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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同拉美国家之间的合作蓬勃发展,与拉美许多国家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3年,中国与拉美贸易额达到2617.5亿美元,累计投资达800亿美元,中国已成为大多数拉美国家第一或第二大贸易伙伴。与其他行业(矿产、石油、制造业)和地区(非洲、东盟、中亚)相比,中国在拉美农业投资数量少、规模小、起步晚。由于拉美地区耕地资源潜力巨大,生产条件优越,被誉为21世纪“世界的粮仓”,而中国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技术丰富,因此,中国和拉美在农业领域互补性很强,如何利用拉美农业方面的优势,积极、稳妥地到拉美投资农业,从而为我国建立一个可靠的、稳定的农产品供应基地,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国内环境问题、人口问题和消费环境变化的背景下,确保食品安全日趋紧迫。入世之后,国内农产品进口额出现快速增长,至2015年拉丁美洲已成为我国农产品进口总额最大的地区,但我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总额与之却不成正比,中国对拉美的农业投资潜力巨大。
目前中资企业在拉美的农业投资具有数额小但增长迅速的特点。伴随近期拉美相关国家的政策变化,兼收并购等资本投资方式开始成为中国企业获得拉美农业资产、拓展全球产业链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新方式。郭教授以中资国企和私企在拉美的投资具体案例分析介绍了在拉美农业投资的具体模式。案例表明,中资企业在拉美的投资中,通过兼收并购方式进行的投资成果较优,其中以中粮集团为代表性的国有企业的投资效果显著。
现阶段我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总体数量有限,水平不均。后期的投资可以借鉴日本经验,而物流领域和食品加工领域将是一片蓝海。长久来看,中资在拉美的农业投资稳定发展的格局确定,前景较好。她还提到,在赴海外投资过程中中资企业应该注意做“负责任的投资者”,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的同时,以主动积极的姿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遵守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接纳国际准则,实现与被投资国的互利共赢,为世界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中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包括利用方式单一、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农业企业规模偏小、国际竞争力较弱、人才储备不够和海外经营经验缺乏、东道国投资环境变化等。
中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以跨国贸易为主,面对国际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时,抗风险能力弱,风险大。虽然中国农产品进口规模逐年扩大,但大宗农产品进口没有稳定的渠道,也没有建立海外农产品生产、仓储、物流、港口、加工、国际贸易一体的全球供应链,难以规避日益频繁的国际市场波动与安全风险。
从政府的支持政策来看,一是直接补助费用少,要求严,中小型企业很难申请;二是缺乏专门的农业对外开发项目企业的融资支持政策;三是还没有针对农业对外投资保险险种;四是仍存在对涉外企业双重征税问题。在政府服务管理方面缺少统一的管理协调机制,使得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多、耗时长,同时监管服务也不到位,还没有建立相应的法律支持体系等,这些情况都影响了我国对拉美农业投资的规模和速度。(宋洪远等,2012)
从单项投资规模看,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平均只有几十万美元,与发达国家约600 万美元的平均规模相去甚远。农业企业规模小,多数企业也没有完整的自主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这导致企业在技术应用上成本较高且适应能力较差,在与其他国家农业跨国集团竞争时处于劣势,进而阻碍中国对拉美的农业投资进程。
拉美国家通行西班牙语,中国每年的西班牙语专业毕业生仅千名左右,通晓西班牙语、又熟悉拉美国家法规和文化等情况的专业人才更少。由于极度缺乏了解投资国市场情况、当地风土人情、产业政策,以及懂外语且具有农业跨国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导致企业的营销方案设计、营销策略、广告的创意与投放、后期经营等一体化全程服务技术、水平和理念不足。人才的短缺,客观上阻碍了中国企业对拉美国家投资开展各种农业经济活动。许多企业既有拉美投资的愿望,也有投资的实力,但由于缺乏海外经营经验,苦于不知如何操作。
我国农业在拉美的投资,同时也面临国际舆论的多重压力,一方面,“新殖民主义”、“中国威胁论”的论调无论是对中国农业海外投资还是对东道国都产生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中国因素”一直被国际舆论炒作追捧,一旦中国农业企业海外投资,东道国就高度关注,增加审批流程、抬高农地价格和进入门槛,致使我国农业企业在拉丁美洲等地租种土地等成本升高,极大增加了我国投资的难度。
尤其是农业政策,容易受到当地利益集团牵制而经常变动。比如2010年8月,巴西政府已经发文限制国外企业和个人购买巴西土地。但为了鼓励外国公司积极投资巴西农业,巴西政府出台一项允许外国人租赁土地的政策,取代过去严格限制外国人购买土地的法令。阿根廷也正在审核一项提案,即限制外国人在阿根廷拥有农业用地最多为1000公顷/单位,外国人拥有的土地最多只能占阿根廷农业用地的20%,同时,在这20%里面,一个国家拥有的比例最高只能到30%。这些政策变化使中国只能改变投资模式,通过投资基建设施来获取农作物的承购。
