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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逢节必令”已成为中国反腐的常态举措,逐渐形成了一套禁令、举报、查处、通报的节日反腐组合拳。一些地方将反腐举措细致规定到不收微信红包,如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日前强调,要紧盯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福建厦门市要求,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购物卡、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随着中央整饬干部作风力度的不断加大,公款送礼以及公职人员收受礼品、有价证券等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但一些单位和个人“暗渡陈仓”,利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网络支付手段逃避监督,实现送礼与收礼“隔空操作”。正是由于种种便利的存在,特别是从购卡、送卡到收卡、用卡全过程的隐蔽性,为变相的行贿受贿提供了方便,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当仁不让”地成为了“送礼神器”。
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其实并不神秘,不过是在电商平台上使用的一种虚拟的商业预付卡,具备与实体卡相同的支付功能。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无形”——没有任何有形介质,从购买到消费全过程都在线上完成。况且,电子预付卡一般不记名,面额可定制,张数无限制,发票还可开成办公用品、食品等多种名目,充分满足客户“需求”,让送卡者敢送、收卡者敢收。
时下,互联网交易形式“日新月异”,无疑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进步,从另一个层面折射出了互联网交易平台的多样化。这对于广大网民来说,的确是一件好事。但凡事都有利弊,就拿时下受到网友热捧的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网络支付手段来说,在为网民网络支付提供便利,丰富互联网交易“趣味性”同时,也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行贿受贿提供了便利,他们通过虚拟的商业预付卡这一载体来行贿受贿,无疑拓展了腐败的“生存空间”。
普通百姓之间基于正常人际关系的礼尚往来,并不受相关部门禁令限制,自然也不必担心相关方面查处,因而也就不会挖空心思去寻求隐蔽性和安全性较强的“送礼神器”。之所以选择隐蔽性和安全性俱佳的方式送礼,本身就含有一种令人心会神知的猫腻,背后的“玄机”也就不难勘破了。利用这种“送礼神器”,无论是送礼还是收礼,无疑都是对严禁公款吃喝送礼之规定的视而不见,俨然将党风政纪当成了可以任意揉搓的面团。
身处日新月异的网络时代,传统的反腐败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有关方面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规定时,不仅要从线下着手,也要从线上着手,对腐败可能转移的路径进行提前封堵。面对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送礼神器”,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内容细则,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管理,实行“实名制”购卡、用卡,不仅要限制单卡金额,还要限制单卡销售数目等等。
电子预付卡毕竟只是工具和手段,纠正不正之风、治理腐败的着力点还是应该在“人”身上。只有管住人,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让电子预付卡充分发挥刺激消费、便民服务的积极作用。唯有如此,才能让“送礼神器”无所遁形。只要职能部门想管、敢管、真管,各种“送礼神器”也就不再“神奇”了。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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