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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大逆转之后需反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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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2 09: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情节大逆转之后需反思什么

 情节大逆转之后需反思什么

    这两天,安徽利辛26岁女子李娟被恶犬咬成重伤的事,持续在网络发酵。李娟的家人多次向媒体表示,9月初的一个晚上,李娟在下班回家途中,救了一名被两条大狗追逐的小女孩,自己却横遭不测。记者赶赴利辛展开调查,发现情节大逆转,真相令人震惊。李娟并非在回家路上受伤,而是在一家养狗场内被狗咬伤的,而这家养狗场的主人,正是她的男朋友张宏宇。在南京的医院里,张宏宇也承认,自己撒了谎。

    被“咬伤”的爱心如何修复

    乾羽


    如果不是媒体的跟进报道,整个故事似乎有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救人者虽然没有被感恩,但是,在媒体报道之后,人们及时伸出了援手,社会的道德底线得到了坚守,“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道德生态得到了捍卫。但遗憾的是,后续的报道证实,这只是一个策划新闻,这甚至是一个涉嫌欺骗和诈骗的策划:根本不存在什么救人的行为,也不存在什么不知感恩的冷漠与冷血;真实的情况是,所谓救人女子只是在男友的养狗场被不幸咬伤,之前媒体满腔热情报道的故事只是其男友的编造。

    对于被咬女子和其男友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极度无助之下的无奈之举。如果没有这样的编故事,没有这样的新闻策划,他们的处境会引起媒体和舆论的关注,会引发人们的捐助热情吗?客观地说,的确不会。这也是他们觉得可以说谎的理由,这也是媒体在报道时忽视细节和不去验证的原因——毕竟,这番策划新闻募得了70万元善款,让已经无法承担治疗费用的被咬女子,获得了治疗和康复的机会。否则,他们能怎么办呢?这也是很多策划新闻的动机和成因,人们似乎是为了一个高尚的目的,才在无奈的现实面前,作出了一个企图改变现状的策划。

    人们是善良的,有很多捐助者在获知真相后,依然表示不会要回捐款。因为,被咬女子受伤的惨状激发了人们最基本的同情心。而且,被咬女子的男友也开始道歉,他的解释是,为了救人只好无奈说谎。同时,从法律层面看,这个问题也比较容易定性和解决,那些感觉被欺骗的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回善款。但即便如此,我们也要看到策划新闻的道德风险——新闻报道有放大与引导的作用,策划新闻会让新闻的真实性、记者的职业道德、媒体的公信力受损,策划新闻会固化人们的刻板成见,会加剧人们内心的焦虑与焦躁,让原本紧张的道德生态火上浇油。

    新闻是对个案的报道,但在解读和判断时,却影响着人们对环境的整体认知。所以,即便新闻报道的是一个小概率的个案,人们在理解时,也会下意识地把它当成是一种普遍现象,从而形成对环境的整体看法。这是新闻报道的放大作用,这个作用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当这则策划新闻出炉时,新闻的真实性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坏,记者的职业道德必然存在失守的情形,连带着人们会对媒体的公信力失望。当人们开始怀疑记者的职业道德与媒体公信力时,就会令媒体报道陷入一种“塔西佗困境”——无论媒体说什么,人们都认为是假的,都认为是记者在说谎。这是媒体在策划新闻时必然付出的公信力成本和道德代价。

    而且,新闻报道在直接影响着认知,影响着舆情,当一则策划以说谎的方式不断刺激舆情,以制造人们的恐慌、焦虑,从而引发所谓的善举时,这样的策划已经在伤害着慈善本身:一方面,这里所谓的慈善以说谎为手段,以欺骗为前提,这样的慈善根本不牢固,一旦谎言被戳穿,人们反而会因为失望而进一步放弃道德责任的承担;另一方面,所谓的策划是以刺激舆情、制造紧张为创意的,这种刺激在激发了人们善举的同时,也加深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加剧了人们对道德滑坡的紧张,从而让人处于一种更加焦虑的状态。换句话说,这样的策划在做道德的破坏者,而不是建设者。

    假新闻的制造者该担何责

    殷国安


    对于这起假新闻,其社会影响是相当恶劣的,因为它欺骗了人们的爱心,伤害的是整个社会的慈善因子。也许,今后人们再看到需要救助的新闻,就不再会马上慷慨解囊,而会首先追问一下“这是不是真的?我会不会被骗?”这样最受伤害的是那些真正遭遇灾难需要救助的人。

    这件事有点像目前社会上不敢扶起摔倒的老人一样,就是几个自己摔倒却反诬救助者的坏老人,把整个社会风气带坏了。也许社会又会由“不敢扶摔倒的老人”变成“不敢救助呼救的困难者”,这难道不是社会之悲?

    对于这样的假新闻如何处置?专家也已经给出了答案:一是涉嫌违法,捐款者可要求返还善款。律师认为,李娟家人捏造事实的行为已涉嫌诈骗。在张宏宇承认捏造事实的情况下,捐助者可以要求返还善款。当然,可能有人会要求退还捐款,也有人表示不会收回捐款。二是属道德欺骗,但考虑到他们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而实施欺诈,所以应该在道德层面上给予谴责。

    但是,大家在讨论此事如何“善后”时却忘记了一件事:这就是对编造假新闻的媒体和记者也应该严惩。而且,这里还有这样一个“花絮”:现代快报记者辗转联系上安徽媒体人“@记者柯南”,他表示,大约一个多月前,自己曾经接到过这家人的求助。“一个同行,给我打电话,说我‘脑子好’,问我能不能帮这家人策划策划。”“他们跟我说的大概,就是女孩为救人被狗咬了。”他们希望通过媒体,呼吁社会人士的救助,并表示,在得到捐款后,会“好好感谢”他。

    但是,“@记者柯南”觉得“这么做肯定违背职业道德,是假新闻”,因此拒绝了。而这件事这两天被报道出来后,火遍了全国,这让他惊讶不已。那么,这个不讲职业道德,明知是假新闻却还要报道的无耻记者,难道不要被追究责任?他有没有被“好好感谢”?

    惩罚假新闻其实是有章可循的。新闻出版署《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对经查实采写虚假、失实报道的记者,要给予警告,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五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报刊负责人做出处理。

    但是,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假新闻常有,而惩罚不常有”。如果说,我们要求“不能再让假新闻欺骗公众了”,那前提条件就是,“不能再让编造假新闻的记者和媒体逍遥法外”,应该依法依纪对有关媒体和记者处罚,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成为新闻道路上的“滑铁卢”。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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