拉美主要国家均存在程度不等的税种繁杂、税率水平较高等问题,企业税收负担相对沉重。在阿根廷从事渔业捕捞经营的增值税税率 21%,所得税税率35%,出口税税率 10%。巴西的税收整体较为复杂,税率效率偏低,税率较重,进入拉美地区税率较重的国家行列, 共计各项税收 58 种。公司纳税几乎占到经营成本的 40%,巴西的税率甚至超过美国,大约是2倍于墨西哥税率。巴西作为拉美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1990年以后才开始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对国外投资者给予优惠,但具体操作中并没有给予足够的优惠。
拉美国家为保证当地就业,对中方工作人员的数量和比例有严格限制,不能超过他们规定的上限。墨西哥 《劳动法》规定,公司员工中外籍员工所占比例不得超过 10%。技术或专业人员原则上必须是墨西哥公民。秘鲁则规定,外籍劳工的薪资一般不得超过员工总薪资的 30%,且与外籍劳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最长不得超过 3 年。此外,许多拉美国家工会势力强,随时可能发动罢工,对投资有一定影响。
此外,对外资的限制也很多,比如巴西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通过巴西的审批同意且符合国家规定。外资企业采取国民待遇, 外资投资必须是合资形式, 巴西公司控股等。加上拉美国家的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治安状况不佳等原因,都限制了中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进程。
从目前情况看,中国和拉美的农业投资合作应以中国到拉美投资为主。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也要积极引导拉美国家利用其优势农业产品和技术到中国投资,比如阿根廷、巴西的肉牛繁殖、饲养,巴西的生物质能源以及墨西哥的食品酿造和加工等,目的是引进现代化农业项目,提高农业发展水平,而不是补充国内农业资本的不足,因此需要更加重视引进的质量。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已在拉美国家建立或正在建设多个农技示范中心,同时在拉美培养了一批农业技术专家和管理人才。而许多中国的企业在拉美的跨国经营也积累了经验,在大豆、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和木薯、甘蔗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加工以及远洋渔业等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需求来看,对拉美地区的农业投资还是应该以利用资源为主。一是可供开发新农业用地的潜力还很大。据世界银行统计,目前拉美可耕地的利用率仅为10%,墨西哥、智利、哥伦比亚、阿根廷和巴西等国都有数百万公顷的土地未被充分利用,作为未来新的农业产区潜力巨大。二是已经开发利用的农业用地生产率低。如果利用我国的生产技术进行投资改造,可以大大提高拉美的土地产出;三是拉美土地肥沃,价格仍然相对便宜,特别是那些远离大城市或人烟稀少的农村地区,土地价格更低。
中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具有容易被视为掠夺国际资源的行为,不应以国有企业为主进行,而应以私人企业或上市公司为主体,这样就将国家的战略性目标寓于企业的商业性行为当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关政策,同时提供必要的行政、外交、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使中国企业在拉美建立包含从种子、化肥、农药,到种植养殖,到加工、储运、贸易,直到零售的覆盖各环节的跨国农业产业链,并从与拉美国家的农业投资合作中获益。
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国对拉美的农业投资,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国家建立统筹中国农业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服务机构,简化审批程序,减少项目审批限制,适当放松外汇管制。同时展开积极的外交活动,扩大和拉美国家间双边、多边的区域国际合作机制,向相关国家派驻农业参赞等,提供东道国的各种市场、政策、投资等各方面的信息,并给予预警,协调解决国内企业在东道国投资遇到的问题,维护我国海外权益。
对对外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和优惠,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成立对外农业投资基金和保险基金,解决相关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给予保险补贴,免去企业的后顾之忧。如果海外生产的农产品销往国内,也可予以适当的运回补贴等。
针对我国拉美投资人才缺乏的情况,通过高校、企业、社会等多渠道培养合格人才。通过培训,培养掌握东道国法律、经济和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劳动力资源、文化传统,同时还熟悉国际市场和规则、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复合人才,尽快弥补我国相关人才不足的问题。
进行境内外并购重组和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成立战略性联盟,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企业从农业生产型为主转向加工、仓储、物流等利润较高的部门,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未来中国和拉美的贸易结构会进行变化,农产品贸易比例将会增加。拉美投资前景广阔,在拉美的农业投资发展潜力巨大。中国与拉美应该迈向更深层次的互利合作,以全力推动两方经济结构的转型。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环球网等采编【版权所有,文章观点不代表华发网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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