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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与深圳市政府昨日在港签署合作备忘录,將会在佔地87公顷的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下称「港深创科园」),其面积为香港科学园的四倍,是香港歷来最大的创科平台。是次备忘录的签署还解决了河套地区土地业权所属问题,深方确认该区土地业权自1997年7月1日便属于香港。/大公报记者 文 轩 张月琪
《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昨日下午在添马舰政府总部举行,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与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签署,行政长官梁振英及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许勤见证,多名两地政府官员出席。
河套地区发展早于2007年的施政报告便有提及,因1997年深圳河裁弯拉直前,深港有部分土地业权未清,而两地政府亦迟迟未有共识,故一直未能发展。政府消息人士指,两地政府经不断协商后,上月终达成共识,河套区土地权属香港拥有。消息人士承认,深圳过往对于河套区土地业权有不同意见,但隨着2007年展开的討论,双方最终都尊重土地的歷史背景,达成共识,在共同开发,分享成果的原则下,共同发展园区。林郑称,土地业权问题能解决是很大突破,深方确认香港特区政府是自回归后,依法拥有河套地区的土地业权,本港亦趁此机会处理所谓的「过境地」。
发展创科具协同效应
她又指,那片土地由于邻近深圳,深圳近年在创新科技的发展做得非常快、非常出色,故用以做创新及科技,可给予两地有协同效应。
深方确认土地业权属于本港,即等如开发基建的费用是由本港负责,林郑指,所需的资金和时间表,目前未有定案,当局会將平整的土地批出之后给香港科技园公司,由科技园作財政安排,再和政府商討。她透露,关于创科园发展建筑费用,需要等发展局评估,主要是平整土地涉及的基建开支,以及令其「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
林郑又提到,两地政府日后亦会进一步商討有关「便利通关」的措施,主要是对于两边政府都认可的人士,例如日后进驻创科园工作、做科研或企业的人士,会考虑给予某一种认证,如APEC的商务卡。
政府消息人士指,当局不会限制创科园內聘请港人的数目,但对于认证会有一定准则,以免有人滥用机制。消息又指,在园区与深圳接壤的地区,政府已预留位置兴建连接桥,兴建过境设施,將来亦会研究如何便利深圳的企业人员来往园区。
將諮询立会相关委会
今次项目由科技园公司营运,消息人士强调,今次合作不存在任何「秘密交易」,因土地业权是港方拥有,將来附属公司的董事会亦由港方委任,「话事权」在香港一方。由科技园公司的附属公司负责执行管理,不存在钦点,而是政府觉得由科技园公司负责最为恰当,因科技园公司是政府的旗舰法定机构,现时管理白石角的科学园,已有500至600间公司进驻。
政府亦会两、三个月內,諮询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包括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和工商事务委员会,希望与委员会探討如何可以尽快展开相关的工程,包括是否把整个河套地区分期进行。今年第二季,城市规划委员会会公布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希望爭取在需要的时间之內能够落实这个分区计划大纲图。
佔地87公顷 科学园四倍
港深双方就土地业权和共同开发机制达成共识,將在佔地87公顷的河套地区共同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土地面积为整个科学园的四倍,是香港歷来最大的创科平台。「港深创科园」计划建立重点创科研究合作基地,以及相关高等教育、文化创意和其他配套设施,吸引港深两地及其他国內外的顶尖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进驻。香港科技园公司將成立附属公司,专门负责「港深创科园」的上盖建设和营运。特区政府会为双方认可的深方人员提供便利的出入境安排,並会在第一季就计划諮询立法会如何尽快展开相关工程。
梁振英:「一国两制」创共贏
梁振英指出,河套地区与深圳仅一河之隔,既处「一国」之內,又在深圳之边、「港制」之中,有「一国两制」之利便,是香港享有「一国」和「两制」双重优势,以及港深两地在创科事业上互利共贏的最佳体现。谈到近年两地创科事业的发展,梁振英表示,香港的创科界、外国的科研机构及创科投资者亦十分重视两地在创科事业上的合作潜力和重大协同效应,「发挥好香港和深圳的协同效应,双方都可以提取新的和巨大的动力,促进两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这新的动力將不下于三十多年来深圳改革开放的动力」。梁振英隨后在Facebook提到,香港发展创科事业,起步已经迟了几年,在未来的日子里,必须急起直追,坚持到底。
许勤致辞时表示:「深港两地唇齿相依、亲如兄弟。深圳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城市,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密切和香港的合作。」
许勤称,「创科园」是深圳面向香港最重要的科技平台,也是「一国两制」安排下又一生动实践。两地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基础良好,互补优势明显,香港科技实力雄厚、国际化、创新人才众多、科技服务业高度发达等优势,与深圳结合可以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效应。而深圳亦正在形成以创新型经济为主要特徵的经济形态,两地资源结合对双方发展都相当有利,期望未来共同建设具有竞爭力的「深港创新圈」。
位于落马洲的河套区原本属于深圳行政边界,1997年《国务院令第221號》订明,深圳河改道后,河套区坐落于香港特区的边界內,受香港特区的法律规管。在昨日签订的备忘录中,深方确认香港特区政府自1997年7月1日依法拥有河套地区的土地业权。港深双方亦确认,深圳河「裁弯拉直」后,原深圳市拥有4幅总面积约91公顷的土地纳入香港所有;原位于香港5幅总面积约12公顷的土地,归深圳所有。
香港各界人士欢迎两地政府就河套地区发展达成共识,期望特区政府加快进度,就港深创科园订定计划细节,同时促请立法会尽快通过项目,为年轻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根据中新网、大公网等综合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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