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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之下更应做好权利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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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09: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户分离之下更应做好权利承接

人户分离之下更应做好权利承接


  通过“居住地管理模式”让每个外来人员都有获得感,并由此进一步增强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宿感,或许只有这样做,才是打破时下的户籍藩篱的方法。

  3月1日凌晨,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76708亿元,比上年增长6.9%。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74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7116万人。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2.94亿人,其中流动人口2.47亿人。人均预期寿命76.34岁。(《京华时报》3月1日)

  所谓“人户分离”多指流动人口,由于外出务工等因素,而造成了居住地、工作地和户籍登记地分离,在户籍地找不到人,而在居住地则没有户口,成为外来的“暂住或者常住人口”。从公报显示的数据看,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94亿,而流动人口就达2.47亿,占了其间绝大多数。数据下面是鲜活的群体,2.94亿的人户分离数据意味着,还有相当庞大的人群在承受着人户分离带来的不便。

  这种不便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治理方面的不便。户口所在地的政府机构,无法掌握户籍人员的真实情况,而居住地所在地方,因无权管理而存在管理上的真空。二是“人户分离”的居民到其居住地办理民政、卫生、计生、社保等相关事项时,往往还要到其户籍地开具证明,而户籍地社会管理单位对这些居民的实际情况不甚了解,导致居民为办理一个事项往往要往返多次,怨声载道之下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那些为办一个证而来回奔波6次,费了大半年周折的个案,实为整体状况的浓缩。

  在户籍捆绑一切福利的当下,人户分离对个体的困扰,显然并非办事程序繁杂、往返多趟那样简单,而是权利被边缘化而无法获得保障。由于地方政策性差异和区域壁垒等因素,人户分离者在居住地的就医、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往往很难获得同等的待遇,比如既无法就读于当地的公立学校,又无法参加当地的高考,而医保等没有实现全国流转的情况下,要报销费用就得回到原籍,其程序可谓冗繁。

  虽然现在很多地方,已实现了医保异地报销,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可补办身份证的新政,较之于之前“铁板一块”的格局,可以说已有很大的改变,但与公民的权利诉求之间,依然还有不小的差距。人户分离给个体权利带来的差异和不便,依然未能获得根本性的改善,做好人户分离下的权利承接,尤显重要。

  要让权利承接实现破冰,就必须明确“以居民实际居住地为主开展社会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建立打破地域界限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共用。可以尝试在既有的公安户籍登记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以居住地为依据的常住人口登记系统,并与民政、社保、医保、教育等机构的平台对接,从而做到信息的共享共用。

  在此基础上,居住地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应当出台更有覆盖面和保障力的各项政策,切实解决外来人员在住房、就医、入学、办证、养老各个方面的需求,形成高效快捷和便利的服务网络,通过“居住地管理模式”让每个外来人员都有获得感,并由此进一步增强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宿感,或许只有这样做,才是打破时下的户籍藩篱的方法。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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