们常常讲换位思考、相互理解,自己的言行恶劣,凭什么要求别人微笑服务?自己不尊重别人,凭什么要求别人尊重你?一个不知道自重的人,该有多可怜!(马若虎)

  基层工作人员也有尊严

  虽说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但是现在社会上的一些老人总喜欢倚老卖老,任你什么规章制度和程序,不满意就对工作人员刻意刁难,甚至通过飙脏话、诅咒他人来宣泄自己的情绪。老人为老不尊辱骂他人在先难道就不应该遭到舆论的谴责?

  副科长掌掴老太而被免职,这样的处罚是必要的,毕竟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有大局观以及群众观,公职人员的个人素质直接影响着政府的精神风貌。可是,笔者想问,对于这些无理取闹的“弱势群体”就无从追究吗?难道日后再出现这样的办事群众,基层工作者就要忍气吞声吗?是不是也应当将这样的群众定为“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对其进行一定的治安处罚,以维护基层工作人员应有的尊严。(张睿)

  反方

  副科长不堪辱骂就该动手?


  有人认为,何某打人事出有因,不该受此处分。但是,领导干部不堪辱骂就该动手?事情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还是得从何某身上找找原因。

  首先,该副科长缺乏做好群众工作的耐心。虽然他解释了有关政策,但是老太不理解发飙,说明工作还没有做好。此时,应该进一步做好安抚解释工作。

  其次,该副科长缺乏应有的修养。老太不讲理,但终归是一个老人,面对他们可以据理力争,可以耐心劝解,可以大度宽容,绝不可以动手打人!再有理,工作做得再好,只要动手打人,就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可以说,何某被撤职一点不冤!(刘仁胜)

  领导干部岂能与办事群众一般见识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职责应从管理转变为服务,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副科长服务不成,与群众大打出手,胆从何来?

  经济社会在发展,人民群众的权益意识在不断增强,许多领导干部还用以前的老办法、老经验与群众打交道,在新形势下解决不了群众的困难,就认为是现在的群众不好服务,服务不好。其实,不是群众不好服务,而是领导干部不愿放下自己的“官架”与群众沟通。办事人王丽要求“特事特办”,办事不成飙起脏话,群众发泄下情有可原,但领导干部岂能与老太一般见识,扇其嘴巴?这说明一些领导干部的工作意识、群众意识、自律意识还不强,也反映出当前机关单位在管理培养职工方面还存在缺陷。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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