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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下次全体大会將于下周三(十一月二日)举行。
从本周三出现的乱局看来,不能排除部分反对派议员和梁游二人下周三故伎重施,继续以「人链」把两人强行送入会议厅內。对这一局面的出现,立会主席梁君彦必须未雨绸繆、早作准备,包括增强保安人手及必要时报警求助,关键是不能再让二人进入议事堂內。
事实是,梁游事态发展至今,包括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內的各方人士都必须看到,这已经不是一个议员有没有严格按照誓词宣誓或者所谓「玩大咗」的程序问题,而是已经涉及到是否可以容许「港独」在港公然活动甚至进入权力架构的重大原则问题,而答案只能有一个,就是绝对不能鬆懈和不能容许。
香港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与其他国家一样,有明确的法律要求和规定,亦有对拒绝宣誓的制裁。现时世界各国普遍在宪法中对宣誓制度作了规定。截至2012年,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有177个国家的宪法规定了宣誓制度,有的国家除了宪法规定以外,议会还专门立法规定了宪法宣誓的具体规则,如荷兰、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和肯尼亚等国。其官员、法官、议员就任时都需要依法宣誓,就是最民主的国家,都不可能任由宣誓人隨意修改誓词。
关于誓辞的內容。从各国宪法规定看,主要內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效忠祖国,捍卫民族独立和国家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利益;二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宪法的尊严;三是为本国人民谋利益,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和自由;四是竭尽所能,忠诚地履行职责。香港立法会议员的宣誓內容亦是如此。
现在有个別「候任议员」拒绝完整、正经地读出誓辞,固然是为了挑战议会秩序,但更重要的是反映他们不认同誓辞的內容,包括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区。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规定:「如任何人获妥为邀请作出本部规定其须作出的某项誓言后,拒绝或忽略作出该项誓言─(a)该人若已就任,则必须离任,及(b)该人若未就任,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即是说,如有「候任议员」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则须被取消就任资格,这不是以言入罪,而是依法办事。
法律要求写得很清楚,为什么仍有候任议员「以身试法」?主要原因是立法会过去並没有在宣誓上严格把关,2004年梁国雄在宣誓前后,大叫有违誓辞的口號,並且拒签誓辞。2012年黄毓民在首次会议上宣誓,故意以咳嗽声將誓词中「共和国」「特別行政区」等字眼刪去。两人的行为在法律上都是没有完成宣誓,但最终都可以「破例」重新宣誓,这种做法既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惯例。但当时由于普遍存在息事寧人的心态,于是立法会並没有强力执法。这变相传递出一个错误信息,即宣誓「加料」没有问题,不会真的被取消资格,以至一些人更加变本加厉。正是由于当日的立法会主席没有坚守立会底线,才造成今日的乱局。
「港独派」借宣誓发难,剑指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但这也可能是一次拨乱反正的机会。特首肩负执行基本法的责任,由他提请司法阻止「港独派」宣誓,重整议会秩序,是最合適的做法。
事实是,在此之前,一些「好心人」还在以为,梁颂恆和游蕙禎之失,不过就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态度问题罢了,谈不上什么重大政治原则。然而,隨后的事态已越来越清楚使人看到,两人不仅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悔意,拒绝收回及道歉,而且变本加厉,在事态仍处于极敏感的时期赫然赴台,在「台独」学生组织主办的「论坛」上公开大讲「本土」、宣传「港独」,与梁游同行的「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黄台仰,更在电台节目中大放厥词,扬言「港独」与「台独」合作就「不会再孤独」,还要与「疆独」、「藏独」进行交流云云。
这些言行和事态,回归以来以至回归前的港英殖民管治时期都是「不可思议」的。
事实是,一些人不愿意看见或不愿意承认的事实是掩盖不住、也迴避不了的,今天,「港独」在香港已经不再是一个「虚擬性」议题,而是已经活生生的成为政治事实,梁颂恆、游蕙禎二人的「支那」誓词和「Fxcking中国」,以为披在身上的「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布幅,都不是什么一时「贪得意」之作,而是确确实实地展示了他们两人及其同伙和背后支持者强烈的政治主张,他们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同样也很清楚地在告诉所有的人:他们要在议会內推动「港独」、爭取最终实现「港独」,而这不是不可以做到的,誓词也阻挡不了他们。
因此,事实摆在眼前,梁游二人在立法会宣誓仪式上的丑恶表演,实际上就是「港独」势力进一步猖獗和「升级」的实际表现,一旦两人成功再誓过关、进入议会,可以肯定,「港独」声音將会从此充斥议事厅,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区立法会將会沦为「港独」分子的「播独」基地!
而更重要的是,一旦上述「港独」恶果真的出现,则「一国两制」方针的贯彻实施,特区与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关係都將不可避免会陷入前所未有的低谷,甚至出现港人社会所不能承受的重压,连人大「释法」也將只是「最低消费」而已!
根据中新网、大公网等综合採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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